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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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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4时起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公司601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莫冰先生主持,会期半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7,030,0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9.710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41,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568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2,788,9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9.1416%。

  3、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00,877,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13.523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莫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1.02选举刘晓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1.03 选举林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1.04 选举廖清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1.05 选举刘用腾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2.02 选举李文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2.03 选举李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2.04 选举金玉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邵风高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3.02 选举张连强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5、《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结果:

  ■

  (二)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39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6时起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601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刘用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提议选举董事刘用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用腾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提议选举董事刘晓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刘晓为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强化公司经营管理,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稳定,董事会提议聘任莫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小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凌健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道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四、《关于〈2020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需审议执行总经理莫冰的薪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条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总经理莫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考核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以及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吸引与留住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特制定《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1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分为三项:即年薪=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专项奖金。基本工资按月发放,总经理基本工资税前不超过120万元/年、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基本工资税前不超过100万元/年,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经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事项审议通过后发放。董事会将对202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工资和专项奖金形成薪酬考核方案,该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授权总经理执行相关方案。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于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中需审议总经理的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条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总经理莫冰回避表决,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审议通过

  议案六、《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董事人员勤勉尽责,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等情况,特制定《2021度董事薪酬方案》:

  2021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董事长

  董事长(全职)薪酬采用年薪制,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基本薪酬不超过150万元/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年终将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二)副董事长

  副董事长薪酬采用年薪制, 年薪分为两项:即年薪=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其中,基本薪酬60万元/年,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2021年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经济效益、盈利状况等进行考核并确定,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发放。

  (三)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

  独立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四)外部董事采用津贴制

  外部董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不在公司全职工作的董事,外部董事2021年度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五)内部董事

  除董事长以外的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报酬。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于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意见请见于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条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以及初步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绩效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其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刘用腾先生(主任委员)、刘晓为先生、莫冰先生、李麟先生、廖清富先生;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李文女士(主任委员)、张白先生、莫冰先生;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李麟先生(主任委员)、金玉丰先生、刘用腾先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如下:张白先生、李麟先生、林强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八、《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了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理公司证券事务工作,董事会提议聘任丁玉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丁玉凤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丁玉凤女士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刘用腾先生简历

  刘用腾先生,1974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长江商学院EMBA。2010年至今担任盛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截至目前,刘用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刘晓为先生简历

  刘晓为先生,1955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航天学院教授,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生导师,哈工大MEMS中心主任,微电子中心主任。“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获得国防科技“511人才工程”学术带头人称号,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微米纳米技术学会微纳传感技术分会理事长,中国电子学会传感技术分会副理事长,《传感技术学报》与《传感器技术与微系统》编委副主任,《测控技术学报》编委。曾主持和完成了国家973、总装瓶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等科研项目30余项。在集成传感器、无线传感技术和微纳传感技术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多项创新性成果填补了国内空白,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SCI检索200余篇),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0项以上,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主要研究领域为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MEMS微能源技术、微纳器件与系统和无线传感网络技术。截至目前,刘晓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莫冰先生简历

  莫冰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高丽大学ULSI实验室博士后/研究教授。曾先后担任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特聘研究员,深圳东辰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理工大学精密仪器系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生导师(莫冰先生的主要研究方向为MEMS陀螺仪、集成电路设计、智能传感器及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1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莫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何小毛先生简历

  何小毛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文学学士。曾任TCL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历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视讯终端产品线设计总监,智能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事业部总监,智能硬件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全球端到端副总经理,国内终端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何小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刘道榆先生简历

  刘道榆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投融资高级经理、深圳市乐普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刘道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凌健博先生简历

  凌健博先生,1979年生,中国籍,拥有巴西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开发工程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载技术工程师、大项目交付总监、巴西公司副总裁;2021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事业部总经理,负责过平板电视原型平台开发,多媒体播放器开发,大型电信项目群端到端交付,区块链物联网平台开发。截至目前,凌健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丁玉凤女士简历

  丁玉凤女士,199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担任秘书;2016年1月至今任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证券事务助理。截至目前,丁玉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下午17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邵风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监事会换届已经顺利完成,为规范公司治理,现提议选举监事邵风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暨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20年度监事薪酬考核

  2020年度公司监事税前报酬情况如下:

  ■

  (二)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公司监事的积极性,促进监事勤勉尽责履职,帮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更好地监督公司的法人治理,公司监事会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拟订2021年度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1、股东代表监事2021年度的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度的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且职工代表监事作为公司员工,按其工作岗位另领取工作报酬。

  方案的适用期间:本方案自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方案于新的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重新审议通过时终止。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第六十条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邵风高先生简历

  邵风高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某部政治部团职干事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工会委员会副主席。现任红星美凯龙控股集团执行总裁、苏州红土大数据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创新创业导师。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担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欣鑫慈善基金会理事。截至目前,邵风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邵风高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监事职务的情形。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莫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小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凌健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道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核莫冰先生、何小毛先生、刘道榆先生、凌健博先生的工作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系出于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展的需要。莫冰先生、何小毛先生、刘道榆先生、凌健博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素养,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条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莫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何小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道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聘任凌健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莫冰先生简历

  莫冰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高丽大学ULSI实验室博士后/研究教授。曾先后担任华侨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特聘研究员,深圳东辰基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理工大学精密仪器系副教授及硕士研究生生导师(莫冰先生的主要研究方向为MEMS陀螺仪、集成电路设计、智能传感器及多传感器数据融合技术)。2020年4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21年2月22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1日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莫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董事职务的情形。

  何小毛先生简历

  何小毛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工业设计专业文学学士。曾任TCL多媒体电子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历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视讯终端产品线设计总监,智能电视事业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事业部总监,智能硬件研发中心副总经理,全球端到端副总经理,国内终端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何小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凌健博先生简历

  凌健博先生,1979年生,中国籍,拥有巴西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光学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硬件开发工程师、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承载技术工程师、大项目交付总监、巴西公司副总裁;2021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物联网事业部总经理,负责过平板电视原型平台开发,多媒体播放器开发,大型电信项目群端到端交付,区块链物联网平台开发。截至目前,凌健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刘道榆先生简历

  刘道榆先生,198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财务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研究员、摩比天线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投融资高级经理、深圳市乐普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5年5月至今,先后担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刘道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0755-26990000-8880,liudaoyu@coship.com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同洲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丁玉凤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丁玉凤女士的简历及基本情况

  丁玉凤女士,1990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7月至2015年12月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担任秘书;2016年1月至今任在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担任证券事务助理。截至目前,丁玉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宜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的情形。

  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第五工业区彩虹科技大厦6楼

  联系电话:0755-26990000-6699

  电子邮箱:dingyufeng@coship.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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