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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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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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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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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需回避表决的董事:陈清州。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19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2号蓝天科技综合楼B1-F5中发天交电子市场F4318,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零配件、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安全技术防范产品、通讯设备、照相器材;办公设备维修、家用电器修理、日用品修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822,392.61元,净资产为1,563,423.38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7,073,239.86元,净利润为175,084.72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二)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19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住所位于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四马路13号首层海印电器总汇B129、130档,法定代表人为蔡玉云。

  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电子产品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零售;五金零售;木制、塑料、皮革日用品零售;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讯设备修理;其他办公设备维修;软件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通信信号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的安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211,313.28元,净资产为214,844.47元。2019年销售收入为11,160,318.42元,净利润为-387,782.58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兄长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目前不存在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三)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资本20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966号302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明勇。

  经营范围:通讯器材、通讯配件、无线电对讲机、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纸制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文具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建材、日用百货、服装服饰、一般劳防用品的销售,商务信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从事通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083,971.78元,净资产为1,942,522.47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14,039,216.15元,净利润为-735,220.4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四)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5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航苑大厦西座1304,法定代表人为翁支前。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及其配件的购销及上门维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8,443,740.89元,净资产为6,498,692.14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52,638,046.88元,净利润为3,286,699.8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股东、董监高与我公司董监高无近亲属关系,且公司与其交易定价原则均为与非关联方经销商交易定价原则一致,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关于关联方的认定。但因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翁支前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是远亲,故为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秉承信息充分公开透明的原则和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与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交易列入关联方交易进行披露。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五)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7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住所位于上海市奉贤区奉城镇新奉公路2013号3幢4007室,法定代表人为吴铃铃。

  经营范围:从事通讯科技、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通讯设备、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包装材料、纸制品、办公用品、办公设备、文具用品、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建材、日用百货、服装服饰、一般劳防用品的批发、零售,商务信息咨询,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弱电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42,615.02元,净资产为-1,108,105.36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2,030,282.05元,净利润为-60,456.33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六)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位于成都市青羊区同心路1号1栋2单元21层2108号,法定代表人为吴奇亮。

  经营范围:销售: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安装;智能化安装服务;通信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691,330.53元,净资产为-444,891.11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1,111,614.88元,净利润为-351,021.04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外甥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七)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25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秀街道温陵南路商业城95号,法定代表人为陈明智。

  经营范围:销售稳压电源、对讲机天线、耳机、话筒、充电器、无线电对讲机、镍氢电池组、双工器、电子元件、传呼机、塑料五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778,453.38元,净资产为-979,439.58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4,230,864.32元,净利润为35,039.29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八)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位于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下店社区紫安路2号神舟通大厦6楼,法定代表人为陈坚强。

  经营范围:销售:稳压电源、通讯设备及配件、电子元件、家用电器、塑料制品、五金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7,909,135.61元,净资产为11,182,980.98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33,169,737,36元,净利润为1,172,978.5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清州侄子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九)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23日,注册资本50万元,住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南侧8099号东海城市广场2楼202,法定代表人为姚银苗。

  经营范围:工艺礼品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35,222.07元,净资产为-258,201.96元。2020年销售收入为720,156.14元,净利润为5,504.50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该关联方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妻子之弟弟控制的企业,该关联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五款规定的关联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状况良好。与该关联方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其采购商品。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经销商,公司对其销售管理模式以及与其签订的销售合同,和其他经销商一致。本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的产品主要为本公司商品对讲机终端、车台、中转台及相关零配件等,其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采购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商品为红酒,公司每次采购均进行了比价和评估,采购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分别与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2020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近期公司正在陆续与北京亚洲威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舟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舟讯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信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彼威通讯有限公司、成都能达万方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威讯电子有限公司、福建威大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21年海能达经销商合作协议》。

  公司向泉州市鲤城区好易通通讯器材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是按照公司销售流程,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每次销售均签署了销售订单。

  公司向深圳市六十一名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物品是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经多家询价最终确定的,每次采购均签署了采购订单。

  公司向北京华夏基石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咨询服务是按照公司采购流程,经多家询价最终确定的,并签署了采购合同。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必要的,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还会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给本公司的持续经营带来重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六、 监事会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总结及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39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授信的背景

  公司2020年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陆续到期,为了保证公司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的延续性,同时也为了更好的支持公司业务的拓展,公司拟在2021年度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授信。

  二、本次新增授信的基本情况

  2021年度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的拟申请授信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2、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3、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4、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5、公司拟向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6、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7、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8、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9、公司拟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0、公司拟向平安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1、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2、公司拟向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3、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14、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以上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但不限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押汇、保函、贸易融资、出口信贷等,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单笔业务不再单独出具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取得一定的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14家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9亿元的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0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保理融资业务情况概述

  为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保理融资业务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

  三、保理融资业务的主要内容

  合作机构:拟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合作机构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

  保理融资方式: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理融资业务服务。

  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保理融资期限: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

  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单笔保理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理融资业务授权

  授权总经理蒋叶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五、保理融资业务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有利于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或商业保理公司开展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1年,每笔保理融资业务的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授权总经理蒋叶林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保理融资业务相关的一切文件。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利率掉期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率掉期业务的背景

  公司目前持有一定金额浮动利率的美元贷款和固定利率的人民币贷款,为稳定未来偿还美元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利率成本,公司拟择期开展利率掉期业务。公司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旨在降低利率波动的影响,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二、利率掉期品种

  利率掉期是指公司与银行之间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一方与另一方在规定时期内的一系列时点上按照事先约定的规则交换一笔借款本金相同,一方提供浮动利率,另一方提供固定利率的业务。公司拟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是为了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密切相关。

  三、拟开展利率掉期的规模和时间

  结合利率市场和公司业务特点,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利率掉期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存续的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的总额且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利率掉期期限与融资期限相匹配。

  本项利率掉期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开展利率掉期的内部控制

  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开展利率掉期业务将执行该制度对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等的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利率掉期操作,控制业务风险。

  公司授权财务总监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权限内负责利率掉期的具体运作和管理,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建立由交易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衍生品交易审批组行使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职责,公司财务部或公司财务部授权下属控股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授权文件及方案负责具体执行。

  公司审计部为利率掉期的监督部门,不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将审查情况向衍生品交易领导小组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利率掉期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利率掉期风险分析

  1、利率波动风险:实际利率低于掉期利率,造成损失。

  2、交割风险:利率掉期业务不涉及本金交换,交易双方依据合约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换利息额,交割风险仅限于应付利息部分。公司通过有效的资金计划,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

  3、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掉期收益而对公司造成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利率掉期交易专业性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出现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而形成的风险。

  六、 利率掉期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对利率掉期业务进行严格的风险评审和风险跟踪,业务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公司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旨在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而开展,利率掉期名义本金和期限不得超过存续浮动或固定融资本金和期限,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利率掉期。

  3、公司财务部在利率掉期交易前需进行利率掉期风险分析,并拟定业务方案提交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核组予以审核,最终经财务总监审批;公司利率掉期合约由财务部提交财务总监审批后予以执行。

  4、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准确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对每笔衍生品交易进行登记,检查交易记录,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妥善安排交割资金,严格控制,出现异常立即向衍生品交易审核组汇报,杜绝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公司财务部及时向衍生品交易审核组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 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

  6、衍生品交易审核组应根据已交易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公司财务部应严格执行止损规定;衍生品交易审核组应针对已交易的衍生品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衍生品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利率掉期进行合规性审计。

  七、利率掉期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对利率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利率掉期予以列示和披露。

  当公司已操作利率掉期的公允价值变动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浮动亏损金额超过500万人民币时,公司衍生品交易审批组将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通报;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的利率掉期业务,其目的是减少利率波动对公司负债利息支出的影响,规避市场利率风险,保障利息支出稳定性,减少贷款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上述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经制定《衍生品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对利率掉期等业务实现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名义本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存续的浮动利率贷款和固定利率贷款的总额且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额度可循环使用)的利率掉期业务,授权的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供不超过53.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的背景

  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的拓展,公司子公司业务量逐渐加大,各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以及融资需求不断增加,而公司2020年度审批通过的担保额度即将到期。为了确保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深圳市宝龙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海、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SEPURA LIMITED、Teltronic SAU、Hytera Mobilfunk GmbH、Norsat International Inc.、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Hytera Co.,Ltd.、 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及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能够顺利获得银行融资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3.40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四路海能达科技厂区2号和3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孙 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无线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购销及相关的技术咨询;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和物业管理。无线通讯产品(对讲机)、矿用通讯产品(对讲机)、防爆通讯产品(对讲机)及配件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电子产品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45,173.8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1,268.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9.09%,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09,361.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83.13万元。

  2、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鹤壁市开发区渤海路281号

  (3)法定代表人:武 美

  (4)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万元

  (5)经营范围:特种汽车改装(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汽车贸易;通信车、方舱、车载电子信息系统技术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通信设备开发、生产与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安装、运营(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批发与零售(凭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金属家具制造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房屋租赁。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97,102.9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51,424.2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91%,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71,322.25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726.54万元。

  3、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北环路9108海能达大厦5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5)经营范围:软件产品的开发、销售与维护;通信工程的技术咨询;系统集成;通讯器材及配件、电子产品的开发、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7,710.5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26,540.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85%,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1,739.0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520.98万元。

  4、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701东侧

  (3)法定代表人:米荣奎

  (4)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5)经营范围:通信产品及其部、配件的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及营业执照另行申办)与销售;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组网、调试与维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自有物业的租赁;物业管理。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3,270.1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959.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05%,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720.3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23.25万元。

  5、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8号B幢5层

  (2)法定代表人:武美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4)主营业务:无线通讯软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软件开发;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讯产品及配件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67,919.50万元,所有者权益为9,294.60万元,资产负债率86.32%,营业收入为4,540.77万元,净利润为54.58万元。

  6、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Unit 223, 2/F, HI-TECH CENTER, 9 Choi Yuen Road, Sheung Shui, N.T. Hong Kong

  (3)法定代表人:翁朝阳

  (4)注册资本:5,928万港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9,231.0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9,815.6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2.72% ,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8,298.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108.46万元。

  7、深圳市宝龙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四路 3 号海能达科技

  厂区 1 号厂房 B101

  (2)法定代表人:孙 萌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4)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

  租赁;物业管理。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宝龙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02,651.4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509.69万元,资产负债率99.50%,营业收入为82,357.07万元,净利润为14.54万元。

  8、南京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8号C栋四楼

  (2)法定代表人:王可

  (3)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万(元)

  (4)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移动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南京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740.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7.80万元,资产负债率101.02%,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17.80万元。

  9、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四路 3 号海能达科技厂区 1 号

  厂房

  (2)法定代表人:孙 萌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 万元

  (4)主营业务:卫星通信设备系统、零配件的研发与销售,近地小卫星设备系统研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127,976.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 7,435.61  万元,资产负债率94.19%,营业收入为3,422.28万元,净利润为920.05万元。

  10、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北环大道9108号好易通大厦601

  (2)法定代表人:武美

  (3)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万元

  (4)主营业务:无线电通讯设备及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视频监控系统技术开发、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通信设备开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和通信设备嵌入式软件开发与销售;通信系统工程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研发、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6)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  982.6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05.92万元,资产负债率120.96%,营业收入为  4,008.21万元,净利润为-731.11万元。

  11、SEPURA LIMITED

  (1)被担保人:SEPURA LIMITED

  (2)注册地址:9000 Cambridge Research Park, Beach Drive, Waterbeach, Cambridge, CB25 9TL

  (3)法定代表人:Steve Barber

  (4)注册资本:185,619.00万英镑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SEPURA LIMITE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7,379.8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5,329.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9.84%,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7,613.48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8,137.88万元。

  12、Teltronic SAU

  (1)被担保人:Teltronic SAU

  (2)注册地址:Polígono Industrial Malpica - Santa Isabel, Calle F - Oeste, parcela 12, Zaragoza, Spain

  (3)法定代表人:Juan Ferro

  (4)注册资本:246,802.00欧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Teltronic SAU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6,402.14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419.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20%,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9,143.4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6.47万元。

  13、Hytera Mobilfunk GmbH

  (1)被担保人:Hytera Mobilfunk GmbH

  (2)注册地址:Fritz-Hahne-Str. 7, 31848 Bad Muender, Germany

  (3)法定代表人:Matthias Klausing

  (4)注册资本:940万欧元

  (5)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Mobilfunk GmbH的总资产为人民币96,517.8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8,961.8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71%,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3,488.54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014.24万元。

  14、Norsat International Inc.

  (1)被担保人:Norsat International Inc.

  (2)注册地址:SUITE 110 - 4020 VIKING WAYRICHMOND BC V6V 2L4 CANADA

  (3)法定代表人:Amiee Chen

  (4)注册资本:40,016,360.00美元

  (5)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Norsat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7,159.8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1,017.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53%,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9,594.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37.92万元。

  15、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

  (2)注册地址:100 Leek Crescent, Unit 11, Richmond Hill, Ontario, L4B 3E6

  (3)法定代表人:黄妮

  (4)注册资本:5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专业无线通信产品销售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总资产为人民币3,010.4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997.2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3.13%,2020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68.6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63.60 万元。

  16、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

  (1)被担保人: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

  (2)注册地址:Al Mamore, 535 - 18o Andar - Sala 1801 - Alphaville Industrial - Barueri / SP - CEP 06454-910

  (3)法定代表人: Rodrigo Morelli Pereira

  (4)注册资本:7,837,676.66巴西雷亚尔

  (5)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通讯科技设备、仪器和系统,以及相关的法律行为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208.8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3,800.0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8.42%,2020年营业收入为2,342.0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30.39万元。

  17、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

  (2)注册地址:Hytera House,939 Yeovil Road, Slough Trading Estate,Slough, Berkshire SL1 4NH,United Kingdom

  (3)法定代表人:王名锦

  (4)注册资本: 20万美元+ 1,000英镑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讯器材、配件的销售及原材料的采购、相关技术的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4,115.6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93.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3.41%,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688.61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562.68万元。

  18、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

  (2)注册地址:Unit 9, 53 Metroplex Avenue, Murarrie, QLD 4172, Australia.

  (3)法定代表人:冯东

  (4)注册资本:50万澳元

  (5)经营范围:无线电通信器材、配件的销售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799.78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70.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8.24%,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705.3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41.44万元。

  19、Hytera Co., Ltd.

  (1)被担保人:Hytera Co., Ltd.

  (2)注册地址:117105 Russian Federation., Moscow, Varshavskoye shosse, 1 build.6, Office A317

  (3)法定代表人:秦晓敏

  (4)注册资本:3,000万卢布

  (5)经营范围:专业无线通信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 Ltd.总资产为人民币1,845.33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60.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73%,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432.7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92.98万元。

  20、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

  (2)注册地址:DAFZA  6WB G37 Dubai UAE.

  (3)法定代表人:王名锦

  (4)注册资本:4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专业无线通信产品、软件销售及相关服务提供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总资产为人民币4.29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4.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00%,2020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9.56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9.62万元。

  21、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

  (1)被担保人: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

  (2)注册地址:GD.THE EAST LT.38 UNIT 01 B, JL. DR. IDE ANAK AGUNG GDE AGUNG KAV. 3.2 NO.1 KUNINGAN TIMUR, SETIABUEDI, JAKARTA SELATAN

  (3)法定代表人:郝剑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专业无线通信产品的销售和服务

  (6)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截至2020年12月31日,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的总资产为人民币135.12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24.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1%,2020年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2.27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6.50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及金额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鹤壁天海电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安智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海能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南京海能达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海能达通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宝龙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南京海能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深圳天海通信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SEPURA LIMITE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Teltronic SAU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Mobilfunk GmbH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Norsat International Inc.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Canada) Inc.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unicacoes Do Brasil Ltda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UK)Co.,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Australia) Pty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 Ltd.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FZE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拟为HYTERA COMMUNICATIONS INDONESIA PT提供不超过人民币0.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本额度不含已通过的担保额度)。

  2、授权期限

  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相关银行授信和融资资源,支撑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对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银行产品及融资的需求,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供不超过53.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提交本次会议的《关于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开展。因此我们同意由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子公司(含孙公司)深圳市海能达通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提供不超过53.40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用于上述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或用于子公司自身业务发展,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00;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977,580.50万元(含本次会议所有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56.38%,为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3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公司拟对“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4号文《关于核准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7年11月通过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清州和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发行了66,798,43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11.2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53,486,335.5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5,865,344.3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总募集资金净额为737,620,991.21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编号为瑞华验字[2017]48420013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投项目前次变更情况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和投资结构等内容。本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本次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以及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本次拟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拟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2、本次延期的原因

  根据公司“行稳致远”的战略布局及外部市场变化,同时受疫情影响,公司对部分项目投资的进度进行了适度控制,项目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及项目研发进程等有所延缓。另外,公司从整体发展考虑,优先业务发展,对公司基建类固定资产投资进行了严格控制,募投项目“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对应的办公场地投入放缓。以上原因导致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不达预期。

  由于项目可行性未发生变化,上述募投项目仍是公司未来重点规划和发展的方向之一,因此本次对上述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调整,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调整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监事会决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本次对募投项目“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和“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延期,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将“第三代融合指挥中心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将“专网宽带无线自组网技术研发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金额及投资结构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4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0年7月修订)》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做出部分更新,具体情况如下:

  ■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应条款序号依次顺延或变更。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1-045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的预案》

  7、《关于2021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1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5、6、7、8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5月10日(星期一)上午9:00-下午17:00。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不接受电话登记。

  6、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四、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    真:0755-86133699-0110

  邮    箱:stock@hytera.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号海能达大厦

  邮    编:5180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或反对某项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83”,投票简称为“海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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