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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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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黄锐富再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黄锐富再次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黄锐富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黄锐富违规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黄锐富先生在未事前告知公司减持计划的情况下,于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4日期间,减持公司股份647.7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69%。

  2021年4月19日公司接股东黄锐富先生函告,黄锐富先生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6日再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00万股和45.32万股。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因民间借贷纠纷,黄锐富先生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卖出,共计减持公司股份805.0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黄锐富先生于2021年4月19日向公司补充报送了《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21)粤0515执668号之一]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在获悉黄锐富先生上述违规减持事项后,第一时间向黄锐富先生核实了相关情况,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要求其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应向广大投资者公开致歉。现将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6日期间黄锐富先生减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关于本次减持违规情况的说明

  由于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20036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上市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上市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不得减持股份。黄锐富先生的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关于公司已多次提醒持股5%以上股东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21日通过邮件明确告知黄锐富先生,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上市公司大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减持股份。公司多次督促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合规意识。

  3、关于本次违规减持的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公司在获悉黄锐富先生上述违规减持事项后,第一时间向黄锐富先生沟通相关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与短信渠道督促其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其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并应向广大投资者公开致歉。同时要求其务必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合规意识,加强事先和上市公司及监管部门的沟通,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违规减持事项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将进一步组织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再次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他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持股份,审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裁定书》(2021)粤0515执668号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无法按约偿还

  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说明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风险提示:

  1、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说明函》函告,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叁寿无法按约偿还剩余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余额为21,035.64万元。经公司核查,实际控制人对外负债较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被多次冻结及轮候冻结;且由于实际控制人涉及多起股权纠纷与债务纠纷相关的诉讼,王叁寿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可能无法按时收回的风险较大。

  3、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无法按约偿还其承诺应偿还的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规定,公司可能会对相关资金占用款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如因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等原因导致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变动,公司将及时发布2020年度业绩预告与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4、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6月24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21-025),2020年度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9,108.04万元,如因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等原因导致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可能使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中第14.3.1条所列情形,公司股票将会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和《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新规施行前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其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执行以下安排:(1)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按照新规执行;(2)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但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新规执行,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3)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4)未触及新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函告,告知公司其无法按约偿还剩余占用资金。公司就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经公司全面、严肃自查,并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专项审核,2019年3月至2020年4月3日(最后一笔占用资金流出时间),公司自有资金共计32,726.07万元转至实际控制人关联方的账户,日最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32,726.07万元(不含资金占用利息,以下同)。

  二、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说明函》函告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说明函》,《说明函》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叁寿无法按约偿还剩余占用资金。

  三、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进展情况

  1、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4月20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将通过现金偿还、有价值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多种形式积极解决占用资金问题,也将尽最大努力敦促其关联方归还占用资金,并按照现行基准贷款年利率(4.35%)返还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具体的归还计划为:2020年4月23日前归还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2020年6月20日前再次归还现金不低于5,000万元;2020年9月20日前再次归还现金或等值的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2020年12月20日前采取现金或等值的资产方式将剩余的部分(含利息)全部归还,并争取提前偿还。

  2、2020年4月23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000.00万元,2020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5,000.00万元,2020年9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5,000.0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4日、2020年6月20日、2020年9月22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归还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5、2020-087、2020-129)。

  3、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函告,实际控制人预计在12月20日前无法按约偿还其承诺应偿还的剩余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含利息),并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告知函〉预计无法按约偿还全部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5)。

  4、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关于延期还款的承诺函》,实际控制人承诺在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采取现金或等值资产的方式将剩余部分(含利息)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全部偿还完毕。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关于延期还款的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本金余额为21,035.64万元。公司将继续全力督促实际控制人尽快偿还剩余占用资金,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一直与实际控制人保持持续的沟通要求其尽快还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独立董事均持续以电话、微信、邮件、书面函件等多种形式进行催讨,并已委托律师向实际控制人王叁寿发出《律师函》,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限期归还占用的资金。

  6、如王叁寿不能及时、足额向上市公司履行还款义务,上市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王叁寿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查封、冻结、扣押王叁寿财产等司法强制措施,并要求王叁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因未履行还款义务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以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7、公司自查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后,已全面梳理并积极健全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全面调整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岗位人员,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和三会运作机制,不断优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建立践行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实际控制人《说明函》

  特此公告。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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