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的基金经理李倩女士因个人原因(休产假)休假将超过30日,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公司根据有关法规和公司制度批准李倩女士自2021年4月21日起开始休假。
在李倩女士休假期间,其管理的本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部分由共同管理的基金经理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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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由赵端端女士与毛静平女士代为管理。赵端端女士与毛静平女士具备基金经理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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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倩女士休假结束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已根据有关法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