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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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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1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诉讼进展的基本情况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郭育沛及其代理律师以邮件形式发送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1)皖0191民初2033号)及《民事起诉状》,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3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

  2020年4月21日,公司收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皖0191民初2033号)等相关诉讼材料,获悉郭育沛起诉公司以及西藏景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景源”)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24日开庭审理。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无实质性影响。

  四、其他说明

  1、2020年3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景源提交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皖通科技: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2020年6月10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景源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皖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2021年1月22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西藏景源提交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及《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皖通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上述权益变动,公司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进行了如实披露。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西藏景源。

  3、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2021)皖0191民初2033号)等相关诉讼材料。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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