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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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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造成的风险。

  3、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密切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涉及的市场情况,定期向管理层报告进展情况;内部审计部加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监督和审计,核实盈亏和资金使用情况,法务部门参与审核把关,确保与银行交易合约条款清晰,严格对照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进行操作,以防范法律风险和内控风险。

  3、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风险管控,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努力提高回款预测的准确度,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尽量将该风险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真实的交易背景为依托,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进行核查。

  6、上述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工具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同等价值外汇金额),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3 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念辉、郑连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三)不能现场办理登记的,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五)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 号正裕工业证券投资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萍

  电话:0576-87278883

  传真:0576-87278889

  邮箱:add@add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

  (二)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问题征集方式: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add@addchina.com。公司将会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21年4月23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通过网络互动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管理层将与参会投资者进行在线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同时广泛听取各位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人员为公司董事长郑念辉先生、总经理刘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灵辉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筠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星期五)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注册并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talkIndex.do),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提升交流效率,公司现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add@addchina.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李幼萍

  联系电话:0576-87278883

  邮箱:add@addchin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 平台的“上证e访谈” 栏目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信额度: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中长期贷款、银行票据(含票据池)、信用证、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具体拟申请授信的明细情况如下:

  1、本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2、全资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3、控股子公司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4、控股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总额度内,可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如在年中有新增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对新增子公司的授信也可在上述总度范围内进行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签署上述授信事宜项下的全部法律文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宁波鸿裕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芜湖荣基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上述担保余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逾期发生。

  三、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增强公司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果,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的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各项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预计担保情况:

  ■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及公司授权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在担保方不变的情况下,被担保方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全资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调剂给其他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有效期及批准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独立董事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

  2、法定代表人:刘勇

  3、经营范围:汽车减震器及其它汽车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和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单体报表):

  ■

  宁波鸿裕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汽车零部件、密封件、塑料制品、模具制造、加工、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

  芜湖荣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

  1、注册地点:安徽省芜湖市新芜经济开发区

  2、法定代表人:林忠琴

  3、经营范围:密封件、减振件、汽车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销售;模具制造、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林忠琴持有其49%的股权。

  5、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数据:

  ■

  安博帝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签署的说明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上述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方宁波鸿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都具有实质控制权,且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稳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障其生产经营及发展的所需资金,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三者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认为:被担保方宁波鸿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宁波鸿裕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为芜湖荣基担保余额为1,5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1%。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30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经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报告期内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41,378,349.50元,明细如下表:

  ■

  (一)计提商誉减值损失的情况

  1、商誉形成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3日及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的议案》,公司出资26,700万元收购芜湖荣基密封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荣基”)51%股权, 出资7,300万元收购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博帝特”)51%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形成合并商誉人民币224,906,512.19 元。

  2、前期商誉减值情况

  经测试,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芜湖荣基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62,300万元,高于账面价值,商誉并未出现减值损失。安博帝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8,500万元,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低4,636.22万元,相应按51%持股比例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364.47万元。

  3、商誉减值测试的过程与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于收购完成后每年期末对上述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于2020年期末对与上述商誉相关的各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该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为客观评价相关资产组价值,公司聘请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元评估”)对商誉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资产组可回收价值进行资产评估。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算,芜湖荣基资产组根据其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税前折现率为14.10%,安博帝特资产组根据其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现金流量预测为基础,税前折现率为13.62%,预测期的现金流量根据资产组所处的行业环境和自身经营情况进行测算。

  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其他关键数据包括:产品预计售价、销量、生产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上述关键数据。公司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

  4、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原因及数据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芜湖荣基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159号),芜湖荣基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62,930.00万元,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低422.68万元,相应按51%持股比例确认商誉减值准备215.57万元。

  根据公司聘请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安博帝特相关资产组可收回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158号),安博帝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可收回金额为29,17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本期应确认商誉减值损失3,476.66万元,相应按51%持股比例归属于本公司确认商誉减值准备1,773.10万元。

  芜湖荣基及安博帝特业务拓展、收入和利润情况低于收购日预期,结合在手订单及自身经营情况,经测算,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参考坤元评估(坤元评报〔2021〕158号)及(坤元评报〔2021〕159号)的评估结果,本期分别对芜湖荣基和安博帝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155,692.86元、17,730,964.06元。

  (二)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情况

  2020年初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7,981,562.77元,2020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15,663,729.27元,因库存商品对外销售及原材料生产领用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0,506,367.40元。截至2020年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3,138,924.64元。

  (三)计提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情况

  2020年初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1,163,575.43元,2020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5,827,963.31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614,287.08元,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1,949,490.68元,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61,316.5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2,868.96元。截至2020年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36,991,538.74元。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准备为人民币41,378,349.50元,该项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0年度合并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利润总额41,378,349.50元,对当期经营性现金流无影响。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计提后能够客观、公允、真实的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商誉、存货、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计提信用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等规定,符合现阶段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现状,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正裕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亿元,期限6年。“正裕转债”自2020年7月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已有140,065,000.00元“正裕转债”转为公司 A股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3,690,800股,公司总股本由208,806,525股增加至222,497,325股,注册资本需相应由208,806,525.00元变更至222,497,325.00元。

  二、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浙江省玉环市双港路88号”变更为“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号”。

  三、《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一)第二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1484027193。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主管部门批准,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10001484027193。

  (二)第五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住所:玉环市双港路88号

  邮政编码:317600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住所:浙江省玉环市沙门滨港工业城长顺路55 号

  邮政编码:317607

  (三)第六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880.65 万元。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249.73 万元。

  (四)第二十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股份总额为20,880.6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880.65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股份总额为22,249.73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2,249.73万股,其他种类股0股。

  (五) 第一百六十三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公司聘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可以续聘。

  (六)第二百条

  章程原条款内容: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章程修订后条款内容: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项。

  修订后的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4月修订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8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17.2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玉环支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96172070583和工行台州玉环城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7281229000047606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0.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了2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000.00万元,共计募集资金29,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8.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8,682.00万元,已由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汇入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728192900003074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1377380614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到位资金28,700.00万元(汇入金额加上保荐承销费中不属于发行费用的税款部分18.00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0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11,019.05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8,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鸿裕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止2020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子公司芜湖安博帝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安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子公司芜湖安博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湾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芜湖安博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经2020年9月18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已结项的由本公司实施的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节余资金6,307.30万元(含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5,204.23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03.07万元)永久性补充本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21日、12月14日、12月16日将节余资金6,307.30万元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在节余资金全部转出当日注销。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减震器研发、检测中心为研发类项目,提升公司研发能力,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二)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4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尚未收回。

  (3)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2020年1月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本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一年。2020年度,本公司在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6,000.00万元,取得理财收益145.38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件: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717.21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60.5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

  [注2]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节余资金6,307.30万元(含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本报告三(一)1(2)之说明

  [注3]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83.30万元,其中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万元,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26.66万元

  [注4]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于2020年8月24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新增净利润7,170.57万元,本期实现净利润3,357.36万元,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项目投资延期以及受到疫情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延迟结项,2020年未能完全达产

  附件2

  2019年度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700.00万元,扣减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141.0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558.96万元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08 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0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9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5,589,622.64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3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4月15日,公司前次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截至2021年04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余额情况

  截至2021年04月22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4,282,088.17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30,000,000.00元。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将不超过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该笔闲置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到期前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上述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进度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及时、足额地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本次事项履行了公司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报备文件

  1、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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