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任会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莫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2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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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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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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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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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3月1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二)经营风险事项
公司主营业务为商业服务业。报告期内受客观原因影响对零售业、服务业、娱乐性行业影响较大,公司主营业务商业服务业也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公司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公司受债务逾期、诉讼、仲裁及执行案件的影响,公司基本账户在内的多个账户被冻结,公司和子公司资产及公司持有子公司股权被查封、冻结,存在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到期的银行借款等存在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风险;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大、流动性短缺,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影响,存在一定财务风险;目前,公司大量案件处于执行阶段,如果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将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偿还公司资金占用本金金额102.53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资金占用本金余额为7.70亿元;公司为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及关联方工大集团违规担保本金余额为30.3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前期已存在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尚未全部解决,目前工大集团债务较多,资产处于抵押、多轮查封状态。根据工大集团律师给出的研判意见,工大集团企业财务状况没有出现好转,后续不排除通过重整解决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认为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后续能否全额清偿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在依法合规框架下,制定切实可行解决方案,及时清偿和化解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四)资产注入承诺事项
2019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2019年年底前未能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工大高总拟将承诺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年底前。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目前,控股股东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投资者诉讼事项
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黑调查字[2018]25号)。2020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处以警告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内容,公司可能面临投资者诉讼的风险。
鉴于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针对经营风险事项,公司在有效防范疫情的基础上努力化解经营风险,公司红博商业通过与供应商洽谈协商等多举措帮扶经营;同时,通过加强成本管控,降本增效,开源节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原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基础上,加强了内部控制管理,完善了公司信息披露流程,强化了内部审计制度管理和内控失效问责机制,公司将持续督促管理层依法合规运作 ,并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资产注入事项,公司已多次发函督促关联方工大集团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事项列出还款安排,推进解决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督促控股股东及时履行资产注入承诺,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资产注入承诺
2019年4月26日,控股股东工大高总向公司出具了《承诺》。由于2019年年底前未能完成资产注入事项,工大高总拟将承诺截止日期延期至2020年年底前。2020年3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否决了《关于控股股东延期履行承诺的议案》。目前,控股股东的履约方式、标的资产、资产价值尚未明确,履约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等方面尚不确定。出于以上原因,公司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注入资产事项后续能否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资产注入承诺存在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
(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承诺
根据公司与彭海帆、工大高总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彭海帆和工大高总承诺汉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柏科技”)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100万元、27,800万元和33,1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的净利润,彭海帆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92%、工大高总应就未达到预测净利润部分的8%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彭海帆拥有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应自筹现金补偿。汉柏科技2018年度的净利润大幅度下降且为负值,未能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应就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由于彭海帆、工大高总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或轮候冻结状态,且彭海帆和工大高总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无法向业绩承诺方定向回购其股份并注销。彭海帆股份补偿不足部分,亦没有能力现金补偿。公司虽通过多种途径督促相关方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推进相关股份回购注销事宜,但一直未有进展。此后,公司分别向彭海帆、工大高总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20日、2020年9月15日、2020年11月14日、2020年12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2020-089、2020-096、2020-098)。鉴于彭海帆、工大高总所持公司股份处于质押或轮候冻结状态,后续能否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承诺
2017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厦门信托借款并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公司承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每一个资金确认日,若专项计划内的资金余额按照约定的分配顺序不足以支付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时,对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各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差额部分承担支付义务。因公司出现债务逾期、资金紧张等多重因素影响,承诺未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融资产生的利息费用及由于诉讼导致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费用按时计提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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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退市工新 公告编号:2021-039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
第九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将在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截至2021年4月22日,交易28个交易日,剩余2个交易日,交易期满将被终止上市。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9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3月15日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一、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间的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及涨跌幅限制
1、证券代码:600701
2、证券简称:退市工新
3、涨跌幅限制:10%
二、公司股票退市整理期交易起始日及交易期限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起始日为2021年3月15日,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如不考虑全天停牌因素,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1年4月26日,如证券交易日期出现调整,公司退市整理期最后交易日期随之顺延。公司股票在
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
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交易,每日的涨跌
幅限制为10%。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
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
宜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在
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间,公司将不筹划或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敬请投资者审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