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2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事务所基本信息

  ■

  (2)业务信息

  ■

  (3)人员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天健共有合伙人203名,涵盖审计、会计、评估、税务和咨询等各个领域。注册会计师18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7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106万元,系按照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等确定。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与足够的独立性。在以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相关工作的要求。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全面完成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0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已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同日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也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为帮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情况,公司将举行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5:00-17:00

  召开方式:现场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

  出席人员:董事长王兆春先生、财务总监张彩虹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洪强先生、独立董事杨永兴先生、保荐代表人王虎先生。

  问题征集方式: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2日17:00前将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会议选举陈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龙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程硕士。2004年7月至2008年9月任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ICT高级测试工程师;2008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事业部高级经理;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事业部高级经理、监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并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7%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龙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66,7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2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597,625.0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6,290,194.99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831,194.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17日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人民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四个募集资金专户、两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募集资金结余金额300,475,754.62元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98,185,754.62差异202,290,000.00元,系本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收益,利用暂未使用的闲置资金购买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所致。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3月5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4,738.11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0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475,754.62元(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增值部分),其中:活期存款余额98,185,754.62元,理财产品余额202,290,000.00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2020年度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的投入金额实际到账金额为119,998,923.44元(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07),与承诺金额120,000,000.00元差异1,076.56元主要系由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费以及转账手续费导致。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兆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李立斌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全球经济环境充满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一年来,在董事会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积极沉着应对各项挑战、团结进取,在生产经营和业务突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6%。

  2021年,管理层团队将继续合理规划、科学管理,推行信息管理,加强信息安全建设;以创新发展为指引,鼓励技术管理创新;完善人力资源制度,加强人才培养储蓄;推进自动化产业园项目,开启厂房搬迁计划;继续专注新品研发,扩大标准产品业务;严格控制成本支出,全面落实降本增效。

  同期,公司管理团队也将继续坚定不移的执行董事会各项决策部署,勇于承压、接受挑战,与公司全体迎难而上、努力拼搏,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争取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0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0%,金额增加5.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6%,金额增加1.91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和审核《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就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9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7元(含税),合计派发102,393,91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公司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该议案董事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涉及影响公司业务的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6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该事项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董事王兆春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高效、便捷、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债券利率、初始转股价格及转股价格的修正、赎回、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数量、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3、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报送、补充报送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申报材料,全权回复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具体安排或调整;并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终止;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摊薄即期回报及其填补措施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提交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变更注册资本,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10、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约定,办理转股、债券赎回、利息支付等相关事宜;

  11、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宜;

  12、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将上述授权转授予董事长或其他人士行使。

  除上述第9项、第10项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外,其他事项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日。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总金额12.7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照当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综合水平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拟定为每人每年人民币8万元(含税)。

  该议案董事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因涉及自身利益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兆春先生、陈均先生、曾宪之先生、王凯先生4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董事对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王兆春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陈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曾宪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王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3人,符合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二届董事会。公司董事会提名宋小宁先生、杨永兴先生、黄宝山先生3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董事对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宋小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杨永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黄宝山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宝山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签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王兆春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9年9月至1993年3月任珠海市裕扬针织厂员工;1993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珠海市兴华机械厂员工;1997年1月至2005年5月任珠海市前山俊华机械模具厂(个体工商户)负责人;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博杰有限监事;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执行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珠海市汉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市春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博杰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

  王兆春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副总经理的付林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监事会主席的成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3.32%,通过珠海横琴博航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89%。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兆春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陈均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2年8月至1997年8月任中国贵航集团环宇机械厂员工;1997年8月至2003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威利电子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8年9月任纪州喷码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08年9月至2010年3月任珠海领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博杰有限副总经理;2015年11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珠海鼎泰芯源晶体有限公司董事、苏州焜原光电有限公司董事。

  陈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83%。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陈均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三、曾宪之先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8月至1996年1月任江西省吉安市国营834厂技术员;1996年1月至1998年5月任Goldtron Telecommunication Group (Singapore)助理工程师;1998年5月至2009年4月任伟创力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测试开发部经理;2009年4月至2011年10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2014年1月任博杰有限销售总监;2014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兼任Bojay Technologies, Inc.总经理。

  曾宪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曾宪之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四、王凯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9年4月至2008年9月任珠海经济特区伟迪捷电子有限公司精益经理;2008年9月至2013年2月任上海壬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咨询师;2013年2月至2017年10月任博杰有限运营总监;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24%。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王凯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五、宋小宁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7月至今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州佛朗斯股份有限公司、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宋小宁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宋小宁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宋小宁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杨永兴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99年8月至2016年8月任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主管、证券法律事务部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9月至今于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证券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杨永兴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杨永兴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杨永兴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七、黄宝山先生,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06年9月至2008年3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助理;2008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副院长;2018年6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工业自动化学院院长;现兼任珠海广浩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市香洲区丛道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者。

  黄宝山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黄宝山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1年5月11日下午14: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厂房2楼培训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1、《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11.02发行规模

  11.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11.04债券期限

  11.05债券利率

  11.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1.07转股期限

  11.0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11.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1.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11赎回条款

  11.12回售条款

  11.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11.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1.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1.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11.18担保事项

  11.19评级事项

  11.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11.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12、《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13、《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7、《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8、《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21、《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22、《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2.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兆春先生

  22.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均先生

  22.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宪之先生

  22.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凯先生

  23、《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01独立董事候选人宋小宁先生

  23.02独立董事候选人杨永兴先生

  23.03独立董事候选人黄宝山先生

  24、《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4.01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君先生

  24.02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家龙先生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上第6项、第10-19项议案属于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议案;同时提议案7的通过是以议案6通过为前提条件。

  第11项议案需要逐项表决,第22-24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第23项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7人,其中非独立董事候选人4人,应选4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应选3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人,应选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5、8-19、2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议案11.18担保事项和议案18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8、21属于薪酬议案,利益相关股东回避表决。

  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①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9:00-11:30及14:00-17:00;②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3、现场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福田路10号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淑恒

  电话:0756-6255818

  传真:0756-6255819

  电子邮箱:zhengquan@zhbojay.com

  6、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75

  2、投票简称:博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表一议案2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5月1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填写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之一打“√”每项议案,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在“选举票数”项下,候选人姓名后面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具体选举票数;

  3、如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请用正楷字填写完整的股东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截止本次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1号厂房2楼会议室3,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君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陈龙先生以通讯方式与会,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0%,金额增加5.5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6%,金额增加1.91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2020年,公司未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9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7元(含税),合计派发102,393,91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涉及影响公司业务的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符合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公司各项条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2,6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 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当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有关条款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及本规则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3)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股份;

  4)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6)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7)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重整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7)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8)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9)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该事项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19、评级事项

  资信评级机构将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评级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0、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账户

  公司已经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募投项目实施的背景、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义务,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和成君提供保证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关联监事成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拟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总金额12.78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组成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监事会提名成君先生、刘家龙先生2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出席会议监事对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成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拟提名刘家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股东大会将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成君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9月至2000年3月任南精机电(深圳)有限公司品质体系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1年3月任深圳瑞泰公司软件工程师;2001年3月至2004年5月任深圳市威能电子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5年5月至2015年11月任博杰有限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并兼任博坤机电(苏州)有限公司监事、成都众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尔智机器人(珠海)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博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博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等。

  成君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董事长的王兆春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且任职副总经理的付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16,2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1.66%。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成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刘家龙先生,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5年2月至2007年7月任博杰有限电气技术员;2007年7月至2009年9月任博杰有限电气部领班;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任博杰有限电气部主管;2011年9月至2014年6月任博杰有限电气工程师;2014年6月至2018年1月任博杰有限高级电气工程师;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高级电气工程师、监事;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电气主管、监事。

  刘家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珠海横琴博望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02%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刘家龙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