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1-040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5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青岛天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晨投资”)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12,378,352股。

  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天晨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截止2021年4月19日,天晨投资披露的前述减持计划已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1)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减持最高成交价格为6.33元/股,减持最低成交价格为5.15元/股;(3)天晨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青岛海立控股有限公司自2021年3月4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1.5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本次减持前后股份数差额除本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外,还包含2021年3月3日和2021年3月10日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数。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天晨投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天晨投资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天晨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