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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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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00号),现将批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北京京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740,940,679股、向北京京国瑞国企改革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发行493,958,306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5亿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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