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退 公告编号:2021-051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53),公告中提及的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北京康得新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下称:“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19年7月22日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立案受理。

  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45),北京高院裁定撤回起诉后,公司积极组织律师团队商讨维权策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提起诉讼,于2020年6月4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154),北京银行及西单支行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5),北京二中院裁定驳回公司及三家全资子公司的起诉后,公司积极商讨提起上诉等应对策略,并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诉。

  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38),北京高院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申请。

  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公司向北京二中院申请立案,于2021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北京二中院已立案,案号是(2021)京02民初151号。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二中院(2021)京02民初151号《传票》。

  一、(2021)京02民初151号《传票》的内容如下:

  原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

  第三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案由: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21年4月29日14:00

  应到处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B座第四十八法庭

  二、本次申请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