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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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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申庆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良坡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28日、2020年11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以11.02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为205,517,24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6,480.00万元。

  2020年12月17日,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完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1.02元/股调整为10.91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由205,517,241股调整为207,589,367股。

  2020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号)。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作出安排。

  2021年3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207,589,367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11日、2020年11月10日、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2日、2021年2月19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告时股本总额2,239,610,256股的6.79%。其中首次授予14,2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39,610,256股的6.34%;预留1,00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39,610,256股的0.4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6.58%。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龙蟒佰利A股普通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3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3号)文核准及2020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7,589,367股,发行价格为10.91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2,264,799,993.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23,346,782.43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241,453,211.54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截至本报告日,“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投入完毕。

  2、“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禄丰新立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丰新立”),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禄丰新立提供15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年产20万吨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实施完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6,753.02万元,公司使用该募投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3,246.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30,027.05万元。本报告期内,禄丰新立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使用现有的工程物资建设募投项目金额合计2,448.67万元,目前按照规定正履行募集资金支付手续。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刚

  2021 年 4 月 19 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52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上述规定及要求,公司对现行租赁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A股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比例不会超过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公司选择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53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5月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许刚先生于2021年4月1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作为临时提案递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许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4,231,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7%,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属于《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合规。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新园路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2:《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提案4:《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提案5:《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提案6:《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提案7:《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提案8:《关于受让攀枝花振兴钒钛资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

  提案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10:《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至提案8、提案10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股东及其代理人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提案9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另加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邮件发送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9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454191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电子邮箱:002601@lomonbillions.com

  联系人:张海涛王海波

  4、会议费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01”,投票简称为“龙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注: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投票前请阅读投票规则。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49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周一)以通讯表决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4月1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许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及未来发展需要,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董事会提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2,239,610,25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9.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2,015,649,23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1年第一季度末发生变化(包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完成授予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情形),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74,145.3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蟒佰利        公告编号:2021-050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周一)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21年4月15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2021年3月31日总股本2,239,610,256.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股利9.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额2,015,649,230.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时,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1年第一季度末发生变化(包括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通过股东大会审批并完成授予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变动的情形),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人民币74,145.32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2021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调整,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执行新颁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邱冠周            于晓红            林素月           李  力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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