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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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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美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已成就,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60,975份,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147名,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行权有效期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2年4月2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2日,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4、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与原准则相比,承租人会计处理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参照固定资产准则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采用固定的周期性利率确认每期利息费用。准则仍将出租人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大类,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报告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进行的合理性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于2021年4月17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虞仁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杰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本次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查验,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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