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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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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无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8,9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业务背景及业务综述

  博杰股份自创立以来,以电学测试领域为起点,经过十余年的深耕与积累,公司已成为一家专注于工业自动化设备与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和自动化组装一站式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新型企业,产品和服务涵盖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和工业电子等行业。

  公司专注服务于工业领域客户,帮助客户实现生产线的半自动化和全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良品率。公司部分产品的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市场处于领先地位,公司目前主要客户为世界500强企业,包括苹果、微软、思科、高通和谷歌等全球著名高科技公司,以及鸿海集团、广达集团、仁宝集团、和硕集团和比亚迪等全球著名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

  公司生产的自动化测试设备和自动化组装设备致力于提升电子产品的智能制造水平,有效提高客户生产效率、产品品质和生产自动化程度,具备将客户新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和产品的业务能力,帮助客户快速实现新工艺、新技术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并达到精益生产、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业务布局

  工业自动化是现代工业生产实现规模、高效、精准、智能、安全的重要前提和保证。在人口结构变化、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政策扶持的三大驱动力下,我国自动化设备行业将具有良好的发展机会和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所生产的测试设备、自动组装设备属于工业自动化设备大类中的两个子行业领域:

  1、自动化测试:

  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业电子及相关电子零部件产品的外观、性能、功能等多方面检测。自动化测试为公司传统优势领域,产品系列全面丰富,覆盖了射频、声学、电学、光学、视觉等诸多领域,其中ICT测试设备、5G射频测试设备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近年来,机器视觉行业的市场价值逐步被发掘,应用范围已由电子元器件和消费电子行业,扩展到汽车制造、光伏半导体、智能物流、机器人等领域。经过多年研发和产品迭代优化,公司已将检测业务拓展至机器视觉检测,未来将带来持续增量。

  2、自动化组装:

  以自动化机械代替人工劳动的一种装配技术,相关设备能自动地完成预定的装卸工件、定位加紧、工件输送、组装、包装、检测等工序及工艺过程。公司自动化组装设备的下游主要面向消费电子行业,并不断向工业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等领域拓展。当前,下游行业对个性定制化需求不断提升,公司顺应行业发展的方向及机遇,大力开发自动化、智能化组装设备,向客户提供自动化测试和自动化组装一站式解决方案。

  (三)主要产品及用途

  1、测试设备业务

  对于电子产品制造厂商而言,产品检测是确保产品质量的主要手段,项目包括:主板ICT在线测试、FCT功能测试、无线射频测试、音频测试、屏幕和LED显示测试、重力感应器测试和恒压力测试等。

  自动化测试种类多、测试精度要求高,传统人工测试速度、精度有限,存在比较大的主观/客观因素干扰等问题。自动化测试设备解决了传统人工测试甄别率低、最终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并能够匹配电子产品测试需求不断升级的趋势。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速度加快,智能化、精密化、柔性化、多功能化方向升级的趋势愈加明显,以自动化、智能化为主导的中高端电子产品测试设备在逐步打开市场空间,中低端测试设备将逐步被淘汰,自动化测试设备融入电子产品生产线将成为市场主流。公司典型的自动化测试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电学测试设备

  PCBA硬板类:

  在线测试是通过检测以及分析组装电路板在线元器件的逻辑参数,精确定位电路板中的故障点。功能测试主要检测主板整体运行性能参数是否达标,各模块工作是否正常等。

  公司自2005年起开始搭建ICT测试平台至今,已经是国内外各大知名服务器品牌制造商的主要供应商,已经为行业提供了上百种ICT测试设备,各设备亦广泛应用在世界主流测试平台(如安捷伦、泰瑞达等),同时公司提供除硬件设计制造之外所有的软件调试服务和方案,一直受到行业客户的信任与支持。

  FPC柔板类:

  随着柔性电路板(FPC)在消费类电子行业小、轻、薄需求趋势的促进下进入了爆发性的增长,博杰也探索为柔板行业提供更高效的测试自动化设备。自2018年开始致力于研发微针测试设备,不断提高测试精度及测试速度,目前已经实现量产并在客户端开始使用。该产品主要应用于:SMT前的FPC整板量产自动化测试以及主要针对劳动力密集型电子产品测试行业的效率改善。

  (2)声学测试设备

  高效高品质的声学测试对于讲究体验和性能的消费类电子尤为重要,一方面因为要确保产品的声学品质,给予用户高品质的体验;另一方面需要确保产品的生产、组装过程中的一致性。公司声学测试系统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产品的声学测试,为产品在样品和量产阶段中的声学品质检测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

  (3)射频测试设备

  日常生活当中,手机通信时接收信号、个人电脑无线上网、蓝牙音箱播放等等的体验感受都离不开产品良好的无线信号接收与发射功能,给予用户高品质的体验。公司射频测试系统可适用于消费类电子、通讯类产品的射频功能测试,针对产品(板级、成品)中天线模块发送与接收信号的功能测试提供一站式测试解决方案,是保证产品品质必不可少的环节。5G射频测试系统和技术是公司2020年具有时代代表性的产品与技术,并且获得省级研发技术中心认定。

  (4)视觉检测设备

  随着消费类产品不断走向更小更薄更轻便的趋势,其内部元器件也逐步趋向微小,已经达到了肉眼无法检测的程度。公司研发的视觉检测系统,高效解决了行业一直存在的痛点,实现了进口替代。通过视觉技术的应用,满足对产品外观缺陷高速检测并完成自动分拣等行业普遍需求。产品主要应用于电阻,电容,电感类等微小型元件外观检测、尺寸测量、字符识别,尤其是公司生产的六面视觉检测设备配有AI深度学习模组,处于国际领先的水平,持续提升了行业的检测速度和检测效率。

  2、自动化组装设备业务

  自动化组装系统可分为两种类型:

  (1)基于大批量生产组装的刚性自动化组装系统:由专用组装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所组成。如用于消费电子产品镜头、喇叭麦克风等模组自动组装的镭射自动组装设备、平板镜头自动组装设备、激光焊接机等。

  (2)基于柔性制造系统的柔性组装系统:由组装中心和组装机器人组成。

  由于传统生产线主要实现的是单品种、持续性的大批量生产,生产效率高、次品率低,适合标准化产品市场;但随着下游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和工业电子等行业由传统的单品种、大批量生产方式向多品种、中小批量的生产方式过渡,以生产者为主导的生产方式逐步向以消费者为主导的生产方式转变,传统的制造方式难以满足现代市场要求的灵活适应性能力,柔性制造技术变得越来越重要,制造业正向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的柔性制造和计算机集成制造发展,柔性组装系统是未来自动化组装的发展方向。公司典型的柔性自动化组装设备产品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①高速高精度点胶机:

  自动点胶机作为工业自动化生产的重要机械设备,在微电子,特别是PCB板的生产中有着重要的应用。而随着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电子产品生产中PCB板际电子元件的精密程度越来越高,组装固定方式已经有传统的螺丝固定转变为点胶固定。因此,为满足现有PCB板的生产要求,博杰研发了高速高精度点胶机,以实现对PCB板及电子元件快速精密点胶。该产品已经实现量产,实际应用中点胶的速度及精度均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

  ②LED自动生产设备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和个人生活品质的提高,LED灯串行业也在快速发展,节日装饰灯串由单一颜色的灯串向多彩灯串发展,并且成为一种快消品,需求量巨大,但是传统的手工、半自动化的生产模式导致效率低、人力成本高。博杰自主研发的LED灯串自动生产设备,实现了上料、剥线、灯珠焊接、点胶固化、点亮测试、裁剪、包装一条龙服务,实现了生产的全自动化,大量减少了人工,提升了生产效率,为行业解决了生产效率难题。

  ③自动打包机

  传统包装行业主要依靠人工进行手工、半自动打包,尤其针对重型包装行业,人力消耗、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博杰自主开发的自动打包机,主要应用于工业打包领域,覆盖了电子产品行业打包以及建材行业打包,规范打包标准,提升打包效率,目前处于量产阶段,并且专门成立了事业部,对外销售及推广。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产品检测特性及生产过程中的差异设立了若干个事业部(BU),大部分事业部配置销售人员、项目人员、研发人员、生产人员等,提高了设备销售、研发、生产的专业度;各事业部独立运作、独立核算,力争提升管理能力和人员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其中2个事业部是根据行业发展变动和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于报告期内新设。各主要事业部主要业务分布如下: BU1主要以消费电子测试业务为主,包括射频、声学、光学等检测业务;BU2主要经营自动化组装业务,将各个检测环节进行连接,形成自动化生产线;BU3主要经营电学检测业务(包括ICT、FT及自动化测试)等。

  1、经营模式

  公司业务涉及较宽领域,包括声、光、电、射频、运动控制、视觉识别等,对标国外一流企业,并通过专家研发和高校合作方式保持技术领先。公司采取“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的经营模式,并推行研发领先、深耕行业的平台化差异竞争模式。公司深耕各细分领域,通过对客户需求的深度研发和前瞻预判,推行平台化和模块化的经营模式,实现行业解决方案产品的推广。博杰品牌在业内拥有较高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有助于公司获得品牌、产品和服务的溢价。

  2、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模式分为开放式研发和应对式研发,其中开放式研发为主动研发,公司以潜在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寻找并孵化新的项目,保持研发技术的前瞻性,为公司业绩提供新的增长点;应对式研发为被动研发,公司以客户订单为中心,根据客户应用场景、功能特点、技术参数、操作便利性等定制化需求进行深度研发,满足现有客户定制化需求。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和工业电子等领域,其终端产品种类丰富、产品更迭速度快,从而对工业检测、组装等自动化设备存在多样化、个性化和定制化的需求,为此公司形成了开放式研发和应对式研发同步实施的研发模式,兼顾潜在市场需求和现有客户定制化需求。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设计、组装和调试,并在不断优化升级的过程中使公司工业检测、组装等自动化设备在客户生产线中发挥更大的效能,充分满足客户的智能生产制造需求,确保客户生产线的高效、平稳和顺畅运转,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精度。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工控类组件、电子元器件、机构件、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和外购加工件,其中工控类组件、电子元器件、机构件、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属于标准件,外购加工件属于非标准件。

  采购模式可分为直接采购模式和委外加工模式。公司采购的标准件和非标准件均采用直接采购模式,即直接向供应商采购;部分工序(如表面处理)采用委外加工的模式,即向供应商提供原材料或者待加工物料,供应商根据工序的种类、数量和复杂程度收取加工费用。

  4、生产模式

  由于下游客户对工业检测、组装等自动化设备的应用场景、功能特点、技术参数、操作便利性等特性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工业检测、组装等自动化设备具有非标准化的特点。

  因此,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和柔性生产,生产线流程和布局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需求随时调整。

  5、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按照客户类型划分,客户分为品牌运营商和代工生产厂商。品牌运营商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设计开发和品牌管理,为公司工业检测、组装等自动化设备的终端需求商;代工生产厂商主要根据品牌运营商的要求加工生产电子产品,并根据产能和技术要求从公司购买相应的生产和测试设备。

  公司按合同和订单约定执行结算和收款。客户收到公司产品后经过安装调试并经客户验收后,公司将与客户进行对账确认并开具发票。从订单签订到产品验收的时间周期一般在90-185天之间,同时验收后,公司根据客户合作情况和资信情况给予一定的付款信用期,一般为45-150天。

  目前公司也在积极推广网络销售模式,主要模式包括搜索引擎优化和广告营销。涵盖但不限于一些主流渠道和平台,比如5G毫米波射频测试设备在微波射频网(http://www.mwrf.net/)主页进行了产品广告投放。此外公司配备了专门的网络销售团队,针对收集到的销售线索,由销售人员持续跟进,最终形成有效订单。

  6、服务模式

  公司技术服务的主要模式为驻场服务、软件远程调试和机动支持。

  对于驻场服务,公司将综合考虑技术复杂程度、服务期限、服务人数和服务地区等因素和客户签订独立的技术服务协议,并按照约定的付款和对账时间进行结算。公司以驻场式服务满足客户对技术服务快速响应的需求,帮助客户解决设备在测试或生产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提高了公司工业自动化设备和客户生产线的协作程度,增强了客户粘性,利于公司获得新的销售机会。

  (五)行业格局和发展趋势

  公司主要产品为自动化测试设备和自动化组装设备等,下游应用包括消费电子、工业电子、汽车电子等领域。随着社会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快速发展及居民消费升级转型,国民经济各行业电子化、数字化程度加深,相关电子产品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推动了电子产品制造商的产能扩张及制造升级,进一步加快了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需求的释放。

  1、自动化测试设备

  (1)5G时代消费电子出货量增速有望转正,产品更新迭代加快,带动相关产业链设备投资需求

  消费电子市场空间广阔,以智能手机为例,IDC数据显示,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为12.92亿台,同比下滑5.9%;同时,IDC预测,受消费者需求的回升及5G设备的推动,202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将增长5.5%,2020年至2025年期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的复合年均增长率有望达到3.6%。

  一直以来,消费者对移动终端的要求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上所搭载的功能也不断增多,对手机摄像头、电池技术、散热、硬件稳定性、射频性能等多方面要求更加严苛,也对生产过程中的测试设备提出了更高要求。如,5G网络网速快、延迟低、功耗小,且由于大规模天线阵列技术的使用,5G射频性能的测试难度和之前相比提升较大,相应测试设备的价格也会有大幅提升。

  此外,随着电子元器件制程、工艺的发展和国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消费电子产品升级换代周期越来越短,各代产品的硬件、工艺、检测参数等方面也存在着较大差异,相应的产线更新也逐渐频繁,相应的检测设备更新需求也将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2)视觉检测领域方兴未艾,技术为王

  根据Markets and Markets统计数据,2020年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约96亿美元,近十年增速稳定在12%,预计2025年将突破130亿美元。

  目前机器视觉主要集中在欧美和日本市场,中国尚未形成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根据中国机器视觉产业联盟2019年度企业调查结果,2019年国内机器视觉企业平均销售额约为9454.7万元,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企业数量占全部被访企业总数的比例约为16.5%。

  但近十年,中国机器视觉产业已经从发展中期迈向高速发展时期。2019年中国机器视觉市场103亿元,2013~2019年复合增速32%。随着全球制造中心往中国转移以及国内产业升级的推进,中国成为了机器视觉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之一。

  (3)汽车电子渗透率上升成趋势,政策驱动叠加技术发展,前景空间广阔

  赛迪智库在其发布的《汽车电子产业发展白皮书(2019年)》中认为,智能网联车政策、5G网络建成、机器视觉技术发展、环保政策、消费升级等因素助推汽车电子在汽车价值链中占比不断提升。2020年,汽车电子占整车成本比例约35%,随着自动驾驶、网联车、整车内饰等细分领域的不断发展,整车中对汽车电子的要求越来越高,至2030年,该比例预计可达50%。

  汽车电子生产线要求实现生产、检测、包装等工艺的全自动化,同时装备系统研发、制造及更新换代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较高,因此汽车电子智能制造行业进入门槛较高,具有一定的壁垒,龙头企业市占率较高。

  随着汽车电子高景气度的延续,龙头企业产线建设的持续需求也将带动相关检测设备的采购需求。

  (4)半导体检测领域长期高景气

  半导体行业长期维持高景气,半导体设备市场也呈现快速增长趋势。SEMI统计数据显示,全球半导体设备销售额从2013 年的约318 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约598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约11.10%,并预测2020-2022年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将持续上升。按照半导体设备不同产品分类来看,2018年晶圆处理设备、测试设备、封装设备和其他设备的市场规模占比分别约为80.8%、8.7%、6.4%和4.0%。按照SEMI此前预测的2020年半导体设备689亿美元的市场规模,以半导体测试设备占比约8%测算,其对应市场空间约55亿美元,且随着未来半导体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半导体检测领域将维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2、自动化组装设备

  自动化组装设备的制造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通常融合了机械系统、电气控制系统、传感器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及网络系统等技术。工业自动化设备能有效提高生产制造的效率和可靠性,减少生产过程对人工的依赖,显著提高生产精度、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

  从整体上看,2010-2020年期间,除2015-2016年受宏观经济低迷及去库存调结构导致工业自动化需求下滑外,我国工业自动化规模基本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据中国工控网统计,2020年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规模1895亿元,预计2022年市场规模2087亿元,复合增速5%。在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失、落后产能逐步淘汰、自动化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大背景下,以自动化生产线代替原有手工劳动的大趋势成为必然,我国自动化市场前景广阔。

  目前公司自动化组装设备的下游主要面向消费电子行业,并不断向汽车电子、医疗电子、工业电子等领域拓展。下游制造型企业需要在自动化组装设备品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实现效率与成本的平衡,因而对于公司的竞争者而言,技术水平是必要条件,其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效率和成本同样是重要的竞争因素。

  (1)点胶机市场规模整体稳健增长,技术要求逐步提升

  据中金企信国际咨询公布的《2020-2026年中国点胶机市场竞争策略及投资潜力研究预测报告》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国内点胶机市场规模达到了141.6亿元,同比2016年的127亿元增长了11.5%。

  由于全自动点胶机生产效率高,市场对其需求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但国际上高技术水平的点胶机价格昂贵,动辄高达几十万/台,抬高了下游厂家成本;而国内目前的自动点胶机技术仍有很大差距,价格较低。厂家在效益与成本之间寻找平衡的同时,也为国内的点胶机厂家留出相当一部分市场。

  随着消费电子的更新换代速度提升,对零部件的精度要求越来越高,产品在封装的时候对点胶的工艺也越来越严格,自动点胶机未来发展前景较好。

  (2)自动包装机维持高增长,受益于劳动力成本上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0年全国包装专用设备产量26.34万台,同比增长25.18%。近年来,包装设备产量增长迅猛,2016~2020年平均增速达26.20%。因人口结构的持续老龄化和人均教育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口红利逐步消退,劳动力成本不断提升,自动包装机设备需求维持高速增长。

  目前包装设备行业整体集中度较高,高端市场基本被行业龙头占据,低端市场内中小型企业竞争激烈。包装市场需消化低端产能后才能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近年来我国包装设备市场正处于国产替代时期,随着国内自动化包装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包装设备有着实现进口替代和出口海外的想象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回顾2020年,在疫情影响下,全球经济出现了震荡。公司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凭借自身实力,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创新,通过密切跟踪自动化测试技术发展,持续进行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具备将产品创意、设计理念和前沿技术,快速转化为成熟可靠的新设备产品的能力。

  报告期内,经过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596.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80%;实现营业利润39,646.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9.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24.5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86%。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十二节五、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兆春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3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将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股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73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4.60元,共计募集资金60,088.7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308.8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4,779.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34.0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5.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与募集资金净额差异2,534.06万元,为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已于2020年1月22日前支付完毕。

  注2:除募集资金专户存储5,479.22万元外,截至2021年3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3,044.00万元(详见本报告八之说明)。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相符,不存在差异。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不涉及具体的工业化产品,不产生直接财务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项目的建设,公司将显著增强技术研发与应用的实力,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情况

  (一)2020年3月2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95,389.00万元,收益514.5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2021年2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1-3月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22,850.00万元,收益247.5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余额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523.22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5,479.2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余额23,044.00万元。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逐步投入。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十、其他差异说明

  无。

  附件: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为0.11万元,为募集资金存放账户开户银行扣减的开户费、账户管理以及转账手续费。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自动化测试设备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预计2023年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4,491.62万元。

  注2:自动化组装设备建设项目的达产期为4年(含基础建设期1.5年),预计2023年达到可使用状态,目前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实现效益;依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年均税后净利润为1,386.77万元。

  注3:研发中心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项目实施后可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注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流动资金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总金额12.78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主要方向为基建、设备、科技等投入。公司以电学、声学、射频、光学专业测试设备及测试系统为发展基础,以自动化测试和自动化组装设备同步开发为特色,形成了可靠性高、质量稳定、技术先进、应用领域广泛、规格品种齐全的产品线。项目将从工艺、设备、建筑、管理等多方面入手,采取各种相应的节能降耗措施,降低能耗物耗,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二)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表决情况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项目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尚可取得。本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

  二、协议对方介绍

  对方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政府机构,负责人申伟平,开办资金95.38万元人民币,办公地址位于珠海市香洲区行政中心。

  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香洲区招商引资和促进投资的专业化服务,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统筹香洲区招商引资规划和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做好各园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其履约能力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本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正式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本次拟投资项目主要方向为基建、设备、科技等投入。投资的资金来源待定。

  后续若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四、协议主要内容

  1、甲乙双方

  甲方(引资方):珠海市香洲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乙方(投资方):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1

  1(上述项目投资及购置土地拟由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珠海博冠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联合进行,比例为95%、5%。)

  2、投资金额

  项目总投资12.78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39亿元(包括购置土地、设备、工程设计及装修等投入)。

  3、土地情况

  性质: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MO);面积:1.82万平方米;容积率:6.6。

  4、环保要求

  公司承诺所建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及其珠海市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须符合国家建设项目安全及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规定,满足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符合珠海市产业政策、能耗要求。

  5、权利义务

  甲方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协助乙方办理工商、税务、建设等审批手续、对乙方投资进行监督及要求整改。

  乙方负责:注册地需确保在珠海市香洲区、依法经营、按照投资协议额度进行投资、按照“三同时”进行建设和投产,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

  6、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如果落实不到位,乙方有权请求甲方落实,如果因甲方原因引起的项目延迟、土地未如期交付,甲方应积极协调履约。

  乙方出现投资额度不足、建设进度延迟、土地闲置、经济效益不达标等情况时,甲方依据协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无法满足要求时,甲方可采取中止土地出让、要求赔偿等措施。

  7、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2021年4月16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021年4月19日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但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协议书正式生效执行。

  五、目的、风险及影响

  (一)投资目的

  此次项目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扩大产能、业务规模具有积极意义,旨在进一步拓宽公司的业务领域,提高公司收入和盈利水平。

  (二)投资风险

  1、该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议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项目投资协议书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项目建设过程中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会对项目进展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三)积极意义

  随着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公司已建立了成熟的研发、管理和销售团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本次项目投资是公司基于现有的生产能力以及市场需求和国家政策导向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虑,并经过管理层的慎重讨论做出的决定,尤其是半导体自动化设备生产,是公司未来重点投资方向,有助于公司利润形成的新增长点,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有效拓展公司的产品领域,实现半导体自动化设备规模化生产,降低单件生产成本,提高公司利润,占领新的市场。

  本项目投资对于公司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有积极的促进意义,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对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无重大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相关的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与

  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事项提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测算,并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并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博杰股份”)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2015]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本次发行,并分别假设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部转股和2022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上述发行实施完毕的时间和转股完成的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的假设,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和本次发行方案的实际完成时间及债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3、不考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包括财务费用、投资收益、利息摊销等)的影响;

  4、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600.00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假设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95.00元/股(实际转股价格根据公司董事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为基础确定)。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24.5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2,212.01万元;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以及本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0年度持平;基于谨慎性原则,假设本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较2021年度增长0%、10%和20%进行测算;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1年或2022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本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3,893.3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37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0,239.39万元,且于2021年5月实施完毕。除上述利润分配事项外,不考虑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利润分配因素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分拆增加的净资产,也未考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假设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10、暂不考虑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11、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二、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至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极端情况下若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立即实现同步增长,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可能导致每股收益指标、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公司短期内存在业绩被摊薄的风险。

  另外,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的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严格论证,项目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及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建设新的生产基地,添置先进的生产设备,能够快速实现消费电子和半导体行业自动化设备的生产,满足日益增长的消费电子和半导体行业自动化设备市场需求;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加大对生产设备的投入,提高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性能,实现规模效应,降低运营成本;同时,针对未来的发展形势,公司着重加大对消费电子和半导体行业自动化设备生产的投入,符合产业和公司未来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进一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和市场影响力,为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人员储备

  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将人才团队的建设与培养视为公司主要的发展目标之一,目前拥有一批理论知识扎实、研发实力强、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团队,涵盖了机械、电子/电气、软件、声学、射频、光学、视觉、ICT和自动化等专业领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新增的人员将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的整体人力资源战略规划,通过外部招聘、内部培养等多种方式进行补充。公司各部门将按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对所需各岗位、各工种的人员进行提前规划,使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拥有充足的人力储备。同时,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要的新技术,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2、技术储备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制造商,长期以来,一直坚持技术驱动市场发展战略,紧密关注行业的核心技术发展动态,及时获取前沿技术信息,在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上具有较强的前瞻性,技术领域覆盖了射频、声学、电学、光学等,并在自动化测试及自动化组装领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研发体系。公司目前拥有多项国家专利,先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声光电测试自动化装备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珠海市线路板智能测试设备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5G射频系统自动化测试设备创新技术研发中心等。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大研发相关的投入,提高相关新技术的产出能力、相关技术人才的管理能力,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3、市场储备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高效的生产能力、良好的研发实力及全面的售后服务,与下游相关行业的多家国际知名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包括苹果、微软、思科、高通和谷歌等全球著名高科技公司,以及鸿海集团、广达集团、仁宝集团、和硕集团和比亚迪等全球著名电子产品智能制造商。依据公司目前的发展趋势,预期未来公司在相关行业的客户认可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广泛的客户数量及高品质的客户资源将为募投项目建设以及投产奠定良好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优化经营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全面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积极推动本次募投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以自筹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投产的时间间隔;细心筹划、组织,争取使募投项目能早日投产;公司将严格控制生产流程、保证产品质量,通过积极的市场开拓措施使募投项目尽快发挥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

  3、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确保本次上市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项目实际的进度以及资源需求,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行为进行明确并监控。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相关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融资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二、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的相关议案,本次发行可转债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为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拟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2,6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拟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供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同意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担保具体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2、上述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3、王兆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付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成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会主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王兆春、付林、成君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担保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董事王兆春回避表决,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的表决情况:关联监事成君回避表决,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王兆春,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

  信用状况:王兆春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2、付林,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信用状况:付林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3、成君,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在公司担任监事会主席职务。

  信用状况:成君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关联关系:王兆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付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副总经理,成君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监事会主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解决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王兆春、付林、成君。

  2、被担保的债券:公司本次拟申请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52,600.00万元(含本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名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准,最终发行规模最终发行结果为准)。

  3、保证方式: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

  4、保证期限:

  (1)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次可转债所应承担的第一笔主债务产生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所应承担的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若发行人根据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进行回售、提前转股等),保证责任期间至发行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两年。

  (3)发行人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形,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4)债券持有人在本条约定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5)除本担保函另有规定以外,本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不得变更或撤销。

  5、保证范围:担保人担保的保证范围为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有利于确保公司项目顺利进行,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兆春、付林、成君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我们认为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是有利于确保公司项目顺利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8年12月7日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

  公司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公司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会涉及影响公司业务的范围。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要求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及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及调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0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1,245,124.96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203,911.0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8,183,317.50元,减本年派发的2019年度分配利润50,016,024.00元,截至2020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余额为478,208,507.38元。母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212,039,110.80元,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21,203,911.08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51,062,879.86元,减本年派发的2019年度分配利润50,016,024.00元,截至2020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分配利润为291,882,055.58元。

  2、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8,933,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37元(含税),合计派发102,393,915.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公司股本总额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相关条款序号因修订内容重新排序。

  三、相关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现拟将公司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变更为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原《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内容不变,原《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废止,新增制订《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2021年4月)、《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4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四、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具体金额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或依法律法规规定缴付;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薪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1、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75                  证券简称:博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方案概述

  为充分调动非独立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标准:公司非独立董事采用年薪制,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依据公司经营业绩和考评结果发放。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

  (三)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因换届、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薪酬方案。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博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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