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肖茂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尧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传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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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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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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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同比减少34.83%,主要是因为偿还借款致借款保证金减少;
2、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比减少73.02%,主要是收回理财产品所致;
3、预付账款同比增加155.28%,主要是预付材料款所致;
4、商誉同比增加1694.41%,主要是购买高密市高源化工有限公司99%股权所致;
5、长期应付款同比减少85.11%,主要是已偿还融资租赁款项所致;
6、库存股同比增加42.67%,主要是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7、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46.6%,主要是因免抵额增加导致城建税金及附加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同比减少50.12%,主要是利息支出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286.66%,主要是偿还借款及回购股份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购买的部分定向融资工具、信托计划、委托贷款及应收账款收益权等理财产品的最终资金使用方为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且该等理财产品在2020年9月15日高密华荣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实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后,仍在存续期且尚未偿还,事实上构成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被动占用公司的资金,报告期初余额为109980万元。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还款的承诺函。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3.80亿元欠款及利息304.29万元;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5.40亿元欠款及利息858.40万元;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归还的1.7980亿元欠款及利息149.6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累计偿还公司10.9980亿元,至此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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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1年1月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1月21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临2021-003),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首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65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5%,成交的最高价为4.24元/股,最低价为3.9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11,206.72万元。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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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茂昌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