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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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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21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东方红路64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8882 0602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六、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1,投票简称:步高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8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

  ■

  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24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曲尉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师茜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涵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高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其内部稽核、内控体系完备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指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39,684,949.77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68,494.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059,235,076.47元,减去2020年因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的现金股利86,297,075.10元后,2020年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8,654,456.16元。

  公司拟以2021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剔除已回购股份后831,579,6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3,157,966.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2021年度公司战略目标、业务经营和市场拓展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竞争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过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如下:2021 年度收入及营业利润较 2020 年保持稳定增长。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裁根据行业水平和实际工作量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定审计服务价格并签定相关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26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存在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提高公司现金资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拟使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

  4、委托理财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影响

  公司对委托理财产品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符合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的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本次进行委托理财的产品不属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29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信息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财务信息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现将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前期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一定争议,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11月13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明确了零售业联营经营模式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据此,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相关项目及经营数据进行更正。

  二、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二)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3)对经营数据中营业收入构成的影响

  单位:元

  ■

  (4)对经营数据中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等的影响

  单位:元

  ■

  ■

  (三)对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会计报表项目及经营数据更正如下:

  (1)对会计报表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

  (2)对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元

  ■

  ■

  (四)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重新评估了主要收入的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财务信息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信息更正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财务信息更正。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27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0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方资金拆借。(4)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5)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6)其他。其中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为14,582.27万元、关联租赁发生的金额为6,039.31万元、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发生的金额为12.53亿元、关联方资金拆借发生的金额为14.25亿元、其他关联交易554.95万元。

  2021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有:(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关联租赁。(3)关联方资金拆借。(4)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5)其他。其中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17,003.37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租赁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10,450.03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担保(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关联方资金拆借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余额不超过20亿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其他关联交易2021年预计发生金额为不超过1,35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如2021年公司与关联方新发生了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将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公告。

  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1年度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填先生、冯轶女士已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

  成立时间:2003年2月20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海霞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083号步步高梅溪商业中心A区1301

  经营范围:以自有合法资产进行商业、股权的投资;投资及财务咨询服务(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物业管理;仓储保管;商品配送;农副产品加工;政策允许经营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步步高集团的总资产为3,486,421.39 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225,214.15 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1,644,057.06 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8,881.7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集团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2、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置业”)

  成立时间: 2005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24,36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梁

  注册地:湘潭市九华经开区步步高大道19号1号楼1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产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城镇化建设,市政建设,新农村建设,酒店经营管理,商业经营管理,房屋及柜台租赁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策划与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洗衣服务;游泳、健身服务,KTV娱乐服务;汽车租赁,停车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票务代理;工艺品、日用百货、鲜花的销售;物业管理及服务;物业维修;设备租赁;烘焙食品制造、甜品、熟食品及其它食品制售(包括冷饮、热饮、爆米花及其他小食);饮料及冷饮服务,食品、冷冻食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糕点、面包、散装食品、进口酒类、国产酒类的零售;卷烟零售;电话服务。(依法须批准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步步高置业的总资产为  425,867.96 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4,458.62 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4,383.77  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190.2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置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3、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中煌”)

  成立时间:2013年01月04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肖服兵

  注册地:湘潭市雨湖区昭潭乡立竹路7号1栋2单元1号

  经营范围:商铺租赁及管理服务;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室内外娱乐项目服务(以上项目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的,以专项审批为准;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步步高中煌的总资产为 7,700.83 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 -1,914.55 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2,067.82 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647.26 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步步高中煌商业为步步高置业的全资子公司,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中煌商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4、湖南步步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物业”)

  成立时间:2012年05月2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梁

  注册地:湘潭市雨湖区昭潭乡韶山西路309号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步步高物业总资产为1708.06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714.2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232.33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7.81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步步高物业为步步高置业的全资子公司,步步高置业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步步高物业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5、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梅溪新能源”)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9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099号步步高梅溪新天地B区106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零配件、汽车用品、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内饰用品、品牌汽车、各种商用汽车、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零配件的销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运营及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运营;新能源汽车充电信息化平台开发运营;新能源汽车维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上牌代理服务;汽车赛事策划;新能源巴士充电站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新能源汽车租赁;汽车批发;新能源汽车应急救援管理服务;展览服务;彩车策划、展示、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普通合伙)的总资产为311.86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62.41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188.33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7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梅溪新能源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填先生。

  履约能力分析:梅溪新能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6、湖南梅溪欢乐城文旅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溪欢乐城”)

  成立时间:2017年9月20日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登攀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099号步步高梅溪新天地B区102号

  经营范围:文化活动的组织与策划;文化艺术讲座活动的组织策划;文化艺术咨询服务;正餐服务;快餐服务;饮料及冷饮服务;文化产品研发;群众参与的文艺类演出、比赛等公益性文化活动的策划;文艺创作服务;培训活动的组织;会议及展览服务;各类教育的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旅游管理服务;旅游规划设计;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场地租赁;接受委托代售演出门票;竞技体育科技服务;全民健身科技服务;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策划;体育经纪;健身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体能拓展训练服务;游乐设备的租赁;游乐园(限分支机构);动物园、放养式动物园、海洋馆(限分支机构);艺术表演场馆管理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安装服务;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连锁企业管理;市场经营管理;百货、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施、服装、小饰物、小礼品、日用杂品、饮用水、宝石饰品、烟草制品、礼品鲜花、花盆栽培植物、水族器材及用品、观赏鸟器材及用品、宠物用品、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的零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食品、饮料、文化艺术收藏品、旅游户外产品的销售;广告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制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梅溪欢乐城的总资产为-751.87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565.09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522.08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10.59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梅溪欢乐城为步步高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填先生。

  履约能力分析:梅溪欢乐城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7、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

  成立时间:2015-06-18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服兵

  注册地:郴州市北湖区国庆北路10号

  经营范围:商铺租赁及管理服务,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室内外娱乐项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的总资产为633.48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300.13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38.17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10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步步高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截至2021年3月31日,持有本公司293,602,13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99%。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为步步高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填先生。

  履约能力分析: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成立以来依法存续,财务状况正常,履约能力强,不存在重大履约风险。

  8、湖南星普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6-16

  注册资本: 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一清

  注册地:湖南省长沙市

  经营范围:日用家电、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子器材、日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文化艺术收藏品、电源、节能环保产品、LED显示屏、二类医疗器械的销售;计算机、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维修;家用电器安装、调试、维修;通信设备、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化学试剂及日用化学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卫生消毒用品、乐器、照相器材、玩具、健身器材、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打字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光伏设备、电子锁、指纹采集器、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家用电器的零售;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汽车及零配件、五金产品、电气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等。

  股权情况: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持有公司5%股份,冯轶女士为京东邦能派驻公司董事。湖南星普电器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持有5.00%股权的股东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星普电器的总资产为14,583.40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2,616.44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4,416.78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3.5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湖南星普电器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9、广西星普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06-16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潘一清

  注册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的销售、安装、修理与维护;日用百货、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安防设备(以上三项除国家专控产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品(除象牙及其制品)、电池、节能环保产品、LED显示屏、五金交电、家具、木制品、食品(以上三项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建筑材料、化学试剂、化工产品、消毒用品(以上四项除危险化学品)、服装、塑料制品(除一次性发泡塑料制品及超薄塑料袋)、皮革制品、乐器、照相器材、玩具、健身器材、汽车、摩托车、光伏发电设备、锁具、智能产品、针纺织品及原料、厨卫洁具、机动车零配件、电气设备、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的销售等。

  股权情况:京东五星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关联关系说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邦能”)持有公司5%股份,冯轶女士为京东邦能派驻公司董事。广西星普电器有限公司为对本公司持有5.00%股权的股东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西星普电器的总资产为3,221.53万元,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048.86万元,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7,904.18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8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履约能力分析:广西星普电器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明细情况

  1)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

  2.关联租赁情况

  (1)明细情况

  1)公司出租情况

  ■

  2)公司承租情况

  ■

  (2)其他说明

  公司向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1层及1—6层,其中1-2层租赁物业建筑面积8,534.94㎡为湘潭步步高金海店卖场经营用,负1层及3-6层租赁物业建筑面积8,534.94㎡为公司总部办公用,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34.78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94万元/月。2020年租赁费用为536.64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市建设北路2号康星大厦1—2层,为门店雨湖店卖场经营之用。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5,412.65㎡,租赁期限自2017年4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租金179.39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0.29万元/年。租赁期限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租金为197.33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9.32万元/年。2020年租赁费用为289.91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置业)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迷你秀场物业,2020年重新签订合同,租赁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建筑面积4801.82㎡,第1-2个租赁年度开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7.82元/月/平方米(其中租金25.82元,物业管理费6元,物业维修费6元),从第3个租赁年度开始,每3年费用递增5%。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末月20日前支付。2020年租赁费用为217.93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原计租面积15090㎡,2020年实测计租面积约15,708.76㎡,租赁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4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1.48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2020年租赁费用为781.92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步步高新天地写字楼8-13层以及第4层的半层,用于公司办公用途,原计租面积约12,520㎡,2020年实测计租面积14,129.87㎡,租赁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8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1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年度支付。2020年租赁费用为983.44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持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计租面积71,543.76㎡(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不含车库面积),2020年新增面积4,133.06㎡,均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另车位租赁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万元/年,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0万元/年,租金按季支付。2020年租赁费用合计为2,557.31万元。

  公司租赁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计租面积13,265.24㎡(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合同生效5日内,支付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租赁费用,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2020年租赁费用为477.55万元。

  公司向郴州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受托经营的位于郴州市国庆北路与北湖路之间商业街部分物业,共计建筑面积9,709.85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用于公司郴州广场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9年4月1日-2020年11月30日,2019年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米,2020年租赁费用为38元/月/平米,租金按季支付。2020年1-11月因疫情原因调整租金至134,172.47元/月,2020年11月到期后直接与业主签订租赁合同。2020年度租赁费用为147.59万元。

  公司租赁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迷你秀场物业,租赁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建筑面积956.98㎡,第1-2个租赁年度开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7.82元/月/平方米(其中租金25.82元,物业管理费6元,物业维修费6元),从第3个租赁年度开始,每3年费用递增5%。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末月20日前支付。2020年租赁费用为43.43万元。

  3.关联担保情况

  (1)明细情况

  单位:元

  ■

  4. 关联方资金拆借

  ■

  5.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公司与宿迁京东佳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京东)签订了《关于设立合资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公司拟与宿迁京东共同出资设立长沙七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鲜公司),负责七鲜品牌就零售生鲜业务在湖南省市场的展店和运营。七鲜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2日在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登记成立。

  6.其他关联交易

  (1)关联方代收代付水电费

  ■

  (2)其他情况

  公司的商务卡可在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福朋酒店管理分公司、湖南梅溪欢乐城文旅经营有限公司结算,2020年度关联方商务卡结算金额为14.17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四、2021年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公司拟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出售商品及商业预付卡,预计2021年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福朋酒店管理分公司为公司提供住宿、餐饮、会务服务,预计2021年发生的服务费用不超过5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委托湖南步步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租赁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共计建筑面积84,809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服务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元/月/平方米。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的物业管理费费。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2020年因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新增租赁4,133.06㎡物业,公司与步步高物业、步步高中煌签署《补充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面积调整为88,942.06㎡,并将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方变更为步步高中煌。从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拟与步步高中煌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管理期限由原来的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物业面积为83,746.06 ㎡、物业服务费仍为10元/月/平方米;预计2021年发生的服务费用约为1,004.95万元。

  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梅溪湖分公司为公司提供商场代建、装修改造服务,预计2021年服务费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湖南梅溪欢乐城文旅经营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会员促销活动服务,预计2021年服务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为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提供促销活动服务,预计2021年服务费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五星电器和步步高共同负责运营原步步高在中国湖南、广西两个省份步步高超市和百货门店中的家用电器零售业务。五星电器负责供货,双方联合经营,步步高按销售额收取销售扣点。预计2021年服务费为不超过6,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长沙七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或其子公司采购商品,预计2021年采购金额为不超过3,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拟与京东关联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京东金德贸易有限公司、武汉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购销商品行为,预计2021年采购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委托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租赁的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九华大街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预计建筑面积36,376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6元/月/平方米。物业管理费用预计2021年发生的服务费用约为698.42万元。

  2. 关联租赁情况

  (1) 明细情况

  1) 公司出租情况

  ■

  2) 公司承租情况

  ■

  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湘潭市韶山西路的金海大厦负一楼、地面1-6层的物业,建筑面积为21,043.21 平方米,该物业的租赁用于公司大卖场经营和培训办公之用途。租赁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租金为34.78万元/月、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为9.94万元/月; 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536.64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集团位于湘潭市建设北路2号康星大厦1—2层,为公司新开门店雨湖店卖场经营之用。该租赁物业建筑面积5,412.65 ㎡,租赁期限自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租金197.33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9.32万元/年。公司拟与步步高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20年4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仍为5,412.65 ㎡、租金仍为197.33万元/年、房屋维修费及物业管理费99.32万元/年。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296.65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68号九华大街迷你秀场物业,计租面积约6,519.80㎡,租赁期限自2016 年1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1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7.82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2018年6月25日。公司与步步高置业签署《补充协议》,从2018年7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租赁面积调整为5,758.8㎡。由于2020年公司将该合同变更,分别与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公司拟与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16 年1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仍为5,758.8㎡、租金仍为37.82元/月/平方米,。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261.36万元。其中步步高置业预计发生的金额为217.93万元,湖南中煌预计发生的金额为43.43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部分物业,计租面积约15,090㎡,租赁期限自2016 年5月1 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34元/月/平方米;第4—6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41.48元/月/平方米;从第7年开始每3年租赁费用递增5%,租金按季度支付。因该物业实际面积为15,708.76,公司与步步高置业签署了《补充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租赁面积调整为15,708.76㎡。公司拟与步步高集团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16 年5月1 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仍为15,708.76㎡、租金仍为41.48元/月/平方米。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781.92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长沙市步步高新天地写字楼6.5层,共计建筑面积约12,520㎡,用于公司办公之用途。租赁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月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第1—3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8元/月/平方米、第4—6个租赁年度开始租赁费用为人民币61元/月/平方米,从第7个租赁年度开始,每3年费用递增5%。因该物业实际面积为14,129.87㎡,公司与步步高置业签订了《补充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租赁面积调整为14,129.87㎡。公司拟与步步高置业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16 年5月1 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仍为14,129.87㎡、租金仍为61元/月/平方米。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1,034.31万元。步步高小贷公司向步步高置业公司租赁步步高新天地写字楼第6层604房,租赁面积为744.93平米,租赁期限为2021年1月7日-2022年1月6日,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51万元。

  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其所有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共计建筑面积71,543.76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不含车库面积),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车位租赁: 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22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万元/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0万元/年。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租赁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因公司向步步高置业新增租赁4,133.06物业,双方签订了《补充协议》,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该物业的租赁面积调整为75,676.82㎡。公司拟与步步高置业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为70,480.82 ㎡、租金仍为35元/月/平方米;车位租赁租赁费用为20万元/年。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2,980.19万元。

  公司向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其受托经营的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的梅溪湖商业街部分物业,共计建筑面积13,265.24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用于公司梅溪湖商业街项目之经营。租赁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自计租起始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0元/月/平方米,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25元/月/平方米,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0元/月/平方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5元/月/平方米,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7.30元/月/平方米,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39.60元/月/平方米,202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费用为42.10元/月/平方米。支付方式为合同生效日5日内,支付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全部租赁费用。自2019年1月1日起,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季支付,每季度开始后7个工作日付清。公司拟与湖南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将该物业的租赁期限由原来的2018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调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租金面积仍为13,265.24 ㎡、租金仍为35元/月/平方米。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557.14万元。

  公司租赁吉首市新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南省吉首市武陵东路的步步高置业·新天地(吉首)项目负1—6夹层(部分物业),该租赁物业为精装修房,面积约53,877.59 ㎡,租赁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2016年11月10日- 2017年12月22日,步步高集团将吉首新天地及其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2018年1月11日,吉首新天地的股东已变更为深圳前海两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步步高集团预计2021年4月底终止资产证券化,公司拟与步步高集团签订补充协议,租赁期限为:2021年5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具体计租起始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租赁面积为54,369.78平方米,租赁费用为仍然按原合同执行46.9元/月/平方米,车位租金为20万元/年,预计2021年发生的金额为 2,055万元。

  公司租赁湘潭立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九华大街西街物业,计租面积约7,571㎡,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每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0元/月/平方米,租金按季度支付。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454.26万元。

  公司租赁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位于湘潭市雨湖区莲城大道九华大街东街物业,计租面积约23,046㎡,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 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第1—5年租赁费用为人民币50元/月/平方米,租金按季度支付。车位租赁租赁费用为30万元/年。2021年预计发生的金额为1,412.76万元。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

  公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借款期限为壹年,借款可分次发放,在上述额度里可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准,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从第二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如公司提前还款,将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该笔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5.其他

  ■

  公司的商务卡可在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福朋酒店管理分公司结算,预计2021年发生的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关联定价原则:遵循市场原则。

  公司为湖南梅溪欢乐城文化经营有限公司代收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200万元。公司为湖南步步高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代收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100万元。公司为长沙梅溪新能源汽车交易展示中心代收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130万元。公司为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福朋酒店管理分公司代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100万元。公司为步步高物业公司郴州分公司代收付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120万。公司为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部代收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30万元。重庆合川步步高商业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步步高中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代收付水电费,预计2021年420万元。步步高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九华店代收付电费,预计2021年不超过15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保证公司的市场规模和经营业绩,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2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进行公告,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概述

  (一)梅西商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梅西商业有限公司94%股权的议案》,以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梅西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西百货”)94%的股权,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梅西百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合计184,338,755.13元计入商誉。2018年9月17日,翁斌将梅西百货剩余6%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此次变更后,公司持有梅西百货100%股权。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合并梅西百货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21,494,310.27元。

  本报告期末,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梅西百货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梅西商业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336号),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梅西百货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218,180,000.00元,账面价值240,106,246.09元,因此报告期公司需根据并购日持股比例94%计算确认梅西百货商誉减值准备20,610,671.32元。

  (二)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于2014年11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同意,2015年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收购广西南城百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城百货”)100%的股权,购买日合并成本大于南城百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合计847,073,375.00元计入商誉。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对合并南城百货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41,905,939.93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合并南城百货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回收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南城百货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340号),根据评估报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南城百货零售业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1,344,290,000.00元,账面价值1,330,576,035.35元;南城百货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为608,310,000.00元,账面价值602,009,977.32元,因此报告期公司无需计提南城百货商誉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610,671.32元,该项减值金额计入公司2020年度损益,相应减少了公司2020年净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20,610,671.32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步步高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1-030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120万元,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提供相关服务,聘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证,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公司在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过程中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其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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