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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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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业务与产品及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主要产品为刚性电路板(RPCB)、高密度互联板(HDI)、柔性电路板(FPC)、刚柔结合板(R-F)和柔性电路板组件(FPCA)。公司产品结构类型丰富,产品应用领域广泛,是目前国内少数兼具刚柔印制电路板批量生产与较强研发能力的PCB制造商,能够同时满足客户不同产品组合需求、快速响应客户新产品开发,为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的一体化解决方案。

  近年来,世界经济风云变幻,全球电子信息产业正发生深刻变革,产业格局不断调整变化,产品创新与迭代加速发展,为更好地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加大了对高多层电路板(HLC)、高阶HDI及Anylayer HDI、刚柔结合板(R-F)、类载板(SLP)、IC载板等产品的投入与布局,深入切入5G通信、新型高清显示、新能源汽车电子、医疗防疫、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新兴市场领域。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依据客户订单组织和安排生产,按不同产品特性定制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的客户主要为下游电子信息产业终端应用领域核心品牌企业。公司在深化与现有客户良好合作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不断丰富产品结构、持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以及快速响应市场变化与客户需求的能力是公司PCB产业当前及未来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印制电路板作为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基础组件,被誉为“电子工业之母”。PCB行业下游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市场空间广阔,优质的PCB企业发展趋势良好。随着国内对5G通信、数据中心、人工智能、新能源充电桩、工业互联网、特高压与智能电网等科技端“新基建”板块的建设进程加快,5G通信、新型高清显示、新能源与无人驾驶汽车电子、人工智能、智慧医疗、工业互联网以及大数据与云计算等高附加值、高成长性新兴应用领域将获得蓬勃发展机会,从而推动PCB产业持续稳步增长。

  同时,受益于全球PCB产能向中国转移,国内PCB行业产值增速显著高于全球水平。2006年,中国PCB产值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一。但是,由于国内PCB行业发展阶段及PCB产业链较长等特点所致,国内PCB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整体较低,同时,近年来受国家环保政策日益趋严、中低端产品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行业整合趋势加快,PCB企业综合管理难度增加。治理不规范、创新与竞争优势不明显的中小企业将面临较大经营压力,而较具规模经济效应的先进企业通过借助产品、技术、客户、资金、管理及成本等优势,积极响应下游客户与市场变化需求,加快提升产品技术水平及扩大生产规模,将获得快速发展机遇。

  (3)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专注于印制电路板(PCB)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二十余年,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技术积累,系CPCA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行业标准制定单位之一,系工信部首批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的PCB企业、全球印制电路行业百强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高技术企业,拥有省级工程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广东省LED封装印制电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全国电子信息行业创新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在产业技术与产品质量等方面居国内先进水平。

  近年来,公司通过投资建设与产业并购方式,努力夯实PCB主营业务,不断丰富产品结构、稳步提升产销规模,强化成本控制意识和内部运营效率,公司行业竞争力不断增强,根据中国电子电路协会(CPCA)发布的PCB行业年度排名,公司近几年行业影响力及市场占有率得到持续快速提升。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受全球疫情爆发、中美贸易摩擦与中美技术争端等事件影响,全球经济发展放缓,面对内、外部环境的不利变化,公司经营管理层凝心聚力,科学应对,紧抓科技消费回暖、线上办公与互联网教育对硬科技产品的新增需求、新能源汽车兴起等行业机会,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同时,针对现有产能不足等内部因素掣肘,公司通过企业高效运营管理,积极推进内部改革和项目技改,坚持创新发展驱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夯实HDI和FPC等产品竞争优势,实现2020年逆势稳步增长,并持续为后续年度的良好发展“储能蓄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0亿元,同比增长1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增长9.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非后净利润1.47亿元,同比增长23.3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亿元,同比上升11.03%。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工作如下:

  (一)夯实产品优势,深挖现有工厂运营潜能

  报告期内公司HDI、FPC等产品持续维持较高景气度,产品订单饱满,产品结构持续优化,HDI产品阶层持续提升,产品单价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FPC产品大客户战略卓有成效,京东方、深天马、任天堂等客户订单持续放量。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产品优势,深化与龙头客户战略粘性,快速满足客户持续增长的订单需求,报告期内,子公司中京科技和元盛电子均启动技术改造与关键工序产能小规模提升项目,通过新增产线、技术改造、设备升级等方式进一步挖掘产能空间。其中:HDI产品重点扩产压合、钻孔等环节,减少瓶颈工序外发,助力产品阶层提升;FPC产品在巩固原有产品细分市场优势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新型高清显示(OLED)、智能手机摄像头模组(CCM)、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系统(BMS)配套服务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加强业务开拓,积极储备与导入新兴市场客户资源

  报告期内,在巩固、深化与现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公司积极储备与导入相关新兴市场客户资源,细分市场龙头客户储备数量快速增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并已形成网络通信、移动终端、新型高清显示,汽车电子、安防工控等多元化产品应用领域。丰富客户资源储备、多元化产品应用,将有助于珠海富山智能工厂产能爬坡的顺利进行。在网络通信领域,5G光模块、高端交换机、小基站天线等领域已从样品认证逐步转小批量生产,品牌客户认证、导入有序推进;在移动终端领域,公司在深化与ODM厂商、模组厂商的友好合作基础上,积极导入终端品牌手机客户;在新型高清显示领域,公司在小间距LED、Mini LED、OLED等领域持续发力,扩大了客户群体和订单规模,并向COB产品及周边应用拓展,其中5G+4K和5G+8K高清的COB封装的Mini LED产品已实现量产;在汽车电子以及安防工控等领域,多家客户导入顺利进行,订单量逐步扩大,预计将为销售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

  (三)完成12亿元定增,珠海富山数字工厂顺利推进

  2020年9月,公司完成了12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中京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期)的建设。公司珠海富山工厂采用高精密度生产设备、智能化系统,能够满足5G通信设备与终端、新型高清显示、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以及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应用领域对PCB产品的高层阶和高工艺标准。

  目前珠海富山数字化新工厂各项工作推进顺利,随着生产设备陆续到位及安装完成,部分制程工序已开始试运行,预计于2021年5月内开始试运行并逐步投产,从而解决产能瓶颈,进一步扩大公司销售与盈利规模,有助于公司将长期积累的高端制造及技术优势向市场优势转化,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需要,实现PCB主业的做大做强。

  (四)完成珠海中京半导体投资项目的土地购置和环境评价

  报告期间内,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珠海中京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购置项目建设用地,用于生产先进封装高阶IC载板等产品,开展了工艺论证、产品设计及环境评价等工作,并于近期获得环境评价批复,达成投资建设的前置条件。

  (五)加强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积极开展新项目技术开发

  持续的研发投入,高效的创新转化能力可为企业持续良性发展提供有力保障。2020年公司研发投入1.07亿元,同比增长26.86%。2020年公司申请提交专利62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获得专利授权23项,发表论文19篇,获得高新技术产品2项,10类产品获得国家绿色设计产品认证,“Mini LED封装基板技术”获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科学技术三等奖及国内领先评价报告,“移动终端用多层超薄高密度印制电路板的技术升级”项目获珠海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报告期内开展了“5G用(移动终端)高频电路板开发”、“TWS耳机刚柔结板技术”、“高频微波板材料特性与加工技术开发”、“SI信号完整性研究”、“混压技术研究开发”、“背钻STUB研究开发”、“5G通信用LCP多层盲孔技术开发”、“FPC三维组合互联技术开发”、“无线充电用FPC电阻电感技术开发”、“镍钯金还原金技术研究”等多个研究开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获得了惠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推进企业、广东省LED封装印制电路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珠海市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创新综合实力100强等多项认证与荣誉。

  (六)提升管理效能,加强组织与人才团队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升集团化管控水平与效率,在业务拓展、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信息技术与智能制造等多方面进行协同整合,确保重点工作高效运转和有序推进。同时,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完善人才招聘制度、拓宽招聘渠道,积极引入行业内优秀的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加入;积极完善人才培养体系、晋升体系以及多层次的激励体系,致力于打造高进取心、高凝聚力、高战斗力的专业团队。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变化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2)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 合并范围减少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9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43.07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883.83万元,减去提取法定公积金1,689.59万元以及2019年度利润分配3,965.04万元,期末实际累计可分配利润为47,472.28万元。公司2020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为161,503.27万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832,8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按照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数扣除回购专户股数的股本为分配基数,分配比例不变。同时,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的转增金额不会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二、相关审批程序

  1、董事会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提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内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一)存货的减值事项

  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52.61万元。

  (二)应收账款的减值事项

  公司对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考虑包括客户的财务经营情况、预计客户回款的数额与时点、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521.43万元(含汇兑损失)。

  (三)其他应收账款的减值事项

  公司对其他应收账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本期其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3.16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77.20万元,使公司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减少1,777.2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77.2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0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

  2、新租赁准则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3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经会议审议,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以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纪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0年度各项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因此,我们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已经事先同意将其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核并同意该议案内容。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其为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核之日止。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

  四、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裁刘德威先生,董事会秘书余祥斌先生,财务总监汪勤胜先生,独立董事刘书锦先生,保荐代表人郭厚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1日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4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前期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9年度,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获准:1) 向胡可发行3,052,725股股份、向新迪公司发行2,327,866股股份、向张宣东发行2,142,123股股份、向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1,790,876股股份、向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发行1,611,880股股份、向APPLE BASE LIMITED发行1,611,880股股份、向何波发行1,583,102股股份、向徐景浩发行1,583,102股股份、向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063,646股股份、向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1,049,059股股份、向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757,924股股份、向林艺明发行682,309股股份、向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74,656股股份、向富歌发行475,359股股份、向株式会社富国东海发行447,643股股份、向雷为农发行358,023股股份、向韩於羹发行151,921股股份;向胡可发行38,58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新迪公司发行29,4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张宣东发行27,07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2,63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中山市立顺实业有限公司发行20,3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APPLE BASE LIMITED 发行20,371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何波发行20,00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徐景浩发行20,00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嘉兴市兴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3,44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元盛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发行13,25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上海金嵛投资有限公司发行9,579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林艺明发行8,623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北京正达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发行8,526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富歌发行6,00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株式会社富国东海发行5,657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雷为农发行4,52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向韩於羹发行1,92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2) 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发行新股21,364,094股,发行价格9.97元/股,合计发行金额21,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621.56万元后,计入实收资本2,136.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542.04万元。其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8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共发行债券27万张,债券面值100元/张,发行债券对应金额2,7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财顾费用1,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050171864400001911的人民币账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2900011010618的人民币账户内。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验资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74万元,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承销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3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3号)。此次承销和财顾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2月26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

  2. 本期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用于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 期)项目,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1,199,999,997.1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32.0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018,865.02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4,905.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80,953,95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号)。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期及本期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68,000.00万元,其中:向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1,300.00万元,向交易对手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700万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非公开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差异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自有资金先行投入支付相关交易的费用金额231.75万元尚未置换以及4.00万元交易费用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7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中,7,000.00 万元专用于公司子公司珠海中京元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珠海元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盛电子)“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元盛电子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公司子公司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9个募集资金专户、理财存款存放于本公司华兴银行8432账户及其他3个自有账户中,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12,000.00万元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珠海亿盛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为5,936.94万元、元盛电子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6,890.71万元,两者均为正数,已达到业绩承诺净利润不为负的要求。

  注2:柔性印制电路板(FPC)自动化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于2020年9月完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目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产生效益。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工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股。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本自查表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事前进行了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及防范资金风险,提请授权公司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向境内外银行及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8亿元的综合融资授信规模,并同意公司以自有资产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具体融资方案涉及的融资品种、融资金额、融资利率、融资期限、担保方式等均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与金融机构协商办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授信、借款、担保协议等)。本授权有效期为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增强其资本规模,公司拟对子公司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本人民币9亿元,增资后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同时为加快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提升其规模效应,公司拟对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增加投资,即该项目第1期总投资规模增加至23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5月6日(星期四)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境内外金融机构借贷规模与授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中,议案6、8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5、6、7、8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一);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拟出席本次会议的确认回条以来人、邮递或传真方式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2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0点至下午5点。

  (三)登记地点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为: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凡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其出席本次会议及投票。股东在填妥并交回“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后,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撤回。委托两名以上(包括两名)代理人的股东,其代理人累计行使表决权的该股东的股份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在本次会议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且每一股份不得由不同的代理人重复行使表决权。

  2.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授权股东签署或由其被委托人签署。如“授权委托书”由授权股东以外的其他人代为签署的,则该“授权委托书”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本次会议举行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注册地方为有效。

  3.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的,该等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经授权股东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1年5月13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中京路1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7

  债券代码:124004           债券简称:中京定转

  债券代码:124005           债券简称:中京定02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本次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本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增强其资本规模,公司拟对子公司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增加注册本人民币9亿元,增资后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

  同时为加快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提升其规模效应,公司拟对珠海中京电子电路有限公司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增加投资,即该项目第1期总投资规模增加至23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关于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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