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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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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837,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工业自动化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零部件制造业务。产品主要包括自动化检测设备和自动化装配设备、自动化设备配件、精密零部件。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自动化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的跨行业应用。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移动终端、新能源、电子烟、汽车、硬盘、医疗、食品与物流等行业。公司与各行业领先品牌企业均建立了良好与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

  公司已积累了机器视觉与光学、精密传感与测试、运动控制与机器人、软件技术、精密机械设计五大领域与本行业相关的技术,形成了高速自动化、精密测控、数字智能互联三大共性技术平台以及与下游行业各类产品相关的专用核心技术,能够满足多种复杂自动化系统集成的技术要求,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高精度、高速度、信息化、安全性与可靠性的要求。随着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型,公司行业专用产品和各类通用技术平台的丰富,公司能够为多行业客户提供包括行业专用设备,工厂物流、立库、智能制造信息系统等全流程、系统性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

  (二)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的自动化设备应用于移动终端、新能源、电子烟、汽车、硬盘、医疗、食品与物流等领域,设备的功能、结构、技术参数等需要与不同行业客户的工艺要求相匹配,导致自动化设备具有定制化和非标准化的特点。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针对各行业大客户提供定制化的产品和配套服务。近年来,针对行业发展速度快,市场容量较大,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的下游行业,公司则主动选择具有一定技术壁垒,需求规模较大的行业核心设备进行技术预研和产品开发,并在行业客户中进行推广,以扩大公司行业核心设备的销售规模和占比,推动公司该领域业务的发展。

  (三)业绩驱动因素

  1.政策与行业因素

  近年来,在中国制造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和人工短缺的大背景下,各行业制造领域对自动化装备保持着旺盛的需求。对公司来说,下游行业和客户的专用设备投资与更新是公司业绩驱动的直接因素。例如,在移动终端行业,国际品牌客户对其产品品质和使用体验的要求,带动公司检测设备的持续需求。公司业绩主要与客户产品销量、功能性改变与升级换代、产业链制造环节的布局或调整有关。在新能源行业,消费电池设备投资与下游客户新产品装备投入、产品销量、人工替代或现有装备升级有关;动力锂电池设备投资则与下游行业客户建厂与固定资产投资有关,与现有装备的升级改造有关。电子烟、医疗、食品等相关设备则跟下游客户的新产品工艺,产业升级、投资预算有关,需求更为广泛与分散。

  2.公司自身能力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自动化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的跨行业应用。公司自2001年为硬盘行业客户提供精密自动化装配与检测设备以来,伴随着中国制造发展和下游客户的自动化需求,2007年进入新能源锂电业务,2008年,进入智能手机整机检测业务,2015年开始为电子烟、汽车、医疗、食品与物流等多个行业领先品牌客户提供自动化设备与相关服务。目前,公司是移动终端领先的整机检测设备供应商,新能源、电子烟、医疗、食品等下游行业的核心设备供应商。与各行业领先或知名品牌客户合作,使得公司在研发技术实力、快速交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受到国内外行业客户的认可,获得了持续的业务机会。

  综上而言,下游行业发展、产品创新、客户的产品和制造工艺升级,公司的自动化技术能力、供应链与交付能力,公司与各行业领先客户的合作关系和能力均是公司业绩的驱动因素。

  (四)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阶段与周期性特点

  我国自动化行业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企业,凭借定制化产品与技术、响应速度及个性化服务特点,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中国较为发达的行业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在移动终端行业,生产制造特别是产品装配和功能检测环节定制化要求较高,以中国设备供应商为主。目前,移动终端行业特别是国际领先品牌客户设备需求规模较大,需求端和供给端较为稳定,受下游客户的产品升级换代影响,每年有持续稳定的设备需求。在新能源领域,受中国政策和全球政策性鼓励,以及电动汽车对电池需求大,电池制造对上游装备需求规模大、依赖程度高的因素影响,未来三年至五年是新能源动力电池产业的高速产能投入期,是上游装备行业的增长机会。最后,在电子烟、医疗、食品、物流与新零售等行业,在产业发展与产业升级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新产品与新的商业模式,需要自动化技术与数字化方案的支持,为自动化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另外,近十年上游供应链的国产化加快,新的技术应用和成本逐年下降,加快和促进了本行业的快速发展。

  整体而言,公司所处的自动化行业目前尚属于各下游需求旺盛,整体上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受到下游行业发展阶段与各下游行业特征的影响,需求略有区别,既有需求规模大、相对集中的移动终端行业和新能源行业,也有定制自动化装备需求更为多样化,也相对广泛的电子烟、医疗、食品、物流、新零售等领域。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自2001年成立以来,专注于自动化技术在先进制造领域的跨行业应用。公司自2001年为硬盘行业客户提供精密自动化装配与检测设备以来,伴随着中国制造发展和下游客户的自动化需求,2007年进入新能源消费锂电业务,2008年,进入智能手机整机检测业务,2015年后陆续为电子烟、汽车、医疗、食品与物流等多个行业领先品牌客户提供自动化设备与相关服务。目前,公司是移动终端领域领先的整机检测设备供应商,新能源、电子烟、医疗、食品等下游行业的核心设备供应商。

  公司与各行业领先或知名品牌客户合作,使得公司在研发技术实力、快速交付能力、售后服务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受到国内外行业客户的认可,获得了持续的业务机会。目前,公司是移动终端领域领先的整机检测设备供应商,新能源、电子烟、医疗、食品等下游行业的核心设备供应商。

  其中,在移动终端领域,公司为品牌客户提供各类摄像头检测设备、红外安全检测设备、马达振动检测设备、光感应传感器设备等检测设备,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整机的检测,拥有行业内最为完整的整机检测方案,是移动终端行业整机检测设备领先供应商。其中,公司自主研发的摄像头检测和标定技术广泛应用于行业内绝大部分领先品牌客户,代表着行业领先水平。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定位于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行业中后段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新能源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是裸电芯制作和电芯装配段设备的领先供应商。公司的叠片、绕胶、真空封装、包Mylar(聚酯薄膜)、压力成型、尺寸检测、包蓝膜等生产设备,广泛应用于各类消费电池和动力电池领域,技术和性能处于业内领先水平,是相关设备的领先供应商。其中,公司的叠片技术,表现在叠片效率和对齐精度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在硬盘、汽车、医疗、食品、物流等行业,公司2001年开始为国际硬盘行业领先品牌客户提供高精密零部件测试与调校设备,检测与调校精度均达到微米级,体现了公司在精密自动化方面的技术能力;2015年开始,公司为包括博世、康斯博格等欧美品牌客户提供汽车零部件装配设备,熟悉欧美日等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认证要求,拥有丰富的产品技术经验;2017年,公司为全球领先电子烟品牌商提供电子烟弹壳组装设备,为其独家供应商。2018年开始,公司利用高速灌装技术为医疗客户开发IVD(体外诊断产品)灌装设备,目前产品涵盖异型试剂瓶灌封线、多联杯试剂灌装热封线、卡式试剂盒灌装热封线、POCT试剂条灌装热封线、复合膜自动装料机,并能为客户提供灌装、包装、码垛、仓储等整体解决方案,是IVD (体外诊断产品)相关设备领先供应商。2018年,公司为食品行业客户提供的咖啡胶囊灌装线为粉剂高速灌装方案在食品领域的应用。2020年,公司的物流业务获得了DHL大部分国内输送分拣项目订单,是DHL大中华区输送分拣自动化解决方案核心供应商。

  公司的精密零部件及模具产品应用于对精度要求比较高的自动化设备上或作为机械零部件直接对外销售。公司的精密零部件除了部分满足公司内部设备需求,主要对外进行销售,在销售区域、下游客户涵盖领域更为广泛,产品在精度、质量与服务方面能满足包括硬盘、消费电子、新能源、计量仪器、医疗、半导体、LED等国际品牌客户的要求,有较强的竞争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疫情和国际贸易冲突持续的双重影响,中国制造业承压。年初疫情爆发,疫情管控措施升级,由于公司对防疫物资、员工返工事项进行了积极准备与协调,公司各地分子公司均是年后最早一批复工复产的企业。疫情影响下,公司相关上下游产业链均受到了影响,除了组织员工与物资协助客户与供应商复工复产,公司进行了口罩机研发与生产,在支援抗疫的同时弥补疫情对公司业务和收入的影响。针对国际品牌客户全球供应链物料短缺的风险,公司预先进行了采购统筹,有效保障了国际品牌客户订单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国内外生产与交付。

  2020年二季度开始,受疫情影响,在线办公、教育和娱乐、无人化相关产品需求旺盛;下半年开始,新能源汽车行业受到中国政策和全球政策性鼓励,产业与技术日趋成熟,新能源锂电行业进入了第二轮高速投资阶段;其他各下游行业由于疫情促发了愈发热切的自动化产业升级或者智能制造需求。

  2020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14亿元,同比增长7.61%。从下游行业看,移动终端、新能源和医疗相关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中,移动终端相关业务实现收入11.7亿元,收入占比58.21%,同比增长22.14%;新能源相关业务由于交付周期长,受到疫情影响较大,实现收入3.61亿元,收入占比17.93%,同比下降15.18%;医疗行业相关业务实现收入3.01亿元,收入占比14.95%,同比增长502.31%,其中口罩机相关业务收入2.21亿元。从产品类型来看,自动化设备类业务包括相关的配件与技术服务收入合计17.32亿元,同比增长5.53%,精密零部件业务收入2.69亿元,同比增长35.37%。

  由于疫情影响差旅减少,公司加大了成本和费用控制,全年各项费用指标控制良好,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9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6%。

  (一)持续深耕主营业务,主要业务板块实现销售增长

  全球疫情蔓延刺激在线办公和教育,平板、笔记本电脑的销量大幅增长,同时疫情激发了人们对于居家娱乐的需求,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产品也迎来快速增长的机会。2020年,受到移动终端领域多个品牌客户各类产品销量增长、新功能对设备需求增加、AR/VR产品热销带来的相关设备需求的影响,公司移动终端相关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1.7亿元,同比增长22%。其中,AR/VR相关业务销售收入实现5,060万元,同比增长926%。

  在新能源业务领域,公司定位于新能源锂电制造设备行业中后段解决方案提供商,聚焦新能源电池行业龙头企业。2020年,公司的核心设备叠片机始终保持在消费电池行业头部客户的领先优势和占有率。同时,公司抓住了小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增长机会,开发了极片焊接贴胶设备、极耳成型设备,成功进入小动力电池业务领域。

  在医疗领域,受疫情影响,公司IVD(体外诊断产品)灌装相关业务在下半年逐步开始恢复,公司开拓了包括该领域TOP10的国内领先企业客户,并开展相关的业务合作。2020年,公司医疗行业实现销售额3.01亿元,其中口罩机相关业务收入2.21亿元,IVD(体外诊断产品)灌装设备相关业务实现3,858万元,同比增长185%。

  在精密零部件业务上,公司产品定位于中高端精密零部件、夹治具和模具产品,广泛应用于硬盘、消费电子、新能源、计量仪器、医疗、半导体、LED等领域。2020年,受各行业基础零部件需求增长影响和公司积极产能投入,公司精密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额2.69亿元,同比增长35%。

  (二)持续研发投入,多行业专用技术与产品获得突破与批量应用

  在移动终端领域,公司持续投入,摄像头模组测试技术在膜色检测和Lens检测方面取得进展;AOI技术通过自主研发特征检测算法和深度学习融合,成功应用于3C,数据存储等多个行业; 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结构光追踪、眼球追踪、人脸追踪标定技术研发并取得突破, AR/VR技术相关产品实现批量应用;视觉标定算法导入,标定精度达到±0.05mm。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的消费电池叠片设备在高效率、高精度、快速换型上取得进一步突破,保持了技术领先。在动力电池领域,基于叠片电池在安全、续航、输出、寿命、尺寸等多方面优势,全球各大动力电池头部生产企业纷纷计划导入叠片工艺,而叠片效率依然是影响相关设备快速投入的瓶颈,公司研发并推出全自动动力锂电切叠一体机,整机叠片效率、芯片对齐度等性能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另外,公司加快动力新能源相关设备的研发投入,2020年,包蓝膜机、压力成型等新产品成功开发并进入了量产阶段。

  在医疗灌封领域,针对医疗IVD(体外诊断产品)试剂的灌装密封核心工序,公司成功开发了包括适用于异形瓶、试剂条等不同形态试剂产品的多款高速灌装线和灌装热封线,可用于生物酶、POCT(即时检验)、化学发光等多类试剂产品的灌装,并能够提供灌装、封口、打标、包装等全系列解决方案。依托自主搭建的“高速自动化、精密测控、数字智能互联”等三大共性技术平台,除了模块化设计,快速换型技术,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具有高速度、高精度、高智能的特点。

  除了在移动终端、新能源、医疗等领域,公司在汽车、食品、物流等领域,基于行业发展、客户需求持续进行行业核心产品开发和相关技术投入。

  2020年公司重点研发项目包括新能源叠片机设备、高速高精度电子烟灌装设备、3D摄像头模组标定测试设备、手机外观检测设备、AR/VR相关标定及运动控制技术、AOI缺陷检测设备、新零售自动售卖机等。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取得了80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183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0项。公司研发人员年末达到66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30.59%,本年度公司的研发整体投入2.30亿元,占本年度收入的11.42%。

  (三)组织、流程与信息化建设,运营质量与效率提升

  公司自2019年下半年引入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管理体系以来,已经在公司核心产品上运行成功,其管理体系导入对公司研发方法论、技术与业务决策与评审以及考核激励制度等方面进行改进,为公司研发组织体系与管理,公司产品商业化成功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公司启动了基于IPD(集成产品开发)基础上的DSTE(战略开发到执行) 战略规划体系,打通了公司(集团)战略→业务战略→分子公司战略→职能战略→公司(集团)战略,建立了公司(集团)、分子公司两级战略决策与评审组织,优化了公司从业务规划、产品规划到技术规划的战略决策和评审机制。

  2020年,公司在导入IPD(集成产品开发)研发管理体系后,引入了PL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对物料、项目、研发数据进行管理,并形成企业知识、经验积累平台。2019年下半年启动的ERP(SAP) 项目2020年11月正式上线,并与PLM系统数据连接,各信息系统上线并最终与ERP(SAP)连接为公司规范高效日常经营,战略规划与实施奠定了信息化基础。

  2020年突发的疫情对各行业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于公司提前布局,海外物料和关键物料的备货,防疫物资、员工返工事项的积极筹备与协调,公司在移动终端和新能源等业务交付上均得到了保障,准时交付率较往年提升,分别达到了93.5%和100%;基于运营和核心产品的客户满意度改进项目有效实施,公司在核心产品客户满意度和整体客户满意度方面都获得了提升。

  (四)资本管理与投资

  2020年公司完善了对外投资并购流程与体系,结合公司业务战略和投资战略,采用小步快跑的方式积极开展投资活动,基于产业协同与财务投资目的,共计对外投资项目4个,医疗基金项目1个。同时,公司正在积极筹划自己的产业基金项目,为公司未来的技术储备与新技术领域拓展增加触手。公司通过对外投资活动的有序展开,培养了公司管理层的投资决策能力与投资管理能力,为未来的规模更大、更为复杂的并购活动积极准备。

  资金管理方面,公司对闲置资金加大了资金管理精细程度,全年累计实现理财收益4,140万元,有效提高闲置资金利用率和收益率。同时,通过外汇套期保值的方式对冲外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损失。

  (五)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2020年是公司上市的第二年,公司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继续加强和规范内部控制管理,重点推进ERP(SAP)、PLM、OA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实现对业务和各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工控制偏差,从而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认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深圳市证监局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培训和视频学习,从而提高中高层人员的合规意识。期间,公司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基于“定期报告及项目审计既是常规也是重大事项的跟进监督,以业务阶段性的实际需求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通过审核与控制相结合工作方式,有效地完成年度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募集资金管理、重大合同签订与执行、对外投资、大额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方面进行定期审计,同时对供应链运作、重要岗位轮岗、信息化系统建设、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等关键战略举措落地实施监督,为实现公司经济效益,维护公司持续经营的良好环境,在关键战略举措落地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第十二节、五、39。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 月1 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019年12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该解释,对以前年度不进行追溯。

  上述会计政策的累积影响数如下:

  因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35,627,422.50元、其他流动负债3,929,573.68元、预收款项-39,556,996.18元、应收账款- 44,459,169.95元、合同资产44,459,169.95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2020年1月1日合同负债28,667,871.63元、其他流动负债3,622,808.00元、预收款项-32,290,679.63元、合同资产43,759,722.56元、应收账款-43,759,722.56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44,459,169.95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注2、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39,556,996.18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各项目调整情况说明:

  注1、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尚未完成的合同中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应收账款43,759,722.56元重分类为合同资产。

  注2、合同负债、预收款项、其他流动负债

  于2020年1月1日,本公司将与商品销售和提供劳务相关的预收款项32,290,679.63元重分类至合同负债,并将相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

  ■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PHUA LEE MING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3,158,574.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258,605,378.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58,605,378.2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元25,860,537.82,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95,138,824.46元,减去2020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82,000,000.00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45,883,664.86元。

  结合公司2020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11,837,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94,722,602.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具体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租赁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7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0年度,公司给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3、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4、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5、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支901-26

  6、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软件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历史沿革: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昌献,中国注册会计师,具有13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曾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IPO 企业、国有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审计服务、咨询等专业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一直从事IPO和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曾为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谭代明,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15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曾担任安纳达、顺络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质控复核工作,无兼职情况。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欧昌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 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审计费用以行业标准和市场价格为基础,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友好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等综合资质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并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3号)文件核准,科瑞技术面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万股,发行价格15.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9,1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53,324,7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65,775,30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23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9]4832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关于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

  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原计划投入“中山科瑞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中的剩余募集资金26,617.95万元和“自动化装备及配套建设项目”暂未投入的募集资金12,114.96万元,合计38,732.91万元(含累计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变更投资“科瑞智造产业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方式以向深圳市科瑞技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方式进行。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具体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19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 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0)、《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四、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3,500万元。上述未到期余额未超过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投资额度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范围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日常公司运营。

  2、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五)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并由财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报告公司总经理,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二)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三)董事会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按要求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出具了同意意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障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有效地提高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同意公司在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和授权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科瑞技术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科瑞技术本次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等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运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在任一时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上述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上市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四)投资期限

  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认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证券投资的决策与管理程序

  (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是公司的证券投资决策机构,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签署证券投资相关的协议、合同,根据证券投资类型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运行和管理事宜。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证券投资项目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并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保证金进行管理。

  (三)公司在证券投资项目有实际性进展或实施过程发生变化时,相关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一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报告并同时知会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证券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证券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证券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对于不能达到预期效益的项目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

  (五)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披露。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投资行为和审批程序,有利于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子公司将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当的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并有效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管理能力,增加财务收益。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的议案》,并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情况良好,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应及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和规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证券投资,投资最高额度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制定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相关要求作了明确规定;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证券投资事项无异议。

  鉴于公司本次投资范围属于证券投资,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充分重视以下事项:

  1、重视证券投资事项对公司带来的潜在风险,严格执行公司相关制度及审批程序。

  2、本次证券投资事项经审议通过后,公司相关管理层及其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应充分关注相关的市场风险,谨慎投资,慎重决策,并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施证券投资,应保证流动资金充足,生产经营正常有序进行。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业务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该事项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合计11,878.06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12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1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2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要加强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以及责任追究制度;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保荐机构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及交易违约等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1-02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审议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瑞技术”)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需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与关联方深圳邦普医疗设备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普医疗”)、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洛特福”)及中科瑞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瑞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600.00万元(包含已发生金额)。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的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21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邦普医疗、洛特福及中科瑞智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注:以上表格中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深圳邦普医疗设备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6638463C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社区松白路1008号艺晶公司15栋201二楼C区

  法定代表人:王晓锋

  注册资本:2,413.27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6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通用电子设备、医疗电子设备、电子产品、医疗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生产经营二类医疗器械(不含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经营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邦普医疗净资产为2,526.60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47.31万元,净利润260.99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邦普医疗的股权结构如下:

  ■

  注: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存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邦普医疗实际控制人为王晓锋。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邦普医疗21.46%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少明先生担任邦普医疗董事,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单单女士担任邦普医疗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邦普医疗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邦普医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武汉洛特福动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456836160X5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珠山湖大道230号

  法定代表人:刘薇

  注册资本:16,666.67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内资合资)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0日

  营业期限:2011-03-10至2041-03-09

  经营范围:能源、交通、动力、通讯、大数据系统及相关设备、装置、软硬件的研发、制造、安装、销售和售后服务、技术咨询;尾气后处理系统、尿素喷射系统、尿素泵、蜂窝陶瓷载体、净化催化剂的生产、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检验检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包装服务;仓储、装卸服务;物流信息咨询;通勤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洛特福净资产为10,673.85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32.46万元,净利润-382.22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洛特福的股权结构如下:

  ■

  洛特福实际控制人为李平。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洛特福10.00%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单单女士担任洛特福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洛特福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与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经查询,洛特福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科瑞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3U6A9C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3号龙光玖云著1号楼1-1450

  法定代表人:邓汕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5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人工智能视觉系统软件、硬件方案咨询,开发,设计,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投资兴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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