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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安图生物体外诊断产业园项目,承诺效益为达产年度净利润,2016年8月份25日募集资金到位,2017年为投产第一年,截至2020年净利润指标与预计投产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对比,完成率为112.84%。
附件二:
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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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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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7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系2013年12月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年12月11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号),2013年12月13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0层。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分支机构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分支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是中勤万信在河南区域设立的专业分支机构,成立于2014年3月27日,持有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业分局核发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分支机构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17号12层1207号
分支机构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截至上年度末,中勤万信合伙人数量6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2人。
中勤万信2019年度总收入为36,7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625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16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净资产为3,078.15万元,2019年审计公司4,30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34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勤万信共有职业风险基金余额3,632余万元,此外中勤万信每年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3. 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累计收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管理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中勤万信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一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自2010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3年开始为安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濮耐股份、新天科技、安彩高科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自2000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8年开始为安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与复核了安图生物、豫光金铅、中原传媒等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自2014年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2017年开始为安图生物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的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就中勤万信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最近三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就中勤万信拟受聘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宏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晓清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0年财务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75 万元,与上期收费金额一致。2021年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所发生的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聘请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鉴于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且在公司历年的审计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及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担公司2021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公司将继续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公司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要求,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0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安图生物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现金管理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正在履行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结构化收益凭证、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通知存款。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正在执行理财产品本金23,500万元,具体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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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和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
●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分别使用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82,979,4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214,108.90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74,764,891.10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4日全部到位,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勤信验字【2019】第0033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1日出具的《关于核准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9号)核准,本公司向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375,760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51.1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9,999,881.60元,扣除发行费用28,264,504.42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3,051,735,377.18元。2020年11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勤信验字【2020】第0063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37,888,321.64元。募集资金理财金额为390,000,000.00元。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55,928,814.27元,募集资金理财金额为2,280,000,000.00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分别对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六)正在履行的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亿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协议存款。截至2021年3月31日,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的正在执行理财产品本金39,000万元,具体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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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和可转让大额存单。截至2021年3月31日,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正在执行理财产品本金228,000万元,具体委托理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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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分别用于购买期限为12个月以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5亿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3亿元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产品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安图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安图生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2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前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公司实施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202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文件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事项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
●无监事对本次监事会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明明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和上交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规定,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7.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8.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方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需要,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贷款。本次申请不等于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贷款金额,具体贷款金额将视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而确定。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贷款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一年。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0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韩明明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及《安图生物章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17.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
生物医药领域近年发展迅速,中国本土企业竞争力不断加强,同时也涌现出很多有特色的初创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前景。为保证公司及时了解IVD市场新技术,保持公司在IVD行业的技术领先性。公司计划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IVD项目的天使及VC投资。考虑到项目前期投资不确定性强,投资风险大,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投资设立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主要用于IVD项目的天使及VC投资。待项目培育成熟后根据上市公司需要会积极推进该项目以市场公允价格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
为避免与安图生物发生同业竞争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曾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鉴于以上项目的开展可能会对安图生物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监事韩明明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8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郑州安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预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郑州安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科技”)检验科集约化服务业务的逐步开展,为解决流动资金短缺问题,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安图科技的发展,拟对安图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贷款提供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安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一路87号院生产研发中心生产楼
法定代表人:刘军
注册资本:伍仟万圆整
经营范围:体外诊断试剂(不得经营体外诊断试剂以外的药品)的销售;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销售、咨询与售后服务;办公用品、实验室耗材及设备销售、咨询与售后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除外);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实验室建设、咨询与服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56,585.30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45,878.86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44,380.3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0,706.4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431.2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55.74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人民币83,519.42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70,333.73万元,其中的银行贷款总额人民币5,000.00万元和流动负债总额人民币 67,513.40万元,资产净额人民币13,185.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3,746.69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479.26万元。
上述数据均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安图科技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业务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安图科技开展检验科集约化服务业务的需求,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6%。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9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控股股东安图实业申请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且在该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最近12个月内,安图实业向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22,634.95万元,接受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11.34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安图生物与安图实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控股股东郑州安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图实业)申请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且在该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根据资金实际情况提前还款。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借款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该借款还款完毕。
本次交易对方安图实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安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70071799L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一路126号
法定代表人:苗拥军
注册资本: 1250万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生物制品及药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销售:医疗耗材、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危险品除外)、一类医疗器械、保健用品、消毒用品、化妆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图实业总资产为301,917.67万元,净资产为301,444.80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2,531.81万元,净利润为287,055.2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交易方关联关系: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安图实业直接持有公司248,633,28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13%,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可以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按照市场公平原则定价,本次关联交易的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其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且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该项借款不提供相应的抵押或担保,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苗拥军、杨增利、吴学炜、付光宇、冯超姐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控股股东安图实业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2.本次借款是为满足公司及其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近12个月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最近12个月内,安图实业向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22,634.95万元,接受安图生物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相关服务11.34万元。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安图生物与安图实业无其他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原有经营范围将修改为:“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实验分析仪器制造;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疗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塑料制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遵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公司上述变更所涉及的具体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的《公司章程》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本次修订章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658 证券简称:安图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4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3日
至2021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0、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安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议案10和议案12;Z@& INTERNATIONAL TRADING LIMITED回避表决议案12。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1年5月12日 9:00-12:00 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事务部(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五大街199号
2. 联系电话:0371-86506868
3. 联系传真: 0371-86506767
4. 邮箱:autobio@autobio.com.cn
5. 联系人:房瑞宽
6.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7.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