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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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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3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邹雄先生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3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肖珉女士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3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培堃,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_______________

  陈培堃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3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邹雄,作为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_______________

  邹  雄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16日上午10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会议由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全体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陈培堃、邹雄、肖珉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将在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议案三《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19.58万元,较上年同期110,944.40万元增长15.75%;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2,391.73万元,较上年同期20,511.91万元下降39.59%;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3.71万元,较上年同期18,151.91万元下降37.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疫情导致国外生产企业停工,大量订单流向国内,一季度国内制造业表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加上公司多年对境外客户的巩固和开发,预计今年公司出口收入应比上年度保持两位数增长。预计公司智能坐便器产品板块将延续强势增长势头,再创新高;传统卫浴配件中的隐藏式水箱产品板块,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议案五《关于报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是指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财务报告报出的日期。”经审议,董事会批准报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6、审议议案六《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议案七《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议案八《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对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公司不存在未落实相关规则的情形。《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议案九《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议案十《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详细内容及其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议案十二《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详细内容及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审议议案十三《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于会前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议案十四《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拟向以下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拟向兴业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本外币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承兑、担保、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国内保理、信用证等表内表外业务,采用信用方式担保。

  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申请5,000万元额度范围内的流动资金借款及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拟向农业银行厦门莲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4,000万元,其中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非低信用风险授信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短期流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进口开证(90天以内远期和即期信用证)、国内非融资性保函、跨境参融通及国际贸易融资等,采用信用方式担保。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期限:一年。

  15、审议议案十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议案十六《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议案十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议案十九《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审议议案二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1、审议议案二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2、审议议案二十二《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66号)》、《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67号)》、《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168号)》;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29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或“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情况,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或列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不能亲自参加现场会议者,可以使用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详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9、出席现场会议须知

  (1)事先会议登记:详见本通知“四、会议登记”

  (2)当天携带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到会日期时间:请出席会议人员于当天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议案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4、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6、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7、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01董事长罗远良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2 副董事长王兵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3 董事张剑波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4 董事邓光荣先生2021年度薪酬

  7.05 董事罗红贞女士2021年度薪酬

  7.06 董事王小英女士2021年度薪酬

  7.07 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2021年度津贴

  7.08 独立董事邹雄先生2021年度津贴

  7.09 独立董事肖珉女士2021年度津贴

  议案8、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9、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1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01提名罗远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2提名王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3提名邓光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4提名张剑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5提名罗红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1.06提名王小英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01提名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2.02提名邹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2.03提名肖珉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议案1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3.01提名卢瑞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3.02提名吴玉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0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文件。

  3、审议提示

  其中,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1、议案12,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其中,议案7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或其代理人须按规定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相关提案的表决;

  其中,议案11、议案12、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应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其中,议案12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根据规定,议案1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

  (一)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

  (二)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登记、传真登记、电子邮件登记

  (三)登记手续:

  1、登记时向公司提交的资料文件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在本公告通知的登记日期、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并现场填写《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见附件3);

  异地登记:通过信函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上述资料文件、《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于本公告通知的登记日期、时间届满前,送达至公司证券事务部,请于文件的显著位置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请发送后电话联系确认。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361028

  联系人:陈雪峰先生吴燕娥女士

  联系电话:0592-6059559    传真:0592-6539868

  电子邮箱:rtplumbing@rtplumbing.com

  4、会议注意事项:

  1、会议期限预计半天,股东、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突发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议程另行通知。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样式文本

  3、《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时,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90

  2、投票简称:瑞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4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委托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____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并以本人名义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书经自然人股东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人股东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受托人签字后生效,直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效力终止。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定期)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1年4月16日14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议案二《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19.58万元,较上年同期110,944.40万元增长15.75%;公司实现利润总额为12,391.73万元,较上年同期20,511.91万元下降39.59%;公司实现净利润11,433.71万元,较上年同期18,151.91万元下降37.0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议案三《关于〈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疫情导致国外生产企业停工,大量订单流向国内,一季度国内制造业表现出一幅欣欣向荣的景象。加上公司多年对境外客户的巩固和开发,预计今年公司出口收入应比上年度保持两位数增长。预计公司智能坐便器产品板块将延续强势增长势头,再创新高;传统卫浴配件中的隐藏式水箱产品板块,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议案四《关于报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议案五《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编制和审核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议案六《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审核后认为: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实事求是,并且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运行的实际情况。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议案七《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具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议案八《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违规情形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9、审议议案九《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议案十《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议案十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的正确决策,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议案十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议案十三《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111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在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公司本次为111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261.27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14、审议议案十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核,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光照,因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公司按照《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解除限售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60%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其未能解除限售的6,000股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范光照已获授但未获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议案十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涉及追溯调整事项。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时发布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1-018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 发行价格为16.58元/股。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 公司的总股本由12,000万股增加至16,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共募集股款人民币663,2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8,083,573.26元(其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80,475.77元),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15,116,426.74元。募集资金于2016年3月2日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3月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3101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中的部分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 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实施。截至2016年2月29日止, 本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6,237.59万元,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6年3月2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21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2020年1~12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6.02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4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收益224.7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87.64万元,手续费支出0.02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106.4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通知存款账户余额为5,076万元,期末用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理财尚未到期余额为24,4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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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始存放金额中已扣除广发证券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9,495,000.00元,包含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8,588,573.26元(含税)。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2016年3月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有效期内正常履行,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2020年5月18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均在正常履行中,并不存在违约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5,820.79万元。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终止原“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并通过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厦门一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入“阳明路卫浴配件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及其利息,全部投入实施“年产120万套智能卫浴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为止,公司实际投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6.02万元。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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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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