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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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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

  不超过人民币74,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0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及方式: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2号院3号厂房。该实施地获取方式:租赁厂房。”变更为由“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实施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大兴生物医药产业基地DX00-0502-6004-2地块。该实施地获取方式:自建厂房。”

  调整投资额的募投项目名称及投资金额:本项目包括两个子项目,即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8,030.86万元变更为32,090.08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由6,938.46万元变更为14,290.05万元。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

  赛科希德2020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赛科希德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金公司对赛科希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09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2,298,815.62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1,64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2,659,2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为47.2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派发现金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0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二) 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方案已于2021年4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等相关规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本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即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2021年年初数,租赁负债等于剩余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使用权资产等于租赁负债金额并进行必要调整,无需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上述新准则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和总负债,但预计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 专项意见

  1、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3、监事会意见

  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0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1年4月6日以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与会人员已知悉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仕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0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勤勉尽责、贯彻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带领经营团队,较好的完成2020年度各项工作并拟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并提交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内容: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2020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履行好职权范围内的责任。在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继续发挥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规范运作,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2020年末,公司总资产为1,401,464,960.27元,较年初增长228.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56,152,023.97元,较年初增加261.94%。公司实现营业收222,398,393.41元,同比减少3.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88,424.17元,同比减少2.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2,151,623.47元,同比增长1.7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在总结2020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1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基于公司2020年度稳定的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状况及未来战略发展愿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2021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250万元(人民币)。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发生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均发表了相关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按年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人民币,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内容: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政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核,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内容: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8日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

  至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跟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04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05月12日8:30-11:30,13:0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3855568,传真:010-53855570。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05月12日下午 17: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嘉翃;

  3、固定电话:010-53855568-808;

  4、邮    编:102206;

  5、电子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1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经参考目前整体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盈利状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拟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税前6万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7.2万元人民币,本次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本次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

  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8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雪咏,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赛科希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森特股份(603098)、新元科技(300472)、凯莱英(002821)等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恒飞,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赛科希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赛科希德(688068)、三夫户外(002780)等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雪,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赛科希德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赛科希德(688068)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6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凯莱英(002821)、四通新材(300428) 、家家悦(603708)等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张雪咏、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恒飞、签字注册会计师鲁雪、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李岩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2021年度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报董事会审议表决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4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政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政芳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专业本科学历。2014年8月入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孙政芳女士已于2020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政芳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53855568-808

  邮箱:investor@succeeder.com.cn

  办公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7号院1号楼8层

  特此公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4月20日

  附件:个人简历

  孙政芳,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本科学历。于2014年入职本公司,2014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部;2021年1月至今任职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目前,孙政芳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北京绿美得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条件、价格公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张捷、苏德栋、张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三、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业务发展需求和包括中小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与北京绿美得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租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生产需要,交易条件、价格公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 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一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八、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经营状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捷、苏德栋、张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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