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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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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末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致力于各类民爆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与进出口,为客户提供特定的工程爆破解决方案及爆破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雷管、索类、起爆具等起爆器材和工业炸药,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交通建设、水利水电、建筑拆除、石油勘探、国防工程等领域,尤其在基础工业、重要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拥有1个工业雷管生产基地、3个工业炸药生产基地,产品种类齐全,能够极大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

  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爆破,具有爆破作业单位一级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长期服务于矿产资源开采,公路、铁路、水利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业务覆盖工程爆破领域“穿、爆、采、运”一体化服务全流程,具备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能力。

  公司全资子公司壶化进出口,专业从事民爆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进出口业务,主要辐射中亚、南亚、非洲、大洋洲的20余个国家和地区。

  (二)行业情况

  1、整体运行

  2020年,民爆行业总体运行稳中向好,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市场需求低迷,下半年随着疫情的有效控制,在国内大的经济背景带动下,主要经济指标逐步好转,行业经济运行有序恢复。2020年,民爆行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69.44亿元,同比增长12.20%;累计实现利税总额102.91亿元,同比增长7.75%;爆破服务收入累计实现253.01亿元,同比增长11.01%。

  2020年,生产企业工业雷管年产、销量分别为9.56亿发和9.72亿发,同比分别下降12.85%和11.65%。从工业雷管品种产量变化情况看,电子雷管产量1.17亿发,同比增长96.48%,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占雷管总产量的12.24%。

  2020年,生产企业工业炸药年产、销量分别为448.18万吨和448.08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64%和1.53%。其中,现场混装炸药累计产量为128.04万吨,同比增长7.86%。(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

  2、发展趋势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爆行业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继续实施《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实现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2020年,虽经历了新冠疫情,但民爆行业仍保持可持续发展态势,产品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安全、科技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

  一体化服务发展不断深入。2020年,民爆企业积极开展并扩大爆破业务,产业链不断延伸,一体化进程持续推进,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爆破技术服务收入同比增长11%,其中生产企业是爆破技术服务一体化进程的主体,生产企业爆破技术服务收入占全行业爆破技术服务收入比例为97%。

  产品结构持续优化。在行业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下,民爆主要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20年,现场混装炸药产量占炸药总产量近30%,所占比例比2019年增加约2个百分点;电子雷管产量约占雷管总产量的12%,所占比例比2019年增加约7个百分点。

  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民爆企业集团积极开展重组整合,产业集中度持续增加。通过对生产总值前20名生产企业集团的调查,其中有18家在近5年中进行了重组整合,被整合生产、销售、爆破及相关企业涉及123家。2020年,行业排名前15家企业集团合计生产总值达199亿元,约占行业总产值的60%,所占比例比2019年增长约2个百分点,所占比例连续7年稳定增长。

  “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通过对生产总值前20名生产企业集团进行了近5年的海外新建、并购等情况调查,有8家分别在亚、非、南美洲14个国家实施建厂或并购等投资计划,总投资额近7.1亿元。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集民爆器材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爆破于一体,产业链齐全。近年来,公司着眼民爆前沿技术,建成世界先进水平的数码电子雷管生产线、高强度导爆管生产线、高精度延期体生产线、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大大提升了产品科技含量,成为民爆行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技术领先型企业。

  2020年,公司生产销售各类工业雷管7000余万发,工业雷管年产量稳居行业前三,经营业绩位居国内民爆行业前列。(数据来源:中国爆破器材行业协会工作简报)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疫情和日趋复杂的行业形势,公司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积极推进复工复产,认真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趋势,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因势利导,科学决策,实现“逆势”发展,取得多项新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经营业绩再创新高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556,401,246.98元,同比增长11.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0,273.70元,同比增长26.97%,每股收益0.60元。

  2、产品销量逆势增长

  2020年共销售雷管7106万发,同比增长2.20%,稳居行业前三;销售数码电子雷管510万发,同比增长297%;销售炸药30896吨,同比增长6.16%;销售起爆具470吨,超出去年25吨。

  3、深交所A股成功上市

  2020年9月2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挂牌上市,开启全新发展征程。

  4、安全生产扎实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从生产安全、储存安全、运输安全、治安安全四大块着手,细分压实安全责任;同时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5、产品质量获殊荣

  2020年,公司荣膺国家质量管理最高奖——2020年“全国质量标杆”,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6、三会治理有成效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公司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不断提升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0年公司共召开了九次董事会,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5项议案,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二级子公司中国壶化爆破器材(香港)有限公司(简称“香港壶化”)于本年度完成注销。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跃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蒋荣光、李永清、李蕊爱、孙水泉以视频会议方式参加并通讯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020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0年度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64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8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5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6、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7、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2、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4、人员信息: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5、业务规模: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家。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杨锡光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本项目的签字会计师为唐松柏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0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16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建勋先生, 199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本期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信永中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审核意见,表示对此事项事前知悉且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推荐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须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3日(周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投票系统和时间:

  投票日期:2021年5月13日

  网络投票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壶化集团行政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3、《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4、《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5、《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6、《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特别说明:以上提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都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盖公章,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参会股东认真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连同以上相关资料在2021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国良

  (2)电话号码:0355-8778082-8216

  (3)电子邮箱:46150430@qq.com

  (4)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三。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2021 年月日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

  注:1、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请填上持股数,如未填上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您登记的所有股份均做出授权。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 如委托人对议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1年月日下午交易结束,本人(本公司)持有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股,拟参加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3日(星期四)14:30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号: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注:

  1. 请用正楷填上您的全名(中文或英文名,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 本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亲自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应于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7:00 前或该日之前,将本回执以专人送递、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邮编:047300),联系传真:0355-8778413(传真请注明:转证券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02

  2、投票简称:壶化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5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0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地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640.1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1.2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0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356.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87%。经审议,本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2020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目前行业和市场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以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元(含税),合计派发利润80,0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自本议案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关于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966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8.22元,募集资金合计411,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0,400,964.78(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599,035.2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9月14日“XYZH/2020BJGX0807”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88,037,932.42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收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支出36,142,219.46元中包含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18,108,820.8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2020年10月,本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南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范本拟订,无重大差异。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上述商业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简称“专户”),集中存放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若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342.67万元,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39.21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78.82万元,置换后募集资金余额29,641.87万元。本次置换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XYZH/2020BJGX0821号《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鉴证报告》,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报告期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未到期,金额为26,8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试运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为本公司的经营提供了长期的技术支撑。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划的技术研发方向和产品研发方向紧密围绕着市场需求开展,将为公司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供技术支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202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3,539.21万。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1.03万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45.02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458.89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22,077.92万元。

  2020年,公司经营符合预期,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遵循了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在该事项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3002        证券简称:壶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21年度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2021年4月21日,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资产池、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等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办理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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