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2号——上市公司从事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态势

  “十四五”期间,我国的能源行业面临着能源低碳转型和数字化转型的双重挑战。中国国家电网公司表示将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促进能源向清洁低碳转型,助力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能源互联网是以坚强智能电网为基础,将先进信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与能源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具有清洁低碳、安全可靠、泛在互联、高效互动、智能开放特征的智慧能源系统,将从三个方面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第一,为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提供配置平台。一方面通过大范围联网,扩大新能源消纳范围;另一方面推进抽水蓄能与储能建设,提高系统灵活调节能力;同时,搭建新能源云平台,线上办理并网业务,为新能源开发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为各种新型能源设施提供便捷服务。随着能源清洁低碳转型,能源消费侧日益呈现互动化、多元化、电气化趋势。建设能源互联网,有利于提高系统智能化水平,促进“源网荷储”协调互动,有力支撑分布式能源、电动汽车、储能等各种能源设施的灵活便捷接入;同时,也有力支撑各类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系统调节。

  第三,为提高全社会能效提供解决方案。电网企业拥有海量的数据资源。通过建设能源互联网,对这些海量数据资源进行挖掘利用,一方面有利于提高电网资产运行效率,促进电网节能减排;另一方面,可以为电力用户,包括居民和企业用户、建筑楼宇、工业园区等提供用能诊断、能源管理等各种能效服务,引导各类用户科学高效节约用能,助力提升全社会终端用能效率。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牵头建立所在区域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协调运营和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升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中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建设,充分挖掘常规电源、储能、用户负荷等各方调节能力,提升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

  在这样的背景下,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化转型是能源互联网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的需要解决的问题,推动电网智能化升级和数字化转型成为电网公司的工作重点。在电网生产数字化转型方面,通过“电网一张图、数据一个源、业务一条线”实现电网发展智能规划、精准投资,实现电网建设全过程数字化管控和设备运维检修智能化作业,提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和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构建更加安全高效、更低成本的电网生产模式。

  2、公司的主要业务、产品和行业地位

  公司是行业内重要的具备全产业链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证检测中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进入电力自动化领域以来,不断应用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洞察客户需求,用产品和服务成全客户。历经数十年的发展,培育出了涵盖调度自动化、集控站、变电站保护及综合自动化、变电站智能辅助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配电一二次融合、网络安全装置、虚拟电厂、云化弹性调控平台、业务中台、综合能源、智能巡检系统、电力电子设备、电能表及计量系统等产品或全面解决方案,在全行业源-网-荷-储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产业链布局。

  公司产品遍布全国各地和世界多国,核心产品市场份额稳居行业前列。

  3、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体系,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生产和研发工作。公司根据自动化产品的特点和工程项目的需求,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主要通过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及其他涉及电力、能源行业的用户单位自主招投标或委托专业招标公司组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销售。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随着我国以一次能源清洁替代与终端能源电能替代为路径的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不断的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新冠疫情的影响,2020年公司在“技术领先、质量领先、成本领先、效率一流”的战略引领下,以精确识别客户需求最前端的精进营销和精进研发为引领,各项工作持续突破,实现营业收入37.18亿元,同比增加8.78%,净利润3.17亿元,同比增加12.24%。营业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23%,研发投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9.7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去年同期下降87.75%。

  (一)精进研发方面

  2020年公司实施的弹性调控平台项目通过样机测试,在广州低压配网、贵安工作中稳步推进。配网程序化控制系统完成全部功能实测,在珠海供电局正式上线运行;集控站、国产化保护智能巡检、智能化辅助,进行了规范标准制定工作;国产化低压线路差动保护、高压线路保护通过检测。融合终端第一批次通过国网专检。辅控系统和智能巡视系统取得投标资质。一二次深度融合数字化柱上断路器在南网试挂。35kV水冷SVG取得型式实验报告。海外产品平台完成IEC62351网络安全标准升级。综合能源方面,与广州供电局合作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园区多元用户互动的配用电系统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已通过课题验收,其中关键技术“综合能源系统多层级多尺度的多能互补协同优化调度方法”“综合能源系统分层分布多能故障处理技术”“基于鲁棒修正的虚拟电厂规范化聚合方法”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类似能源互联共享平台项目已在多地推广,公司在综合能源领域取得了实质性的技术积累和项目经验。高质量完成国网标准化有载调压立体卷铁心变压器设计任务。带电作业涂覆机器人获得山东省“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银奖。

  威思顿公司主导参与了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新一代电能表、能源控制器等产品的标准制定;专利授权3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22项。深度参与南网电表及能源路由器新规范制定,完成了国网新规范单、三相电能表、能源控制器开发;开展了关键元器件及整机长期可靠性研究和测试工作,满足新电能表产品的16年寿命要求;对标国际知名公司,开发了高精度、高稳定、高可靠的关口电能表,并进入现场批量验证阶段。为适应配网领域的一二次深度融合及数字化趋势,提升了ZW32数字式一二次融合成套装置可靠性并批量供货,实现数字式深度融合ZW20开关在南网批量试挂。完成了新国标电能表检定装置开发,在中国电科院、南网数研院两网最高检测机构中标并成功投运。完成了澳门电力、马来西亚TNB等数款海外电能表开发;在尼泊尔上线运行了基于大数据技术的英文版AMI系统; 通过泰国TISI测试、印度ERDA测试等海外认证,海外资质日趋完善。

  海颐软件积极推进研发测试云平台的建设,包含研发云、测试云、货架云开发以及平台、通用组件的上架,为公司内的产品及项目开发提供一站式的资源服务及研发流水线平台,实现资源和研发成果的复用。在能源行业方面,基于云化、微服务化的营销系统开发完成,并成功在广东上线;《一种多表合一用能异常分析方法》发明专利公开并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在四川广安爱众开展了基于多表合一的城市共享型综合能源监控大数据云平台研究项目;为国家增量配售电试点企业量身定做了增量配售电生产经营一体化平台产品;参与了南网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系统的设计开发等。在政企及公安方面,研发了人社局招聘服务平台—烟台好工作、烟台人大监督法院检察院办案质量信息平台;为公安系统开发了“洞察者”智能建模数据分析工作台、单警移动情报支撑作战系统等产品。在交通行业方面,开发了隧道云服务综合管理平台、中移动公路管养平台通用模块等项目,进一步完善了公路建养产品。

  纵横科技成功研发通用大数据平台和一系列相关开发工具,与黄金矿山集团合作研发成功矿山大数据治理系统,为公司开辟黄金矿山大数据管理业务的新局面。“东方纵横ZHKJ-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被认定为“山东优质品牌(服)”和“山东知名品牌。 “东方纵横矿业大数据管理平台”被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首批山东省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新兴平台软件。“苹果产业大数据综合分析平台”由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试点示范企业及项目。

  公司的研发项目立足能源互联网、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为完成公司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产品服务保证。

  (二)精进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随着精进营销终极版推进,公司持续打造营销渠道和营销管理平台,各项工作持续突破。

  传统业务和增量业务齐头发展。南网平台一二次融合成套产品在云南、广东、广西多省中标,取得了国网总部集招单次中标超亿元的佳绩,作为增量业务的运维服务中标过亿元,变电智能巡检系统、国产化保护及自动化装置、新标准集控站等增量业务取得市场突破,为公司布局新一代大集控系统和自主监控新一代二次系统提供了坚实基础。视讯电网业务大幅增长,智能辅控系统、智能巡视系统取得了市场突破,实现数字化电网和智慧城市业务的双轮增长驱动。

  威思顿公司2020年合同再创新高,国网统招连续五年保持三甲。计量、采集及系统软件、低压电器等用电零售业务保持稳定。数字式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进入国网标准化序列并形成独立物料;数字式方案推广到17省37地市,市场基础进一步夯实。工程及运维方面,业绩增长迅速。综合能源业务,在5G应用领域实现突破,获得中国移动5G基站节能控制系统项目;新疆、青海等多个省综合能源公司能效项目投入运行;中标辽源光伏总包项目。海颐软件获得南网互联网公司一站式能源项目;中标广西跨合配售电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一体化平台项目。在公安信息化领域取得了山东省厅大QB平台、江西省厅跨部门执法共享平台等省级平台,智慧平安社区产品在烟台市公安局及10个县区公安局、青岛市公安局、济宁市公安局等公安机关落地应用,案件速裁产品在江西省取得突破,在宜春市公安局落地应用。在智慧公路建养信息化方面,开始了长沙智慧公路2期项目、上海移动公路管养平台、上海智能交通隧道云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大连市智慧公路示范平台建设等项目的开发实施工作。成功签订了青岛市交通运输能耗与碳排放统计监测平台升级项目、网约车监管平台运维与技术支持服务、电子站牌预报站综合管理平台升级、龙口网约车监管平台开发等合同。SONIC电子商务平台,在美国市场成功投入运营,为后续合作运营打下良好基础。

  (三)综合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生产提质增效效果明显。通过推进产品标准化,强化蓝图图纸应用等措施,提升计划完成率,缩短供货周期,提高存货管理效率,计划、供应链、生产环节的服务意识、降本节支、提质增效意识明显提升。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持续加强入厂检、过程检,将SAP系统数据库与质量管理对接关联,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度。加强计划管理,生产工艺环节参与到前端研发过程,提升产品的可制造性。完善作业指导书和操作流程,推动小批量和大批量及不同产品产线顺滑切换。加强供应商评估,构建大供应链体系,做好预投计划,采取集中批次招标模式,降本节支。结合业务加强合同估算、预算、决算工作,开展应收账款专项清查,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完善升级MDM主数据系统,推进数据标准和管理规范化工作,启动PLM系统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绩效机制改革,推行了基于“价值创造、价值评价、价值分享”的绩效机制。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 7 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号)。根据新收入准则的施行时间要求,公司于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并依据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新收入准则中衔接规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经本公司于2020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软件产品开发等业务于客户验收完成时点确认收入;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列示为“合同负债”。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调整情况说明: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将与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相关、不满足无条件收款权的收取对价的权利列示为“合同资产”,其中预计1年以上收回的款项列报为其他非流动资产;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列示为“合同负债”。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1-0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董事胡瀚阳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长丁振华代为表决;董事林培明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董事方正基代为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方正基先生所作的《公司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成就。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1】第00040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3,718,643,539.4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8,143,020.0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7%;基本每股收益0.20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071,482.9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7.0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898,451,713.9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475,706,293.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2020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将用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5月到期,董事会提名杨恒坤、丁振华、方正基、胡瀚阳、林培明、李小滨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于2021年5月到期,董事会提名杜至刚、房绍坤、王贡勇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津贴5万元(不含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005--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1006--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内容见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内容见附件3。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内容见附件4。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00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授信额度3亿元,授信类型为信用方式,授信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后两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部办事相关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

  《2021008--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恒坤:男,1964年生,大学,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董事。

  杨恒坤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杨恒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丁振华:男,1965年生,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电力调度自动化事业部经理、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

  丁振华先生截止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69318股。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丁振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方正基:男,1978年生,大学,中共党员。曾任公司继电保护业务经理、销售公司办事处主任、大区副经理、行业拓展部部长、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一次设备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方正基先生截止日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方正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胡瀚阳:男,1983年生,硕士,现任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高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智慧能源执行董事,山东北辰机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瀚阳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胡瀚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培明:男,1971年生,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龙口东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

  林培明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林培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李小滨:男,1967年生,博士,研究员,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保护事业部副经理、保护及变配电自动化部部长、技术中心副主任、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公司总质量师、董事。

  李小滨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李小滨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

  杜至刚,男,1957年出生,工学博士、电力系统自动化教授级高工。曾任国家电网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总经济师、总经理助理,曾兼任菲律宾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国网澳洲资产公司董事长、香港岸灯公司董事、国网国际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已退休。

  杜至刚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杜至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杜至刚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房绍坤,男,1962年10月生,法学博士。2003年被评为全国高校国家级教学名师,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06年入选全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016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任烟台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山东航空、新潮实业和本公司独立董事。

  房绍坤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房绍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房绍坤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贡勇,男,197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业务委员会委员,兼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证券发行内核委员以及华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证券发行内核委员,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审计硕士合作导师,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外聘财务会计专家。现任梦金园珠宝股份公司、湖北汇富纳米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潍柴动力、孚日股份、宁波轿辰、利源铝业、天罡股份和中农联合等公司独立董事。

  王贡勇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贡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贡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 《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

  ■

  附件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方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附件4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正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

  原第二十三条变更为第二十五条;原第二十四条变更为第二十六条;原第二十五条变更为第二十七条;原第二十六条变更为第二十八条;原地二十七条变更为第二十九条;原第二十八条变更为第三十条;原第二十九条变更为第三十一条;原第三十条变更为第三十二条;原第三十一条变更为第三十三条;原第三十二条变更为第三十四条;原第三十三条变更为第三十五条;原第三十四条变更为第三十六条;原第三十五条变更为第三十七条;原第三十六条变更为第三十八条。

  新增第三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订权属公司股东大会,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至15:00。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4日,于2021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2、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4、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3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5、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监事2名。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二)特别事项:

  1、对议案7《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2、对议案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股东参加会议登记的时候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 9: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一楼大厅

  4、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琪

  (2)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0535-5520069

  邮箱:zhengquan@dongfang-china.com

  联系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   邮政编码:264000

  5、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3、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一、

  本单位/本人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于 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82;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2、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3、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4、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9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1】第000407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3,718,643,539.4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7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8,143,020.0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7%;基本每股收益0.207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0,071,482.93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7.0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898,451,713.9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18%;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475,706,293.92元,比去年同期增长6.6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2020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收益将用于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005--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007--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21年5月到期,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名王征、刘明辉为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三年。(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见附件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

  监事简历

  王征:男,1979年生,大学本科。曾任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管会计、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科科长、审计部副部长,现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王征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明辉,男,1981年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职员、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公司监事、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刘明辉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刘明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连续为公司提供服务19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50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为20万元,差旅费由公司据实报销。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4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7,825.6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207.05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65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4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文娜女士,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文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文湖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文娜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兴全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注:如有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请说明并说明采取的防范措施。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上期审计费用为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1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了十九年的年报审计工作,该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执业能力及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同意继续聘用其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财务审计机构连续十九年为公司服务,在审计过程中该所及该所人员能够按照职业道德和质量控制的标准进行工作,通过对该所审计中的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观察,以及对该所以前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内部规范控制和业务发展进行充分了解后,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概述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与关联方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方面的关联交易。

  2021年,公司根据各关联方年初的预测,预计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发生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合计41,5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5,30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发生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合计1,260万元;预计与关联方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50万元。

  2、审议程序

  该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恒坤、丁振华、胡瀚阳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夏黄三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业务:网络技术开发;工业自动化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系统集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气机械的开发、生产和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180.06万元,净资产1,913.24万元,营业收入465.15万元,净利润-187.09万元。(前述数据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英达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600万元,主营业务:从事建筑节能产品、工业节能产品、中央空调节能产品、建筑智能化及自动化系统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并销售公司上述所列自产产品,提供相关方案设计、咨询、维护、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 1,661.57 万元,净资产 1,061.8万元,营业收入 1,268.56万元,净利润-21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控制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成山,注册资本1,080万元,主营业务:建筑节能、工业节能、空调节能、供冷、供热、冷热电、智能建筑领域的产品研发、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运营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监控终端设备、智能通讯终端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件硬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工程安装、技术咨询,远程监控平台、企业管理平台、云平台的研发、技术服务、维护、租赁服务,能源管理,能耗检测与评估,节能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的设计、施工,以自有资金对供冷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投资和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管理部门的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代客理财和金融担保等金融业务)一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 4,826.78 万元,净资产 774.49 万元,营业收入 3,476万元,净利润277.54万元。(前述数据已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王永,注册资本3,000万元,主营业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工业自动调节仪表、显示仪表及控制(调节)仪表系统、电动单元组合仪表、集中控制装置、智能控制系统、自动化成套控制装置系统的研发、制造、销售;油气储运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与工程总包;企业能源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系统集成与工程总包;卫星时钟同步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5,533.72 万元,净资产 3,125.38万元,营业收入 3,397.85万元,净利润706.71万元。(前述数据已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国研自动化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五)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51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电源成套设备,通信电源成套设备,通信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UPS系列产品,蓄电池系列产品,AC/DC、DC/DC模块电源,电力无功补偿设备及其他电力电子装置的生产、销售及维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3,257.8万元,净资产-910.23万元,营业收入6,138.61万元,净利润-229.1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联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电子玉麟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六)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杨恒坤,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电力自动化系统、计算机软硬件、通信产品(不含移动电话)、仪器仪表、工业控制系统的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电力系统、通信系统的集成、运行维护,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 5229.66万元,净资产 3403.35 万元,营业收入4463.43万元,净利润690.5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海华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七)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吴亦竹,注册资本:48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量服务;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端计量设备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汽车新车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检验检测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20.32亿元,归母净资产13.79亿元,营业收入11.6亿元,净利润0.96亿元。(前述数据未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母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八)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孙锦庆,注册资本贰仟玖壹佰万元整,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市政设备、工业设备、交通设备、通讯设备(不含地面卫星接收设备)、环境监测系统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监测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传感器、智能机器人、无人机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9492.93万元,净资产3188.8万元,营业收入7467.53万元,净利润803.2万元。(前述数据系审计数)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电气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九)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刘小峰,注册资本叁千万元整,主营业务:计算机软硬件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自动识别与控制产品、物联网设备、智能设备、电子通讯设备、仪器仪表、检测设备、仓储设备、自动调节装置、传感器、工业机器人、定位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电子标签、船舶电子设备、海洋工程控制设备、智能柜、普通机械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运营服务;承装(修、试)电力工程施工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0827.2万元,净资产3814.43万元,营业收入9378.67万元,净利润606.8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东方瑞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十)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说明

  法定代表人:李强,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主营业务:电力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801.63万元,净资产1543.92万元,营业收入3334.7万元,净利润-60.94万元。(前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烟台国网中电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其收入和支出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认为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07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然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以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主要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等;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根据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要求,对原采用的租赁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1-1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利润317,346,345.62元,其中归母净利润278,143,020.05元。母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112,414,088.1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1,241,408.8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63,371,357.43元,减2019年的现金分红50,947,626.27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13,596,410.51元。

  随着我国能源转型的推进,电网公司采取措施推动电网向能源互联网升级,电力系统发电、输变电、配用电各个环节都面临着变化和挑战。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2020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

  ■

  三、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现金分红的条件、分配比例及期间间隔: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当实施现金分红。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现金分红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该会计年度盈利,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该年度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正值;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可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等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未现金分红的原因

  为了提高公司的产业优势和竞争力,公司计划加大在新技术应用方面的研发投入。2020年虽然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但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公司董事会从可持续发展角度考量,决定2020年不分派现金红利,不分配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0 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新产品的研发和现有产品的技术升级。公司发展战略确定输变电产业、配用电产业、综合能源产业、云化产业、可再生能源消纳产业、末端感知产业、新型电力电子的相关产品为研发重点,布局公司在电网业态变革和数智化转型中的竞争优势。

  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回报投资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考虑到未来研发投入对公司资金需求的压力,同意公司2020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提高和完善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是公司面对行业变革和市场竞争,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我们同意董事会作出的2020年度不进行现金分配,不分配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定,我们认为这项决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 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为中小投资者提供网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的便利。

  八、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