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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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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化肥、化工和农药产品的内外贸分销业务,自主品牌复合肥和农药的生产与销售,以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为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形势,公司以“农”字为圆心,不断开拓为农服务经营范围和领域,实现创新发展,现已形成辉隆商业、辉隆工业、辉隆农业、辉隆投融资四大板块。

  辉隆商业:主营化肥、化工、农药内外贸业务和产品分销,在上抓强化资源建设,中抓提升服务水平,下抓夯实终端网络的基础上,坚持工贸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日益增强,行业领先地位较为稳固。

  辉隆工业:以打响辉隆自主品牌为发力点,把“改良土壤、提升品质、造福农民”作为发展方向,依托设备和研发优势,先后投资建设五个新型肥药生产加工基地,积极研发生产优质高效、绿色环保的自主品牌系列复合肥、农药产品。海华科技集团以“甲苯—氯化甲苯—间甲酚—L薄荷醇”为核心产业链,向下游及分支延伸、拓展,做精、做细、做全产业结构,实现原料多元化、可替代化,产品多元化、组合化、可变换化,企业抗击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夯实,形成以甲醚系列、甲基苯酚系列、氯甲苯系列、香精香料系列为四大核心主打产品系列的精细化工生产龙头企业,成为辉隆精细化工板块的领军者,国内一流的精细化工企业,国际一流的香精香料供应商。

  辉隆农业:积极探索打造农业产业链服务闭环,开展订单农业和大田托管业务,实施产前优质农资供应、产中种植技术指导、产后粮食烘干收储销售全程系列化服务,构建综合性为农服务体系和为农服务平台。

  辉隆投融资: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及供销社改革方向,公司在做强做优农资主业的同时,借力资本市场,发掘投资机会,实施“主业经营+资本运作”双轮驱动战略,切实推进资本运作,努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改革、智慧农业发展战略,顺应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发展方向,结合现有业务板块发展,创新发展思路,通过实施“科技服务+自主品牌”双轮驱动战略,坚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定不移地打造工贸一体、高科技集群、高质量发展的企业集团,坚定不移地建设中国最伟大的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为实现我国现代农业发展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贡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形势、政策环境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行业的发展形势、政策环境

  从国际看,疫情推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新冠疫情影响广泛深远,发达国家强刺激政策风险外溢,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循环受阻,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从国内看,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任务仍然艰巨,疫情导致的内需不足、势能衰弱制约经济复苏进程,企业经营压力增大,债券违约等金融风险有所上升,潜在重大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从行业看,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正在加快推进,新型农业主体迅猛发展,各类工商资本、民营资本、金融资本纷纷抢滩布局农村市场。化工行业监管持续加强,对安全环保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面临巨大挑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从宏观看,面对错综复杂的内外部形势,中国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发展质量稳步提升,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作为农业大国,我国要实现更大程度的“自给自足、自力更生”,势必要将农业作为经济内循环的驱动引擎。从政策层面看,乡村振兴战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战略等政策叠加效应,给农资企业、科技创新企业持续发展创造崭新空间。从行业看,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和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给现代农业发展带来新机遇。产业引导、政策倒逼为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精细化工企业创造良好发展机遇。国家对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有利于培育核心技术产品,完成产业链布局,加快打造高科技产业集群。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中国农资连锁经营的倡导者,开创了全国供销社系统农资流通企业上市先河,是“中国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的引领者与实践者,行业综合竞争力排名安徽第一、全国第四,荣获“中国化肥流通体制改革20周年杰出贡献奖”、“《财富》中国500强第487位”、“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同时,公司是农业部确定的农资连锁经营重点企业,商务部“万村千乡市场”首批试点企业,全国供销社“新网工程”示范企业,省级化肥、农药储备、国家化肥淡季商业承储企业;海华科技集团主营业务是从事染料中间体、医药及农药中间体、食品添加剂中间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先进工艺合成技术和稳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形成稳产、低耗、节能、环保、安全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其中,对(邻)氨基苯甲醚、间氯苯胺、间甲酚、对(邻)氯甲苯等主要产品的产能及年产量位居行业内细分市场领先地位。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工艺流程及经营模式

  1、主要产品及用途

  ■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物资采购原则上以产/销定供,公司各事业部及子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经营需求,制订本单位年度采购需求计划,上报公司。公司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后,审慎遴选上游企业,相关经营单位将根据供应商数据库选择供应商,视情况选择与供销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或者根据订单需求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量的形式向供应商实施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配备专门职能部室对各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培训和服务,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的稳定。各单位日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其自主管理。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多元化,根据市场情况及产能调节各生产产品的产量,优势互补以满足不同的市场需要。

  (3)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采取直销和渠道贸易商销售相结合的方式。直销模式是指公司直接面对终端客户,同其进行商务联系和谈判,签订销售合同,将产品销售给最终客户。渠道销售模式是指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国内外各地的生产贸易企业,再由其利用自己的渠道优势销售给最终客户。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在省社党组、省供销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疫情和洪灾的严峻考验,公司高举为农服务大旗,聚焦目标任务,抢抓政策机遇,凝聚发展共识,落实措施保障,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化解各类风险,在经济复苏的大潮中乘风破浪,在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奋进。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0,247.20万元,营业成本1,518,075.34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13.55%和13.8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466.56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16.14%。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一、农资主业释放新活力。面对全球疫情和极端天气,公司各单元在迎难而上中想新招、在攻坚克难中出实策,经营持续向好,总体实现稳中有升、稳中提质良好态势。

  (一)发展模式日趋成熟。面对复杂多变的农资市场,公司把保规模、稳增长作为重要任务,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辉隆连锁集团坚定推动工贸结合,深入推进项目建设,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不断夯实网络根基,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全年利润再创新高;瑞美福农化集团新成立山东瑞美福、黑龙江瑞美福,全国市场布局业已成型。通过抓重点客户、调产品结构、强合作力度、拓下游渠道,提质增效;海南农资集团以作物为中心,通过“技术服务+产品”模式,稳步推进药肥一体化。强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辉隆”品牌深耕华南市场。工业肥事业部转变经营思路,巩固战略合作关系,开拓进口钾肥资源,“降三高”成效显著,面貌焕然一新,经营业绩良好。氮肥事业部精准研判行情,坚持低库存运作,发挥整体作战优势,期现结合效果良好,尿素操作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二)为农服务深入推进。公司始终牢记为农服务宗旨,围绕新时代“三农”需求,进一步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和质量。创新服务方式。当农业生产关键期与抗疫防汛关键期“相撞”,公司通过“云复工”、“云课堂”、“云配送”、“云备产”等方式,搭建畅通农业生产“云平台”,用实际行动诠释稳产保供硬核担当。拓宽服务领域。将金融服务引入为农服务体系,稳步推广“辉隆贷”,完善授信制度,解决客户“资金难”。庐江石头、长丰岗集等农事服务中心建成试点,反响热烈。

  二、工业板块培育新引擎。公司以重点项目带动强劲发展,工业板块全面发力,成为效益贡献最大板块。二甲分离试车投产,间甲酚反倾销终裁确定,百里香酚、薄荷醇等项目稳步推进,海华科技集团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五禾高塔顺利竣工投产,江西生态肥业二期建设扎实推进;中成科技铿锵前行,迎来淬火新生“开门红”。

  三、内控管理取得新成效。善于“亮剑”、敢于“亮丑”是辉隆特色的企业文化,刀刃向内的“亮丑”文化是辉隆检视问题、强筋健骨的利器。自上而下全面开展“责任心大讨论”,增强员工主人翁意识,提升执行力。成立企管项目部,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安全环保工作。牵住“降三高”的牛鼻子,资产负债率、最高资金占用、平均资金占用指标良好。费控报销系统、资产管理系统、备品备件系统投入使用,销管系统上线试运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速。定期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出具相关警示通报,筑牢管理堤坝。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梳理问题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演练30余次,排查隐患,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幅提升。规范上市公司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辉隆股份连续两年荣获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A”级企业。

  四、社会责任彰显新担当。在极不平凡的2020年里,公司始终将“奉献社会”扛在肩上,为夺取“战疫”和“战贫”双胜利贡献辉隆力量。组织向湖北省捐赠复合肥100吨,支援疫区春耕生产;组织员工无偿献血,缓解疫情带来的用血需求压力;组织青年党员、团员志愿服务社区,助力防疫服务。与省社定点扶贫村12户贫困户签署产业扶贫协议,提供灵活就业岗位;开展消费扶贫,购买贫困地区各类农产品40余万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2020年,公司累计向困难员工家庭及社会各界捐款捐物100余万元,彰显大爱,共克时艰。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两级化肥储备、农药省储任务,再次承接实施2019—2021年黄山市农药集中配送项目。

  五、从严治党展现新作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党建统领事业发展。组织开展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真正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组织开展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加强理论指导实践能力,做到真学真信真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察、调查与谈话工作,筑牢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召开纪念建党99周年表彰大会暨党课报告会,表彰“一先两优”,弘扬先进典型。开展党建大调研,指导改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指导工青妇工作,组织开展第十届辉隆文化节,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氛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

  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期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

  注:上表仅呈列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受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包括在内,因此所披露的小计和合计无法根据上表中呈列的数字重新计算得出。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

  ■

  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孙公司

  ■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送达和通讯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贵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8位董事,实到8位董事。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木利民、杨昌辉、方庆涛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10,247.20万元,营业成本1,518,075.34万元,较2019年度分别下降13.55%和13.8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2,466.56万元,较2019年度增长16.14%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2021年4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1] 00855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3,373,169.65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337,316.97元后,扣除本年支付2019年股利83,669,243.5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77,231,694.83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68,598,303.98元。

  鉴于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公司股份100,501,775.94元(含交易费用)。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拟定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订的,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数、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此次预案符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认为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3亿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公司对 2020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和1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7.2亿元担保,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 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徽商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汇丰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工商银行、平安银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渤海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东亚银行、宜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香港永丰银行、新安银行、九江银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农村商业银行、肥西农村商业银行、东莞银行、蚌埠农村商业银行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00亿元。

  为便于银行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具体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同或协议、抵押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计划总额的前提下,对上述银行借款进行适当的调整。授信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信誉良好,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公司拟续聘其为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分别就《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2亿美元(或相同价值的外汇金额)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每笔业务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进行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额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此议案关联董事刘贵华先生、文琼尧女士、姚迪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独立财务顾问分别就《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意见。

  (《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备查文件

  (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 中介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1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7日;

  (七)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 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五)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六)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八)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九)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十二)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十三)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四)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十五)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十六)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十七)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八)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九)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本事项不审议。上述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七、议案十八、议案十九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上述议案中议案五、议案六、议案七、议案八、议案九、议案十、议案十一、议案十二、议案十三、议案十四、议案十五、议案十六、议案十七、议案十八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四)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五)登记地点: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登记时间:2021年5月20日-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传真号码:0551-62655720

  联系人:董庆  徐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

  邮政编码:230022

  (二)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授权委托书及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6”;投票简称为“辉隆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5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单位(个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21年5月1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1年5月21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2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书明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过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和14,3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拟对控股公司提供不超过37.2亿元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2021年度拟为客户提供买方信贷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的管理层代理人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在额度内调剂实施。本次担保额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十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审计团队严谨敬业,计划安排详细,派驻的审计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相关规定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已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万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海华科技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826.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122.89万元。海华科技已完成 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二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资产池(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等金融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与浙商银行开展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资产池(票据池)业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

  二十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公司2020年度经营情况,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

  注:此处披露的本公司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方交易仅限于该公司与其可施加重大影响的子公司安徽盐湖辉隆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并未包含其与不能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其他组成部分之间的交易。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各项日常交易总额不超过13亿元。年初至审议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2.81亿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上述采购化肥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原则为:系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依据市场价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系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企业往来同等对待,价格公允,遵照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进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预计。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收购安徽海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华科技”)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海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现将海华科技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9]2937号文核准,公司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华科技100%股权。标的股权以收益法评估值为基准,协议作价 82,80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海华科技100%股权。海华科技基本情况如下:

  ■

  二、盈利承诺与业绩补偿方式

  (一)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从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如2019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业绩承诺期顺延。如2020年度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系指2020年、2021年及2022年。

  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8,210万元、8,780万元。若业绩承诺期顺延,则标的公司2020至2022年期间各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不低于8,210万元、8,780万元、9,420万元。

  (二)业绩补偿方式

  补偿义务人应优先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含交易对方已将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后的股份)进行补偿;剩余不足部分,补偿义务人以其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补偿;可转换公司债券仍不足以补偿的,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偿。补偿义务人内部按各自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所获总对价的比例承担补偿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海华科技2020年财务报表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 110150号)。经审计后的海华科技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9,826.3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9,122.89元。

  公司管理层认为,海华科技已完成 2020年度的业绩承诺。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鉴于2019年度本次交易已实施完毕,则利润承诺期系指2019年、2020年及2021年。至2020年,海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已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数,2020年度海华科技业绩承诺已经实现。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财务顾问发表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债券代码:124008      债券简称:辉隆定转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对控股公司的年度授信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各控股公司正常经营,经初步测算,公司2021年拟对以下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37.2亿元。担保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一)银行授信额度担保

  ■

  (二)贸易担保

  ■

  公司拟继续对上述控股公司的贷款、承兑、信用证、贸易融资、货物融资等提供不超过37.2亿元的担保,期限不超过此次有效期。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控股公司与相关银行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上述相关银行和单位)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实际担保金额仍需与相关银行和单位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37.2亿元实际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控股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单位)与各银行、单位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为各控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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