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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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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备从产品工艺设计、模具开发、CTP制版、平整剪切、涂布印刷、产品制造到设备研制等全产业链的生产、技术与服务能力,是国内包装领域为数不多的拥有完整业务链的技术服务型企业。在化工罐领域,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较具规模和盈利能力的企业之一。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拓展未来发展空间,公司2018年成功并购瑞杰科技,注塑包装、吹塑包装等塑料制品亦成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公司食品包装主要包括金属盖、食品罐、食品包装印涂铁等,目前公司已逐步布局食品包装各领域的国际、国内高端一线品牌客户,并针对客户需求做了大量研发工作,投入大量资源在食品包装的产品研发和市场布局上,已建立起国际一流的食品安全管控体系,参与并主导多项国际、国内标准。随着目前产能的逐步释放,及新客户的不断开拓,食品包装将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未来公司还将加大在食品领域的研发和产能投入,并在更广阔的市场领域占据优势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从事的金属包装及相关业务属于C33金属制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金属包装容器制造业。根据中国包装联合会的划分,公司属于包装行业下的金属包装,细分行业则为化工品金属包装。并购瑞杰科技后,公司所从事的塑料包装及相关业务属于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所属行业为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以市场为导向,通过技术开发提升产品性价比,积极响应客户的服务需求,持续改进包装产品全过程的生产与服务方式,完善业务链各环节的技术工艺,确保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对于马口铁、塑料颗粒等金属包装、塑料包装主要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模式,而对于其他低值易耗品、零部件等辅助材料则采用需求单位请购方式。

  2、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计划储备”,灵活应对市场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一般与主要客户签有长期供货框架合同,在此合同框架下根据客户具体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其余一般客户则根据其即时下达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

  4、研发模式

  公司重视研发工作,为研发活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目前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办公场所,根据市场发展趋势和技术发展趋势两方面制定研发战略。

  5、盈利模式

  公司凭借自身的技术实力,多年制造经验和良好信誉,通过技术创新,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向客户提供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化工罐和其他金属包装、塑料包装产品,并通过提供优质的技术支持为产品的销售提供保障,从而获得收入并实现盈利。

  (四)业绩驱动因素

  1、良好的市场前景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及制造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创新体系的日益完善,包装工业在服务国家战略、适应民生需求、建设制造强国、推动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包装行业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2、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主要化工罐客户为阿克苏、立邦、艾仕得(原杜邦)、PPG、佐敦、中涂化工、叶氏化工等涂料行业高端优质客户,合作年限均超过十年,建立起了稳定可靠且相互依赖的战略合作关系。近年来,公司在上述客户的供应商地位越来越高,合作关系不断深化发展。

  公司塑料包装拥有壳牌、美孚、康普顿、汉高、立邦等优质客户,与公司的金属包装客户有较多重叠和一致,在公司并购瑞杰科技之后,能有利于拓展优质客户,迅速获取优质客户资源,并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拓展能力,稳定客户资源。

  3、良好的新客户开拓能力

  公司在技术、质量、设备、管理及高端客户服务等多方面已形成较为明显的核心竞争优势,多年来秉承“关注伙伴、共同成长”、“成就客户、创业创新、诚信正直、多元共赢”的经营理念,坚持自主创新、积极进取,坚持为高端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目前已发展成为所在行业中高端产品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在国内化工罐行业和塑料包装行业,公司具有开拓新客户的比较优势。

  4、成熟的生产技术

  公司一直专注于金属包装产品的研发及生产,积累了丰富经验,关键生产环节技术水平领先国内同行。并购瑞杰科技之后,公司也拥有了塑料包装产品的研发及生产技术。公司现拥有多项发明专利,专利技术涵盖了金属包装行业以及塑料包装行业各个生产环节,在行业内拥有明显的技术领先优势。公司在强调自主创新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江南大学建立了长期的科研合作关系,同时与日本东洋制罐株式会社建立了技术交流机制,并且与常州大学每年签有产学研协议,“校企合作,产学双赢”。

  5、良好的上下游合作关系

  公司采购规模大、需求稳定、信誉度高,已与供应商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金属包装主要原材料马口铁方面,公司与中国首钢集团等马口铁供应商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获得优惠的采购价格。塑料包装主要原材料塑料颗粒方面,供应商均为国内知名的、与瑞杰科技地理位置接近的行业龙头企业,如沙伯基础(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从下游市场看,由于公司产品规格齐全、质量优秀、供货稳定性高,与客户沟通渠道畅通,具有一定议价和成本转移能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73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11月2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6年。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作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评级机构,确定公司主体信用登记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2020年6月19日,东方金诚向公司出具了“债跟踪评字【2020】158号”《信用等级通知书》,对公司及“华源转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华源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减弱,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经济遭受到巨大冲击,各国政府争相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主要原材料马口铁价格下半年一路上行。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积极应对下,积极响应各项防疫措施,有序复工复产,通过强化产品结构调整、实行精细化管理及拓展市场等举措,继续发挥产能规模、研发创新、质量保证等优势,通过持续加大内部管控力度,控制和降低制造成本,提升资源利用率。报告期主要工作回顾如下:

  1、公司主要荣誉

  (1)2020年初,公司被吴江区人民政府认定为“吴江区百强企业”;

  (2)2020年3月,获得桃源镇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创新优秀企业”证书;

  (3)2020年5月,荣获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

  (4)2020年7月,获得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颁发的“苏州民营企业100强”荣誉称号;

  (5)2020年12月,获得苏州市工信局颁发的“苏州市第三批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企业”证书;

  (6)2020年12月,获得江苏省工信厅颁发的“江苏省第二批省四星级上云企业”证书;

  (7)2021年1月,获得吴江区慈善总会颁发的第五批“手拉手、送温暖”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8)2021年3月,获得吴江区人民政府颁发的“2020年度吴江区纳税大户”、“2020年度吴江区百强企业”荣誉称号;

  (9)获得壳牌、PPG等客户“优秀供应商”等荣誉。

  2、市场拓展业务

  公司利用多年积累的技术研发优势、营销网络优势、供应链优势、管理体系优势、品牌建设优势,紧密关注行业发展态势,紧紧围绕公司主业,在巩固战略客户份额的基础上,挖掘潜在客户,有效对接客户的实际需求,加大中小客户开发力度,努力提升高附加值工业产品的销售份额,继续保持行业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78,180.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94%;实现营业利润6,009.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50.8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02%。公司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共计6,940.58万元。

  3、布局资本运作,新设募投项目扩大公司规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019年度,公司根据发展战略、投资项目决策要求,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再融资,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272.4万元,拟用于塑料包装生产建设,目前非公开发行方案已于2020年11月3日收到证监会核准批文。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塑料包装产能的优化整合,提升经营稳定性,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塑料包装生产自动化水平,并配套专用研发场地,购置先进研发检测设备,提高公司研发能力。

  4、技术创新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技术研发和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更新研发设备,积极吸纳技术研发人才,同时协同各子公司积极争取国家各项创新扶持政策,为企业发展积蓄能量。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6,954.22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9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取得授权专利300余项,其中发明专利60余项。公司将统筹整合研发资源,不断根据技术趋势和客户需求研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同时将研发成果产业化,持续将科技创新能力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5、资源优化和集中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合格供应商制度,根据原材料质量、供货能力、价格、售后服务等要素统一对供应商进行评定,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统一就采购数量、价格条件及调整机制、售后服务等主要条款与合格供应商达成年度供货协议,最大努力缓解原材料涨价对公司带来的成本冲击,体现集中采购优势,提高采购议价能力,降低采购成本。

  6、公司治理

  公司为确保运作规范,决策有效执行,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及时更新完善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为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公司内控管理方面,按照公司董事会及其下设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由审计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措施、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财务控制等方面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对销售、采购等环节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更新和完善。从而使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各项内控均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求,为增强公司自身的抗风险能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7、募投项目

  2018年度,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募集资金4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清远年产3,960万只金属化工罐及印铁项目”和咸宁华源“年产1,730万只印铁制罐项目”。截至本报告期末,清远华源已基本建设完毕,咸宁华源尚处于建设期。

  8、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部通过证券专线、专用邮箱、深交所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沟通,向投资者介绍已经披露的信息内容,耐心倾听、解答投资者疑问,让投资者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战略发展方向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广泛地与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投资者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为公司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提升公司的信誉和影响力。公司自2015年底上市以来连续分配现金红利,也得到了资本市场各方的广泛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紧密围绕经营目标,严格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管理层全力加快创新步伐和团队建设,有力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保证了公司整体业务平稳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78,180.01万元,同比增长6.94%;营业成本144,754.94万元,同比增长9.62%;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650.84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共计6,940.58万元,主要包括坏账损失3,388.87万元,商誉减值损失2,680.70万元,存货跌价损失871.02万元。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华源瑞杰智能包装(天津)有限公司、苏州华源新材料技术研发有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8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781,800,109.28元,净利润47,398,001.7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6,508,426.04元,母公司净利润 -6,564,238.94元。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9,788,438.37元,减去本年度派发的2019年年度现金分红31,102,914.2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52,121,285.23元。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股权激励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八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19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日常经营业务需要,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理预计。

  (一) 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持有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特投资”)100%股权,于2020年10月进行了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前李志聪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因股权转让未满一年,普莱特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预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与普莱特投资及其下属公司及其他受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和实施重要影响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其中销售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采购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备注:公司与苏州展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XHJT4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蒋旻晗

  注册资本:7,6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05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商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关联关系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未曾有违约行为,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采购原材料依据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货物根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021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说明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0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审议公司基于业务需要,于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向苏州展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瑞国际”)采购马口铁及覆膜铁;及2021年3月,公司参考展瑞国际净资产作价28.34万元,收购自然人董浩杰所持展瑞国际100%股权。

  关联董事李炳兴、李志聪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补充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

  2020年度以来,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全球经济增长态势减弱,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全球经济遭受到巨大冲击,各国政府争相实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国际大宗商品价格快速上行,公司主要原材料马口铁价格自2020年下半年一路上行。公司基于业务需要,向展瑞国际采购马口铁及覆膜铁。2021年3月,公司基于战略需要,参考展瑞国际净资产作价28.34万元,收购自然人董浩杰所持展瑞国际100%股权。

  公司在内部审计和对相关交易进行自查时发现,展瑞国际原股东董浩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基于谨慎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为董浩杰先生及展瑞国际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应当按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基于谨慎性原则,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补充确认。

  2020年至本公告披露日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展瑞国际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展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22F119Y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恒信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董浩杰

  注册资本:1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20年7月24日至长期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

  (二)董浩杰基本情况

  姓名:董浩杰

  性别:男

  住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九里桥村

  身份证号码:32058419******8318

  (三)关联关系

  展瑞国际原股东董浩杰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炳兴先生远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将董浩杰先生及展瑞国际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经查,董浩杰及展瑞国际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展瑞国际的关联交易主要是采购马口铁及覆膜铁,根据交易双方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属于正常经营往来,遵循公司一般商业条款,定价依据市场价格双方协商,遵守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

  2、公司与董浩杰的关联交易为收购董浩杰所持展瑞国际100%股权,收购价格参考展瑞国际的净资产情况,由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二)协议签署情况

  1、采购马口铁及覆膜铁主要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2、收购展瑞国际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董浩杰

  乙方: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将其持有的 展瑞国际 的股权中的 10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以人民币    28.3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展瑞国际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具有完全的处分权,该股权未被人民法院冻结、拍卖,没有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瑕疵。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受让甲方所持有的展瑞国际股权后,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享有的相应的股权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展瑞国际、董浩杰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就上述关联交易未能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事项,公司董事会已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合同审批流程,从严进行关联交易的识别,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补充审议与展瑞国际、董浩杰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展瑞国际、董浩杰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补充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补充审议与展瑞国际、董浩杰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展瑞国际、董浩杰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没有违反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七、其他说明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1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

  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详见下表:

  ■

  备注:上表中招商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其余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均为一年。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综合授信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限内,综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787                  证券简称:华源控股                公告编号:2021-022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统筹安排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公司资产保值增值,保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在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业务和投融资过程中,同意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拟发生担保额度列示如下:

  ■

  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下属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公司与下属公司之间、下属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需要单独进行审批。

  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担保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在授权期间,现有及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为确保融资需求及业务开展,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及业务合作方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二)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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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华源包装(天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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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华源包装(广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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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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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苏州华源中鲈包装有限公司

  ■

  (七)成都海宽华源包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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