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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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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9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补充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前期的定期报告进行部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3,759,791.11元,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2,578,646.35元,各期调整事项对各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上海光裕各项更正事项及相关业绩承诺补偿事项均为跨期影响,因此公司认为上海光裕更正调整事项并不影响公司对上海光裕对赌期的业绩完成情况作出的结论。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特科技”或“公司”)在2019年年审期间发现其下属子公司上海光裕汽车空调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光裕”)存在收入、成本费用确认不准确,因此公司对2018年度至2020年度定期报告,从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合规性以及公司治理的规范性等进行了严格自查、全面梳理、核实,并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2020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

  北特科技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的影响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将对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前三季度财务信息进行部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将导致公司2018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3,759,791.11元,2019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2,578,646.35元,对公司上述期间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不变,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不变,2020年1月1日至9月30日实现的归母净利润不变。

  三、具体调整事项

  (一)上海光裕收入与成本费用跨期更正

  1.收入及成本确认期间不准确

  公司结合上海光裕收入确认政策,对其客户提供的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入库记录及记账文件、客户与上海光裕结算明细表、应付账款对账单及开票通知邮件、发货相关物流单据等资料与上海光裕账面确认收入进行了核对,经检查发现,上海光裕部分应于2019年确认的收入于2018年度提前确认,提前确认收入金额为31,062,060.71元,对应主营业务成本21,935,340.38元。公司根据上海光裕2018年度提前确认收入情况,进行如下调整:

  (1)对收入跨期的影响进行调整。调整增加2019年度营业收入31,062,060.71元,调整增加2019年度营业成本21,935,340.38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126,720.33元;

  (2)对冲减2018年度跨期收入对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影响进行调整。调整减少2019年度信用资产减值损失1,553,103.04元,调整增加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553,103.04元。

  (3)对冲减2018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的影响进行调整。调整减少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232,965.46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32,965.46元。

  2.外协加工费确认期间不准确

  通过检查上海光裕与受托加工方2017年度至2019年度外协加工费结算单,发现应于2018年度及以前期间的外协加工费跨期至2019年度确认,跨期确认的外协加工费金额为2,477,972.90元。公司根据外协加工费跨期情况,调整减少2019年度营业成本2,477,972.90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477,972.90元。

  3.质量索赔费用确认期间不准确

  通过检查上海光裕与客户2017至2019年度质量索赔情况,发现应于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确认质量索赔费用跨期至2019年度确认,跨期确认的产品质量索赔费用的金额为6,292,051.50元。本公司根据质量索赔费用跨期情况,调整减少2019年度销售费用6,292,051.50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6,292,051.50元。

  4.在产品成本差异调整不准确

  根据上海光裕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月末在产品只保留直接材料成本,当月发生的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均由完工产品负担,通过检查上海光裕2017年度至2019年度产品成本计算表和2017年末、2018年末及2019年末存货盘点表,发现上海光裕2018年末在产品成本中包含了制造费用2,016,749.75元,上海光裕于2019年度将该差异调整增加管理费用,同时调减存货。因此公司根据上述情况,调整减少2019年度管理费用2,016,749.75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016,749.75元。

  5.跨期事项对其他流动资产的影响

  前述收入与成本费用跨期事项导致上海光裕2018年度多缴企业所得税2,987,024.17元,因此需调整增加2019年末其他流动资产2,987,024.17元,并调整增加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987,024.17元。

  6.跨期事项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

  前述收入与成本费用跨期事项导致上海光裕公司2019年末未弥补亏损减少19,913,494.48元,故调整减少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2,987,024.17元,并调整增加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2,987,024.17元。

  (二)上海光裕公司跨期事项对北特科技公司业绩补偿确认的影响

  1.业绩补偿确认跨期更正事项

  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与董巍、董荣镛等32名交易对方签订的关于上海光裕收购相关的《盈利补偿协议》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2017年度、2018年度及2019年度《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18]9789-4号、天职业字[2019]19123号、天职业字[2020]24758号),2019年度上海光裕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08.72万元,三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66.29万元,公司于2019年度根据上海光裕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及上述协议,依据《会计准则》确认股份补偿收入12,788.37万元。

  《盈利补偿协议》条款第四条规定如下:

  在标的公司《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若标的公司出现本协议第2.3条约定情形的(即标的公司在2017、2018年度任意当期业绩承诺完成率未满95%的),乙方优先以其在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取得的甲方股份向甲方补偿,补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1)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甲方购买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总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已补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甲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的股份发行价格。

  (2)当期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0时,乙方无需进行补偿。

  (3)乙方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由乙方以等额现金方式补足。

  根据上述计算方式,上述跨期事项更正后,补偿金额各年明细计算如下:

  ■

  由于前述上海光裕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影响,导致上海光裕在2018年度已触发业绩补偿条款,经计算上海光裕应于2019度以前确认的业绩补偿金额为22,088,884.07元。因此北特科技对该业绩补偿确认跨期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减少2019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2,088,884.07元,调整增加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2,088,884.07元。但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全额确认可执行以股份方式进行的业绩补偿,补偿收入为127,883,666.43元,鉴于以上事项仅为跨期影响,本次更正后公司在2018年应确认累计补偿金额为22,088,884.07元,2019年当期确认补偿收入为105,794,782.36元,对整个业绩承诺期完成情况并无影响。此外,北特科技根据上述业绩补偿调整减少2019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2,088,884.07元,调整减少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3,313,332.61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313,332.61元。

  (三)北特科技其他相关更正

  1.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计提不准确

  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通过检查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房屋及建筑物折旧计提表,发现北特科技公司对部分房屋及建筑物按10年计提折旧,导致累计折旧多计提4,432,677.32元,其中:2018年度及以前多计提折旧3,737,886.29元,2019年度多计提折旧694,791.03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进行了如下调整:

  (1)冲回多计提的累计折旧。调整增加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737,886.29元,调整减少2018年度管理费用73,552.78元,调整减少营业成本621,238.25元,调整增加固定资产4,432,677.32元。

  (2)调整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调整对应交税费的影响。本公司冲回2018年度及以前多计提折旧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增加3,737,886.29元,调整增加2019年末应交税费560,682.94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560,682.94元。

  (3)调整固定资产折旧调整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调整事项导致北特科技公司未弥补亏损减少694,791.03元,调整减少2019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104,218.65元,调整增加2019年度所得税费用104,218.65元。

  2.短期借款报表分类不准确

  公司发现2019年末未根据2019年1月1日执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应付未到期短期借款利息重分类至短期借款,合并报表金额影响为1,032,766.12元,其中母公司北特科技未重分类至短期借款的金额为840,218.20元。公司根据上述情况,调整增加2019年末短期借款1,032,766.12元,调整减少2019年末应付利息1,032,766.12元,其中:调整增加母公司北特科技公司2019年末短期借款840,218.20元,调整减少母公司北特科技公司2019年末应付利息840,218.20元。

  (四)业绩补偿确认跨期调整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调整对盈余公积的影响

  根据前述调整事项导致公司2019年盈余公积累计少计提1,786,500.53元,调整增加盈余公积1,786,500.53元,调整增加2019年末未分配利润408,774.95元,调整减少201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2,195,275.48元。

  四、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

  (一)2018年财务报表

  1.201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利润表

  ■

  (二)2019年财务报表

  1.2019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

  2.2019年度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利润表

  ■

  (三)2020年第一季度报表

  1.2020年3月31日合并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对2020年1-3月合并利润表数据无影响

  2.2020年3月31日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利润表

  对2020年1-3月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四)2020年第二季度报表

  1.对202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对2020年1-6月合并利润无影响

  2.对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利润表

  对2020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五)2020年第三季度报表

  1.对2020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2)合并利润表

  对2020年1-9月合并利润表无影响

  2.对2020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的影响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2)母公司利润表

  对2020年1-9月母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五、对重组标的业绩承诺的影响

  根据2020年4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天职业字[2020]24758号),上海光裕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为-4,308.72万元。上海光裕2017年至2019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为3,566.28万元,上海光裕累计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2019年度根据上海光裕承诺期业绩实现情况,确认股份补偿12,788.37万元。本次上海光裕各项更正事项均为跨期影响,不影响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累计净利润,因此公司认为上海光裕更正调整事项并不影响公司对上海光裕对赌期的业绩完成情况作出的结论。

  补充说明各期影响:

  (一)更正前各期承诺完成情况:

  ■

  (二)更正后各期承诺完成情况

  ■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于 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2019 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的《关于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汇会专【2021】2486号)。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

  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调整后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0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合并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母公司利润表

  2020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北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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