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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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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91,753.57元,加上其他转入678,238.79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259,674.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434,193.70元,扣除应付2019年普通股股利36,211,700.76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519,032,810.90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211,700.7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3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19,644,279.24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医药板块——包括医药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类企业以药品生产为主,产品主要通过自己的销售平台或者各地经销商代理进行销售;医药销售类企业采购药品,再通过销售渠道开拓业务,收入来源是通过进销差价获取利润;

  ●纺织板块——从事长毛绒面料及服装的生产和销售,国内外市场兼顾,自主研发与客户来样相结合;

  ●金融板块——参股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公司自主经营,公司通过委派的董事(和监事)参与决策;

  ●工业厂房和物业出租——公司统一管理关停企业的厂房,以及存量物业,通过物业租赁及物业服务的方式收取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行业整体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公司控股的医药企业为中小型医药生产和销售企业,拥有一定的产品品牌及销售渠道。

  公司所处的长毛绒行业在整个纺织服装行业中属于规模较小的细分子行业,经过 30 多年的发展,目前处于成熟期,行业总体产能过剩,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生产的长毛绒类产品在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9.33亿元,同比减少16.10 %;营业成本4.99亿元,同比下降23.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1,939.18万元,同比增长14.87%。

  截至2020年底,公司总资产56.25亿元,同比增长9.05%,主要原因是长江证券市值增加3.13亿元。

  2020年纳入集团财务决算的公司共计49家,其中纳入合并报表的母公司及控股(制)子公司共34家、合营及联营企业(权益法核算)7家、参股企业(成本法核算)8家。

  纺织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合并净利润-3,631.4万元;

  医药板块实现营业收入6.40亿元,合并净利润-338.7万元;

  物业经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686.51万元,实现合并净利润5,511.41万元;(含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力敦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上海鑫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合计实现的合并净利润2,754.79万元)

  参股企业实现投资收益11,607.73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3,461.81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可比期间的信息不予调整。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见审计报告。合并范围内母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范围详见审计报告。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4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0年4月9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费敏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报告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健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对外发展及内部调整所需,保证公司资金链正常运行,提请董事会批准公司2021年度(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授权之日止)向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总额5亿元人民币;在办理贷款授信过程中,可以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房地产抵押或公司所持长江证券股权质押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行使相关融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承兑协议、信用证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1年,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发展,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提供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主要用于各子公司办理“借新还旧”业务时过桥资金或满足企业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上述额度内金额可循环使用,每笔借款期限不超过三年。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投资及处置资产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关于对外投资额度及处置资产额度,董事会授权如下:

  1、长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累计额1亿元人民币以内的对外投资事项。

  2、短期投资:授权董事长在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前提下,可决定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短期投资事项。以上短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一年期以内的债券、基金、股票等。

  3、短期理财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年)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授权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资金额度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占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16%)。在授权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固定资产投资:授权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公司单笔或连续12个月内项目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

  5、资产出售:授权经营班子可审议决定公司单项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资产原值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的资产出售。

  以上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授权之日止。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2021年担保计划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以上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因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额度可能会随实际情况有所变化。以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在其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

  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中涉及的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2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由经营层依照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提交下一年度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公司拟支付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4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内部控制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该预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全体董事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审议表决,全体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的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相关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损失;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3,676.8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8.03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56%。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八)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考核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流程及薪酬结构,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听取了相关汇报,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确认。

  内部董事费敏华先生、俞锋先生、应政先生回避表决。

  (十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5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1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4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1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监事2人,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人(监事李龙兵先生因工作原因以视频方式参会);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飞川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并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报告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七)讨论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的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6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391,753.57元,加上其他转入678,238.79元,按照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4,259,674.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9,434,193.70元,扣除应付2019年普通股股利36,211,700.76元,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519,032,810.90元。

  公司拟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07,056,6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6,211,700.76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0.33%)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资本公积为419,644,279.24元,拟定本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7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1年度公司计划对下属企业提供担保的总额预计为1.7亿元人民币(占2020年度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06%)。

  ●本次担保计划涉及被担保单位均为公司子公司。

  ●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业务的顺利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担保计划》,具体担保计划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2)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上海海欣医药有限公司

  ■

  (4)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

  ■

  2、被担保方2020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其中,因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董事会审议同意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担保额度可能会随实际情况有所变化。以上子公司担保额度可以在其总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控股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进行调剂)。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担保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授权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授权之日止。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4月21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其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或失当担保。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助于被担保对象进一步筹措资金,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议案中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该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241.21万元(含对上海海欣智汇实业有限公司长期担保14,041.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418,907.13万元的4.35 %;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 年 12 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租赁准则统一承租人会计处理方式,取消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对于符合租赁定义的租赁合同,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除符合要求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初始确认时,根据租赁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租赁负债,同时按照租赁负债及相关初始成本确认使用权资产。后续计量时,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费用,并进行减值测试,按实际利率法确认租赁负债的利息支出。同时根据财务报告要求披露。

  2021年4月20日,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变更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09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 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020年末合伙人:44人

  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

  2020年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人。

  (三)业务规模

  2020年度业务收入:46,849.15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8,993.27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6,738.41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75家

  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3家

  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717.23万元

  2020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316.49万元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众华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次

  3、行政监管措施:9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其中: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1:刘磊,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域生态(603717)、上海洗霸(603200)、恒为科技(603496)、乐惠国际(603076)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2:王小红,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海欣股份(600851)、恒为科技(603496)等。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戴光宏,200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光华科技(002741)、海欣股份(600851)等。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红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红、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戴光宏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2021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并参照市场价格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发表如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发表如下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履行审计工作的约定责任。经其审计的公司内部控制报告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10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同意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购买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 投保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投保人: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投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用:每年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 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法权益,降低相关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损失;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监督权利、履行有关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1-011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及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决议,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一、信用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1、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本年度补提坏账准备1,030.9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701.2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29.65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资产减值损失的基本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计算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依据,期末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固定资产减值的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减值是指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是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为资产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按照公司会计政策,本年度补提存货跌价准备1,805.44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55.69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5.2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0年度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3,676.81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8.03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56%。

  三、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51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2

  900917                 海欣B股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28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上海富悦大酒店(茸悦路208弄)三楼8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28日

  至2021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大公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和B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确保于2021年5月27日下午4 点前到达登记处,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21年5月26日(星期三)9:00-16:00

  (三)登记地址:

  上海市东诸安浜路 165 弄29号403室上海立信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传真:021-52383305;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邮编:200050。

  (四)其他:

  如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现场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的具体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公司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688号9楼董秘办

  邮政编码:200619联 系 人:潘荣辉、胡爱琴

  联系电话:021-57698100 传真号码:021-63917678。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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