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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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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65,1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电动机、发电机、新能源汽车定转子铁芯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机广泛用于机械、钢铁、电力、化工、水泥、造纸、冶金、石化等行业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公司生产的定转子铁芯产品品种齐全,能够应用于不同种类和型号的电机。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生产的冲压、叠装、铸铝、绕嵌线等技术环节中,均保持行业的领先地位。

  (二)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主要产品包括国标普通电机,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高效电机、风力发电机、牵引电机等。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高效电机驱动水泵、风机、机床、压缩机、城市交通及工矿电动车辆等工业设备和农业机械以及风力发电机、燃油发电机、水轮发电机、移动电源等发电设备中。大型电机主要用于国家环保行业。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的生产模式,生产的产品均为定制产品。营销部门负责信息搜集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技术部门负责核对产品要求、转化图纸和编制工艺;生产运营中心负责根据合同约定的产品交期和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统一策划、组织、并安排生产。同时公司也会根据客户要求或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部分产品实行来料加工和普通加工。

  2、销售模式

  公司业务部门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前期与客户协定好产品合作协议,包括生产材料、加工要求、质量要求、付款协议、产品周期等,经技术部门评审后,交运营部门组织生产,产品生产完成后,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并负责对后期的售后服务进行跟踪处理。公司的销售区域覆盖全国大部分地区,同时有部分产品已经销往国际市场。

  (四)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重大变化

  2020年,新能源汽车和风力发电板块持续发力,虽部分市场受疫情影响,但出口订单较以往仍然有所增长,公司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和新项目开发工作,眺高望远,提前把握市场动态,密切结合市场需求,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市场开发为重点实施。

  矽钢片原材料价格波动对于电机行业影响很大,定转子铁芯绝大多数材料是以矽钢片为基础,对此,公司采取优化材料库存管理,并积极与客户沟通协商订单,提前做好材料备库准备,避免高价买入或者有价无货现象。

  电机行业市场竞争对手多,公司处于持续竞争的氛围中,需要不断开拓市场,坚持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

  (五)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所属行业发展阶段

  电机作为机电能量转换的重要装置,是电气传动的基础部件,应用领域广。我国的电机制造业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和成长,已渐渐成为电机制造大国,掌握了高效及超高效电机生产技术,生产的高效电机销往海外,公司目前已经处于十分成熟的发展阶段,现阶段电机行业的特点为:制造商众多,行业集中度低;高端产能不足,中、低端产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在行业形势大好时公司产能扩张。?

  2、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地位

  通达公司是电动机、发电机、新能源汽车电机定转子冲片和铁芯的专业生产企业,年冲制矽钢片能力15万吨以上,其中新能源汽车冲制能力达到100万台/年。经过多年的发展和积累,具备为电机行业提供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的能力,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在行业竞争下,公司还面临许多实力强劲的竞争对手,如:神力,滕普,优乐,宝捷等大型知名企业。预计随着公司营销市场的不断扩大,业务范围的不断延伸,产品结构的不断优化,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地位将得到不断提升和巩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之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紧急部署物流、生产、销售,针对疫情建立了内部组织高效反馈机制,积极推动复工复产。在这不平凡的一年里,公司砥砺前行,全员克服困难,努力经营,紧紧围绕制定的三大战略,积极拓展业务,持续创新和转型,内部狠抓管理和自动化改造,取得了骄人的成绩。

  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16亿元,同比2019年增加17.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30.12万元,同比增加160.95%。

  (1)在市场三大板块中,新能源汽车和风力发电持续发力,头部客户持续突破,客户粘性不断增强,创新产品及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升。

  (2)公司研发能力、创新创造能力进一步的提升,发挥自动化、硬质合金模具及叠压设备工装的优势,带动各工艺的自动化改造、关键工序的自动化率不断提升,人均产能、生产效能地不断提升。

  (3)在原材料和供应商管理方面,公司已与宝钢成立了联合实验室,可以针对客户材料及项目的特殊性能要求提供前期的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公司从原材料采购、材料检验、生产过程控制,到产品验收出库均执行可追溯系统,所有生产过程有章可循,有记录可查。公司形成了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为客户稳定的提供可靠的产品和服务。

  (4)在财务管理方面,强化责任中心为核算和管理主体,细化核算颗粒度;做好财务风险防控,规范运作,保证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

  (5)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

  ■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3号”),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①关联方的认定

  解释第13号明确了以下情形构成关联方: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企业的合营企业与企业的其他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此外,解释第13号也明确了仅仅同受一方重大影响的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并补充说明了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及其子公司,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及其子公司。

  ②业务的定义

  解释第13号完善了业务构成的三个要素,细化了构成业务的判断条件,同时引入“集中度测试”选择,以在一定程度上简化非同一控制下取得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等问题。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3号,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解释第13号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魏少军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科技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1年4月17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魏少军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梁上上、曾俭华和朱南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7张,收回有效表决票7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杨克泉先生、韦烨先生、梁上上先生、曾俭华先生、朱南军先生均向董事会提交了《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状况,并阐述了2021年度工作目标。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5,931,646.24元,同比增加17.19%;实现利润总额103,357,561.12元,同比增长170.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9,301,160.08元,同比增长160.95%。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9,301,160.0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70,109.72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77,010.97元,减掉2020年内支付分红8,255,000.0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30,256,868.0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8,094,966.81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100,000.00股为基数,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预计营业总收入168,245.97万元;预计利润总额11,618.41万元;预计净利润9,875.65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1-2022年度银行借款实际余额控制在人民币3亿元以内,该借款均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1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动力”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文件及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1年4月17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发出表决票3张,收回有效表决票3张,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15,931,646.24元,同比增加17.19%;实现利润总额103,357,561.12元,同比增长170.7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9,301,160.08元,同比增长160.95%。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5,100,000.00股为基数,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使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1年度预计营业总收入168,245.97万元;预计利润总额11,618.41万元;预计净利润9,875.65万元。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1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报告应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与《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同时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和对公司的日常监督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各种内外部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以及执行监督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9、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王晨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为保证公司“三会”正常运作,规范公司治理行为,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刘侠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

  王晨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王晨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晨芳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提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2021年5月28日15:00。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楼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2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

  10、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1、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12、审议《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年度述职报告。

  2、上述议案1、议案3-议案1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2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1年5月25日、26日 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电话:0513-86213861  传真:0513-86213965

  联系人:朱维维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充完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兴石路5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26352

  联系人:朱维维

  电话及传真:0513-86213861、0513-86213965

  邮箱:tongda@tdchina.com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576

  2、 投票简称:动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发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15至2021年5月2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的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机制,积极回报广大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制定本规划考虑因素

  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目标,股东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同时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

  二、 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指定本规划,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稳定的合理回报,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 公司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1、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实施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三年(2020年—2022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的,将根据公司有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计划,由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提请股东大会决议提高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若公司业绩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1)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2)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四、 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及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董事会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本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盈利能力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进行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未来三年,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新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

  3、调整或变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议案由董事会起草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股东回报规划调整发表意见;相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五、 附则

  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所处行业、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制定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际任期届满。

  三、薪酬标准及发放方法:薪酬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独立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符合薪酬发放条件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在本薪酬方案执行期限内,新增的独立董事的薪酬按照本方案执行。

  4、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非职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监事王晨芳女士书面辞职报告,王晨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保证公司“三会”正常运作,规范公司治理行为,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达瑞明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推荐,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提名刘侠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王晨芳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任监事前,王晨芳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王晨芳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刘侠飞,中国国籍,女,出生于1987年,本科。2011年7月至今,历任隆基泰和置业有限公司资本运营中心主管、经理、高级经理。

  截至目前,刘侠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魏少军先生所控制下的公司任职,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侠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侠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3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坏账核销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核销坏账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销坏账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对公司及子公司截止 2020年 12 月 31 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追收无果的应收账款4笔,金额共计69,029.84元予以核销。

  公司及子公司核销的主要应收账款:

  ■

  本次申请核销的坏账形成的主要原因:账龄较长。年初公司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通过对账、函证、律师函、起诉、法院调解、法院判决等多种手段对相应客户拖欠的货款进行催收,经双方协商、法院调解及法院判决后,上述款项仍无法收回,已实质产生坏账损失。因此,公司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核销的坏账,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公司 2020年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坏账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落实施行财政部发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调整。本次会计政策、会计科目变更和调整对公司经营成果,总资产、净资产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实现企业会计准则持续趋同和等效,财政部于2019年12月10日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明确或修订了关于企业与其所属企业集团其他成员企业等相关的关联方判断和关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经营活动或资产的组合是否构成业务的判断,该解释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3、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该解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8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1年4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登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供全体股东和投资者查询、阅读。

  为使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信息,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16: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魏少军先生,董事兼总经理言骅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卢应伶先生,独立董事朱南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欣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4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为减少应收票据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公司经营管理层报请公司董事会批准下属子公司在2.5亿票据池融资总额度内向相关银行办理票据池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票据池业务实施目的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协议合作金融机构

  本次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依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的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4. 实施额度

  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授信额度以商业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5.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银行批准之日起一年。

  6.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二、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子公司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货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票据池质押额度,票据对该项业务形成了初步的担保功能,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汇,致使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质押票据台账、跟踪管理,及时安排子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票据池质押率。因此,票据池业务的担保风险相对可控,风险较小。

  三、票据池业务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客户使用票据结算,子公司货款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子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子公司将部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新开、托收等业务,有利于节约公司资源,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共享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余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核查,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票据管理能力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在2021年度开展的票据池业务能有效优化流动资金管理和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共享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票据池额度;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12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具体事宜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

  (2)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投资,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不含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矿业权投资、信托产品投资等,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根据公司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

  委托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决策程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低风险理财产品种以及国债逆回购品种均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管理,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及国债逆回购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项目及国债逆回购交易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的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查实,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在任意时点使用不超过3.5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76            证券简称:通达动力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介绍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志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郁香香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桢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后,经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为公司提供了多年审计服务,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从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来,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工作,公司2020年度聘请财务审计机构费用为85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建议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

  4、《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书面审核意见;

  3、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通达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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