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叶澄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桂青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16,272.03万元,下降75.83%,主要系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所致。
(2)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减少1,019.67万元,下降33.29%,主要系前期预付材料款收到材料及预付研发活动完成所致。
(3)持有待售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2,849.26万元,增长242.84%,主要系本期新增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7,025.08万元,下降46.59%,主要系本期发放期初余额中包含的年终奖金所致。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1,495.10万元,下降42.40%,主要系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482.09万元,下降40.10%,主要系随公司产品集采政策的实施,市场推广费减少所致。
(7)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56.34万元,增长33.78%,主要系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22.66万元,增长319.93%,主要系①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②外币汇率变动本期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9)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94.48万元,下降42.37%,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金额减少所致。
(10)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57.39万元,下降45.9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4.73万元,增长49.88%,主要系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1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3,664.52万元,下降37.02%,主要系销售收入减少及本期收回期初应收票据金额减少所致。
(13)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998.35万元,下降70.88%,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款项减少所致。
(1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486.62万元,增长33.68%,主要系本期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0.38亿元,增长32.03%,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预提销售费用后,销售原始发票提供滞后,报销周期延长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9,622.83万元,减少80.59%,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减少43,664.52万元,同时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3,958.72万元。
(17)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000万元,增长74.07%,主要系本期收回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505.65万元,下降41.10%,主要系上年同期支付0951特许权使用费1.56亿元所致。
(19)投资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8,491.40万元,下降93.22%,主要系①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减少;②本期上年同期支付购买少数股东权益金额较大所致。
(20)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029.75万元,下降33.46%,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减少所致。
(21)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881.75万元,增长592.12%,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等审议通过,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即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10月5日期间回购的股份17,503,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受让价格为以2020年12月25日为基准日的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本报告期末,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尚未完成缴款及股份过户,有关事项正积极推进中。
2、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启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并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70,000,000股(含),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95,187.12万元(含)。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0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目前,相关事宜正积极推进中。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0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的30%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7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
公司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将回购股份的用途由原计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其中回购股份的30%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股份的7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作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并于同日审议通过《关于〈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截至2019年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470,987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20.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8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11.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0年末,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7,503,178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67%,最高成交价为29.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9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2,766.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6月30日。该等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已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账户,尚未完成缴款及股份过户,有关事项正积极推进中。
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2月2日、2020年1月4日、2020年2月5日、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7日、2020年6月2日、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2日、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叶澄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43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决议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4月1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9号绿景广场主楼37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
6、表决方式: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7、《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1年3月3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67人,代表股份687,712,3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8647%,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66人,代表股份52,432,9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9%,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二)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39人,代表股份664,696,6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270%,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三)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共128人,代表股份23,015,6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78%,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046,016,000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17,503,178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28,512,822股。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6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董事长叶澄海先生、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独立董事ZHANG MENG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会议,全体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厚佳先生、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7,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87,649,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87,524,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6%;反对1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562,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1%;反对142,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282,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3%;反对14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8%;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7,629,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0%;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350,2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3%;反对3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4%;弃权4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3%。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朱厚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表决结果:同意687,687,0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3%;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5%;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2,407,6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7%;反对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4%;弃权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同意票数过半,本议案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不设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以上董事简历详见2021年3月3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博文 徐倩
3、结论性意见:本所指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1-04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下午17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叶澄海先生、独立董事刘来平先生、独立董事ZHANG MENG先生以书面方式出席会议,董事杨凌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中监事李扬兵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叶宇翔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何素英女士因任期届满请辞独立董事职务;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朱厚佳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ZHANG MENG(独立董事) 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澄海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刘来平(独立董事) 委员:朱厚佳(独立董事)、叶宇翔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朱厚佳(独立董事) 委员:刘来平(独立董事)、叶宇翔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分别于2019年12月26日、2021年3月30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