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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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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1-16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 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修正情况

  ■

  2、修正后的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注:上述数据按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快报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快报方面初步达成一致。

  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一)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821.8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03%;实现营业利润-118,488.08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18,943.1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510.3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81元。其中,营业收入变动幅度达 30%以上,主要原因如下:

  1.2020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影响,加之公司汽车产品调整仍处于攻坚阶段,营销模式创新成果尚未完全体现,公司产品市场表现未达预期,汽车产销量同比下滑。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在与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鹏汽车”)合作中,负责合作车型整个制造和装配过程,申报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公司前期认定在生产和销售与小鹏汽车合作的新能源车型过程中属于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委托加工业务中如果加工方并未取得待加工原材料的控制权,加工方实质是为委托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判断,管理层决定,对与小鹏汽车合作车型的生产、销售和类似委托加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受此调整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出现重大差异。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额920,833,34万元,较年初减少14.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58,450.55万元,较年初下降2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18元,较年初下降27.15%。

  四、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预告》。其中,营业收入与本次业绩快报中的营业收入差异较大,主要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判断,公司对与小鹏汽车合作车型的生产、销售和类似委托加工业务,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确认收入。受此调整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出现重大差异。

  五、其他说明

  1.本次业绩快报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2020年度经营业绩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就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歉意。公司将对此次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在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会计政策等的研究与掌握,加强与审计的沟通,提高业绩预告的准确性。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1-17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公司在与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小鹏汽车”)合作中,负责合作车型整个制造和装配过程,申报汽车整车产品公告目录,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承担最终法律责任,公司前期认定在生产和销售与小鹏汽车合作的新能源车型过程中属于主要责任人,以总额法确认收入。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明确了以购销合同方式进行的委托加工收入确认,委托加工业务中如果加工方并未取得待加工原材料的控制权,加工方实质是为委托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净额法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判断,管理层决定,对与小鹏汽车合作车型的生产、销售和类似委托加工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1、对2020年一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2、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3、对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影响

  公司上述会计差错更正,涉及金额仅影响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1-18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十届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572               证券简称:ST海马               公告编号:2021-19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十届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特此公告。

  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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