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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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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64,016,313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户外休闲家具、遮阳伞、帐篷等三大系列,用于家庭庭院和露台、户外休闲场所(餐馆、酒吧、海滩、公园)及酒店等场所,公司拥有自营进出口权,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及愈演愈烈的中美贸易摩擦,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发新客户,面对新冠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密切跟踪形势变化,积极探索不同营销模式,拓展电商销售渠道,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面对海运运力紧张的局面,积极与客户进行沟通,调整订单交期,尽可能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

  在多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9.55亿元,同比上升5.7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亿元,同比增长6.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6亿元,同比增长96.27%,均创历史新高。

  为顺应消费方式的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在品牌及电商销售方面的投入,尝试自主开发运营跨境电商业务,以户外休闲生活为中心,聚焦美好居家生活品类,逐步构建全品类的户外休闲家具及花园用品等大件商品的跨境电商业务体系。同时积极开发利用网络视频方式开展样品展示及选样工作,有效解决了客户无法现场选样的问题,为下一年度的销售业务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上下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完善原材料供应体系建设;积极加大设备改造力度,探索自动化流水线工艺,加强新产品的研发和新市场的布局,进一步拓展产品品类,报告期内均取得一定成效。

  报告期内,为提高管理的有效性,公司不断完善和打造事业部平台,加大内部整合,同时给予工厂及相关业务部门有竞争力的激励机制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市场占有率,为公司的发展和业绩提供有力的保障,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按业务年度口径汇总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9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原子公司宁波花园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花园”)于2020年9月4日取得由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宁波花园注销登记。由于宁波花园于2020年11月完成银行账户注销手续,故自2020年12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0年10月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将其持有的合肥三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以人民币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明生,报告期原控股子公司合肥三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0年12月控股子公司北京联拓将其持有的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77.66%的股权以人民币1,941.4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易商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商旅”),所得款项将全部增资易商旅,北京联拓将直接持有易商旅2.72%的股权。报告期原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航易购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河南永强、库比客和澳洲永强(YOTRIO AUSTRALIA PTY LTD)三家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形成实质性控制,故将其纳入本报告期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0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周林林先生、独立董事胡凌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亿元,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73.04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38.08亿元。

  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0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4,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324,602,446.95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8,491,161.9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项、 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公司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费用140万元(含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费用)。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关于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及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请见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毛美英女士、周岳江先生、胡凌先生提交了《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年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1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远期结售汇等授信业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43亿元人民币。

  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合作条件,在不超过信贷总额度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各银行信贷额度。若出现未在上述计划内的新增银行,其信贷额度不超过总授权额度的10%。

  且公司决定为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YOTRIO CORPORATION(美国永强)的银行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分别为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担保期限均为1年。

  为提高资金运用及决策效率,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董事长批准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各金融机构商讨有关具体授信及融资业务等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资产抵押、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公司2021年度信贷额度的公告》及《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远期结售汇领导小组在不超过预计接单金额之80%额度内进行远期结售汇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

  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开展保理业务,业务规模不超过5,000万美元(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及保理机构洽谈并办理保理业务合作具体事宜。并在上述额度限额内决定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等事宜。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五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证券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六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本金金额不超过10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七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授权董事长组织成立期货投资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交易业务的组织机构,按照公司建立的《金融投资管理制度》及《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规范》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期货套期保值和期货投资业务的操作。

  投资规模:依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投入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

  交易品种:仅限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铝锭、螺纹钢、线材等与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价格波动相关性较强的期货合约。

  实施主体:公司或子公司。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八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5亿元(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进行投资、理财业务,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报总经理批准后根据此次授权行使具体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组织实施。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九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决定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5亿元(含本金及收益,且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进行现金管理。

  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永强(香港)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与正耘投資有限公司合作在香港投资设立一家公司。

  该标的子公司投资规模计划为600万美元,其中: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拟出资400万美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66.67%,正耘投資有限公司拟出资200万美元,占该标的公司股权比例33.33%,该标的子公司将作为一个境外融资与投资管理平台,主要投资方向为从事休闲、旅游度假服务等业务或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确定的其他业务。

  授权永强(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审批、登记事宜,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十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6日。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杨思嘉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第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第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权限进行。公司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贷款及专项财政拨款等专项资金进行有关证券投资事宜,投入资金仅限于自有资金。

  第九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十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十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信贷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三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等相关金融衍生品业务,能够很好的控制汇率变化对利润带来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四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保理业务,能够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五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实施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十六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进行期货交易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七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第十八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2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配售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523.8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47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4.6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6,421.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9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6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6月15日本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宏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公司和新设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强邦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加强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2 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决定逐步取消在 “兴业银行临海支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2 年9月14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补充协议》。

  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安排需要,维护并加强银企合作关系,公司于 2012 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决定将原存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部分资金转存其他募集资金专户并新设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 年 12 月04 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3年6月6日发布《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截至2013年6月6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全部支出,该账户不再使用,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审核,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正式注销。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公司于2015年10月9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5年9月和北京联拓天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拓公司)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17 年 6 月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决定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公司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后确定的其他用途。

  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已办理完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15000088696083)销户手续,该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金额已全部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已办理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392258832423)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3001666135053007730)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全部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6月13日已办理完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7015836129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20702112920033973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8110701015300150800)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18758610101)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分别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北京联拓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北京联拓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7015836129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20702112920033973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账号8110701015300150800)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账号110918758610101)、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已办理完毕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账号39543001040006126)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19930101040057888),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19年9月22日发布《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已办理完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账号33001666135059003369)销户手续,上述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已转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临海支行(账号81060158000000072),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招商证券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0年7月8日发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7月和河南永强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永强公司)连同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舆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9年12月27日公司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河南平舆设立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期使用1,265.53万元超额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根据 2010 年 11 月 6 日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3,506.35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该项目预算总投资5亿元,公司优先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历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建设,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3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524,745,541.24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211,488.8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54,306,931.64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202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430,693.16元,并扣除支付的2020年年度支付的现金股利261,088,380.36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12,148,644.3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3,093,608.94元,按照孰低原则,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制定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着积极回馈全体股东的原则,拟定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照2020年12月31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2,164,016,313股(总股本2,175,736,503股扣除存放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720,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324,602,446.95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08,491,161.99元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0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支付现金对价5,000.99万元(含交易费用),2020年度公司以上述两种方式合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7,461.24万元,占公司当期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70.65%,占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90.01%。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回报计划(2019年-2021年)》等相关规定。

  二、 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关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对五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并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及相关工作安排事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经事前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并对其在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调研和认真核查,将相关调研资料形成书面审核意见提交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聘任其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以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的财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 公司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 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 独立董事对五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 公司五届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五)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1-01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与相关方就具体合作细节进行磋商,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作协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

  2、2020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联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施服斌对此项议案须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对此项议案进行投票。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说明

  1、浙江东都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都节能”)

  住址:临海市古城街道义城路69号

  法定代表人:康灵江

  注册资本:4,821.30万元

  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麦秸、谷壳、谷子秸、玉米秸、高梁秸、大豆秸、油菜籽秆、芝麻秆、棉花秆、麻秆的初加工;木粉、锯末、木废料及碎片的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

  经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东都节能资产总额11,794.38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8,303.29万元;2020年度东都节能实现营业收入7,368.29万元、净利润719.34万元。

  东都节能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永强实业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等联合控制的公司,合计持有及控制比例为61.26%;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施服斌担任其董事。

  符合上市规则10.1.3条关于关联法人的认定标准。

  东都节能经营和效益状况平稳,履约能力较强,截至披露日,东都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履约风险。

  2、腾轩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轩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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