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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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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55 证券简称:共达电声 公告编号:2021-026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下午2:00-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谢冠宏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61,0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96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3%。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6,094,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69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203%。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2020年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2%;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7%;反对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表决票权54,98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7,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谢冠宏先生、邱士嘉先生、乔超先生、傅爱善先生、杨志勇先生、万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1选举谢冠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谢冠宏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邱士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2%。

  表决结果:通过,邱士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乔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2%。

  表决结果:通过,乔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傅爱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傅爱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杨志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杨志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万景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万景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步湘先生、张辉玉先生、杨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选举杨步湘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杨步湘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张辉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03%。

  表决结果:通过,张辉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 选举杨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4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6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65%。

  表决结果:通过,杨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00《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舒娅女士、王江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1 选举舒娅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2%。

  表决结果:通过,舒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 选举王江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13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5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92%。

  表决结果:通过,王江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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