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洪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6,802,67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8,610,2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3.40%。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祖秋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8,963,67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48%,其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含本次)为4,53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3.89%。
一、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陈洪凌先生、张祖秋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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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3. 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陈洪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802,672股,累计质押股份为8,610,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3.40%。张祖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963,676股,累计质押股份为4,5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3.89%。一致行动人宋瑾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00,000股,无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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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洪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祖秋先生所持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