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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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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3月31日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业为输电线路用瓷、复合绝缘子,电站用瓷、复合绝缘子,以及电瓷金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用户主要为国内外的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单位,部分产品也向主机厂或工程总包单位供货。公司在长期经营发展中积淀了丰厚的技术储备,产品门类丰富质量优异,现已与近百个国家用户建立稳定的业务伙伴关系。公司主要产品包括70~840kN交(直)流悬式瓷绝缘子、10~1000kV交流复合绝缘子、±500~±1100kV直流复合绝缘子、 10kV~1000kV电站用支柱绝缘子/高压瓷套及各种电瓷金具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注:1、股东性质包括国家、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自然人、境外法人、境外自然人等。

  2、股份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其他。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发的新冠疫情和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等严峻挑战,公司管理层紧紧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坚定发展信念,紧抓市场机遇,着力应对竞争,严格控制成本,细化过程控制, 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公司实现零发病的目标,保证了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从总体看,公司目标明确、应对及时,项目履约和执行均较为顺利,取得了较好的经营成果。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66.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99.6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13%;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55,529.92万元,同比增长15.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8,399.28万元,同比增长17.75%。

  公司所属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作为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业的一部分,其规模与增长率受宏观经济周期、电力工程、电网投资等影响。近几年,公司所在输电领域尤其是特高压输电发展较为迅猛,但仍然不能满足国内经济发展的需要,如2020年末南方浙江、湖南、江西等多个地方依然出现拉闸限电现象,反映了经济恢复带动的用电量提升以及扩大电网建设的必要。另外,国家电网公司在2021 年3 月1 日发布“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中提到:将加大跨区输送清洁能源力度,新增跨区输电通道以输送清洁能源为主,“十四五”规划建成7 回特高压直流,新增输电能力5600万千瓦;到2025 年,经营区跨省跨区输电能力达到3.0 亿千瓦,输送清洁能源占比达到50%。推进电供冷热,实现绿色建筑电能替代。加快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建设,推进清洁取暖“煤改电”。积极参与用能标准建设,推进电能替代技术发展和应用。“十四五”期间,替代电量将达到6000亿千瓦时。由此可见,未来电力行业仍然有望维持高景气,电工装备企业面临难逢的市场契机,绝缘子行业仍处于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公司所处行业仍持续维持强劲的市场需求,其中特高压建设仍将有望拉动绝缘子市场需求。

  从国际市场上看,电力行业投资作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是中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引领中资企业走向世界舞台的重要的风向标。如东南亚地区是全世界第三大人口区域,第六大经济体,区域内发展中国家居多,经济发展活力较强,不论发电还是电网的基础设施建设潜力极大,是我国电力投资“走出去”最成熟的区域。同时,中亚的巴基斯坦、斯里兰卡、叙利亚以及非洲等地亦有急迫且庞大的用能需求,是我国电力建设投资“走出去”的主要市场。这些都为国内电力行业的国际市场拓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新机遇。

  在新的一年里,公司将紧跟发展新基建的行业浪潮,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以提升自身研发和生产制造实力为重点,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扩大公司在绝缘子行业的优势,积极开展相关行业前沿技术的研发布局,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

  1、巩固行业地位、着力开拓市场

  2、持续优化组织、流程,提高企业运行效率

  3、以技术研发创新全面支撑业务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

  4、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打造发展动力。

  5、发挥资本市场平台,实现产业升级。

  6、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司治理。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上升18.02%;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17.4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较同期上涨128.13%。其主要原因为:随着国家基建投资力度加大与加快,本报告期公司订单总量高于上年同期,销售收入增长;本报告期公司销售产品品种结构好于上年同期,高等级高吨位悬式瓷绝缘子产品占比较高,导致销售毛利率上升。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相关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 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 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实质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子公司上海瓷涔贸易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无实质性经营活动,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为节约现有资源,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公司通过审慎考虑,决定注销该子公司,并于2020年7月10日办理完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故自该公司注销时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应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25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权责利相统一、报酬与风险相对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和实际负责的工作,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发放津贴,其出席公司会议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独立董事按公司规定享受每人每年度人民币12万元(税前)的独立董事津贴,并不再从公司领取其它薪酬或享有其它福利待遇,该等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1)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它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发放津贴,其出席公司会议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目前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其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公司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履职情况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综合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

  4、具体标准如下

  ■

  注1:此处所指的董事为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担任其管理职务的董事;如在子公司任具体管理职务的,参考子公司的具体管理岗位标准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其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或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本次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7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应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劲、郑云瑞、沈一开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0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966.03万元,比去年同期上升13,281.02万元,同比上升18.02%;净利润10,547.96万元,比去年增加5,918.06万元,同比上升127.82%。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96,264.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0,395,608.14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232,313,227.0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282,708,835.1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39,560.81元,扣减已分配股利4,889,948.1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2,779,326.20元。

  鉴于公司目前盈利状况良好,为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现提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公司截止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43,863.42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0,965,855.5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实施后,尚余未分配利润261,813,470.70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司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日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情况不断进行和提高,相关制度已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整体来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7.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pp://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电瓷”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在不超过上述总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授信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基于上述授信申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拟定统一对前述各项合计195,000万元授信申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内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 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1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非独立董事窦刚先生、沈俊杰先生因个人原因拟辞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为保障董事会正常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拟选举张永久先生、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1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1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0.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3.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5.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财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修订后的《财务制度》全文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6.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与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和《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对外投资公告》的公告。

  27.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30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5:00时(周四);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周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1年5月7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凡于2021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7、审议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8、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0、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的议案》;

  11、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1 选举张永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2 选举谢燃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中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议案 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和议案13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出席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9:30-11:30和13:30-15: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华邦上都大厦A座1201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116021。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小捷;

  电 话:0411-84305686;

  联系邮箱:zqb@insulators.cn

  邮 编:116021;

  2、本次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回执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 在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5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1-018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下午14:30,在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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