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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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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建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66,202万元。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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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从事煤炭的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以及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煤炭和电力。

  煤炭产品经营模式:对开采出的原煤进行洗选加工,获得的煤炭产品主要为精煤和混煤。其中,精煤产品可分为焦煤、喷吹煤等,主要供钢铁、化工行业使用;混煤又称为动力煤,是良好的燃料,主要供电力、水泥等行业使用。

  电力产品经营模式:在盘江矿区建设坑口电厂,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并利用煤炭生产过程中尾矿或废弃物,进行低热值煤发电,从事电力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行业为煤炭采选业(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煤炭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钢铁、水泥、化工四大行业,既有能源属性,也有化工属性。公司是贵州省煤炭行业的龙头企业,为西南地区最大的煤炭企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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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8月,公司收购完成盘江控股持有的盘南公司54.90%股权,盘南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公司与盘南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盘江控股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上述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同一控制下股权并购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各季度财务数据进行了重述,重述后各季度财务数据与2020年度已披露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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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开展的主要工作

  2020年,在公司党委的坚强领导下,面对严峻复杂的内外形势,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公司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努力克服困难,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沉着应对市场挑战,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安全环保、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较好完成了主要目标任务,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面对困难和挑战,较好完成经营目标任务

  1.努力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影响。一是沉着应对疫情考验。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公司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始终把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认真落实“六保”任务,迅速组织复工复产,努力维护矿区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较好完成了生产目标任务。二是面对汛期强降雨恶劣天气,公司及时研判、提前部署,认真分析水情,仔细排查水患,严格落实探放水措施,强化防治水工作,加强“雨季三防”,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是顶住冬季低温、雨雪、凝冻极端天气等多重压力,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保持了生产的持续稳定。

  2.积极应对市场挑战。上半年受疫情影响,下游产业复工复产恢复缓慢,库存持续累积,国际原油价格大幅下跌,煤炭需求减弱,煤价快速下行,行业效益大幅下滑,应收账款回款困难,经营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严峻挑战和复杂形势,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市场变化。一是拓展销售渠道,稳定销售市场。采取差异化的销售策略,在稳住攀钢、柳钢等战略客户市场份额的前提下,积极开拓市场,开发新用户。二是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狠抓提质增效。强化生产过程管控,严格质量监督检测,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生产合格优质产品,坚决维护“盘江煤”品牌形象。三是加强经营管控。深化内部挖潜,狠抓增产增效、提质增效、降本增效、减人增效、创新增效、改革增效,全面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强基固本狠抓基础,发展根基更加牢固

  1.筑牢安全基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职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二是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夯实“一个基础”、完善“两项工程”、健全“三个体系”的总体工作思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为公司的长治久安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扎实开展煤矿瓦斯防治攻坚年行动。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完善瓦斯治理系统工程,加大瓦斯抽采利用力度,全年瓦斯抽采利用量1.76亿立方米,瓦斯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2.巩固环保基础。一是全面贯彻绿色开发、综合利用、生态治理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二是依靠技术进步抓好“三废”综合利用,加大矿井水、煤泥、煤矸石、瓦斯的综合利用力度,变废为宝,取得了良好的环保效益和经济效益。三是加大环保投入改造力度,严格落实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持续推进环保重点工程,原煤储煤场封闭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矸石山覆土复绿工作成效显著,各污染物均实现达标排放。

  3.夯实生产基础。一是积极构建长期稳定和谐的生产关系,强化系统思维,统筹考虑瓦斯治理、煤层配采、采掘接续等多种因素,站在长远发展的角度,认真研究制定采掘接续方案,保证未来接续宽裕、配采科学、抽采达标。二是狠抓系统工程,直面问题和困难,坚定不移抓开拓,使生产系统更加优化简化,使通风系统更加安全可靠,为生产接续打开有利局面。三是保障有利的生产要素,持续加大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投入,加强煤矿班组建设,组建专业化的采掘队伍,提升班组的战斗力、执行力、凝聚力,提升煤矿管理水平。

  (三)坚定战略发展方向,发展前景更加广阔

  1.煤炭规模实现新突破。一是煤炭生产产能较快增长。金佳矿佳一采区(90万吨/年)顺利投产;盘南公司股权并购如期完成,新增产能330万吨/年;首黔公司股权重组实现公司绝对控股,新增产能30万吨/年;公司煤炭产能达到1360万吨/年,较上年增长49%。二是老矿井技改加快推进,山脚树矿、月亮田矿、土城矿技改扩能已进入联合试运转,预计新增产能315万吨/年。火铺矿、响水矿技改扩能取得阶段性进展。三是新矿井建设有序推进,杨山煤矿(120万吨/年)技改项目正式开工建设。

  2.产业链延伸取得新进展。公司在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的同时,紧紧抓住贵州省新型工业化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引进先进装备、先进技术,努力延伸煤炭产业链,提高资源就地转化率,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盘江煤电集团产业布局要求,公司从自身发展战略出发,引进贵州省最先进的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和高效环保技术,发展国家政策鼓励的煤电联营项目,投资设立新光公司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为贵州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清洁能源保障。

  3.科学发展呈现新亮点。一是围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少人”的发展思路,升级了大批现代化先进采掘生产装备,对各矿井供电系统、辅助运输系统、采煤工作面进行自动化改造,建成3个智能化综采工作面,山脚树矿被列入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降低了安全风险和劳动强度,提高了开采效率。二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完成了“三供一业”供水改造移交,实现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切实为企业瘦身减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三是持续推进整组提效,精简组织机构,压缩管理层级,优化人员队伍结构,充实一线生产和辅助人员,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完善岗位绩效工资考核机制,提高了工作效率。

  (四)严格依法规范运作,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1.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一是认真贯彻两个“一以贯之”,全面落实“党建入章”工作要求,严格按要求修订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二是认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建立完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织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重大决策的要求、内容和主要程序,切实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2.不断加强规范运作,严格风险防范。一是始终坚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风险可控、科学发展”的治理理念,依法依规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查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和客观独立作用,全年共组织召开11次董事会,共审议49项议案;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共审议19项议案,保证了科学决策,防范了重大风险,促进了健康发展。二是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不断强化内部控制,规范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对外担保问题。

  (五)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充分维护股东共同利益

  一是充分认识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会议精神和目标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统筹抓好安全、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努力克服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较好完成了股东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用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回报投资者。二是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通过上证E互动、业绩发布会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关系,积极参加投资者交流会,分享公司的发展理念、发展战略,吸引各界投资者到公司调研考察,赢得了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三是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以监管要求和编报规则为标准,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可理解性,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原煤1,143.82万吨,生产商品煤975.56万吨,销售商品煤1,036.26万吨(含外购商品煤59.22万吨)。实现营业收入648,100.53万元,利润总额107,565.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222.79万元。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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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2020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29,689.78万元,较同期725,593.31万元减少95,903.53万元,降幅13.22%。主要原因是(无特殊说明,均为外销收入分析):自产煤炭收入较同期减少68,203.40万元,外购煤炭收入较同期减少27,145.40万元;公司下属矿机公司对外设备维修、设备租赁业务受疫情影响大幅减少,机械类产品收入较同期减少1,020.45万元;发电厂对外电力销售收入较同期增加465.72万元。

  2020年,贵州地区混煤销售量增加,精煤销售量减少,收入与同期基本持平;云南地区精煤销售量增加,混煤销售量减少,但精煤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5,425.96万元;广西地区精煤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22,579.67万元;四川地区精煤销售量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61,860.41万元;其他地区精煤销售量、混煤销售量均减少,销售价格下跌,收入较同期减少5,812.45万元。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

  产销量情况说明

  2020年公司外购商品煤销量59.22万吨,其中:精煤17.93万吨,混煤41.29万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2020年度公司营业成本441,770.98万元,较同期473,206.91万元节支31,435.93万元,降幅6.64%。其中:

  ①煤炭业务营业成本436,356.55万元,较同期465,871.76万元节支29,515.21万元,降幅6.34%。主要原因:材料费较同期增支1,171.47万元,增幅2.21%,主要是公司下属山脚树矿、月亮田矿技改扩能,增加材料投入;折旧费较同期增支1,788.89万元,增幅14.11%,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转资计提折旧增加;职工薪酬较同期节支1,873.52万元,降幅0.88%,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社保费用减半征收2-6月企业负担部分;地塌费较同期节支6,283.78万元,降幅65.27%,主要是本年搬迁补偿较同期减少;外购煤成本较同期节支27,126.32万元,主要是本年外购商品煤量较同期减少11.20万吨。

  ②电力业务成本4,202.68万元,较同期6,156.35万元节支1,953.67万元,降幅31.73%。主要原因:本年电厂锅炉进行大修,发电小时数减少,各项成本费用降低。

  ③机械业务成本25,967.18万元,较同期24,887.08万元增支1,080.10万元,增幅4.34%。主要原因:材料费较同期增支1,777.30万元,增幅10.95%,主要是机械业务进行自动化技术升级改造,增加材料投入;职工薪酬较同期节支1,048.68万元,降幅22.67%,主要是受疫情影响,社保费用减半征收2-6月企业负担部分。

  四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大力实施工业倍增行动,依托资源、区位、技术、管理等比较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构建煤炭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

  1.聚焦煤炭产能提升

  站在服务全省工业发展的高度,从保障能源供应的角度出发,毫不动摇坚定煤炭主业发展方向,全面聚焦煤炭主业主责,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必备要素的投入,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主业。加快生产矿井产能释放,加快老矿井技改扩能,加快新矿井投资建设,加快规划矿井手续办理,力争年底产能达到2000万吨/年左右,力争“十四五”末产能达到2600万吨/年以上,持续巩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龙头地位,不断强化公司在我省能源保障中的支撑作用。

  2.聚焦产业链延伸

  按照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的发展思路,充分利用煤炭资源优势,补齐建强煤炭产业链条,提升产品价值,促进煤炭产业向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发展方向,以贵州省“煤电扩能、增容、提质行动”为契机,加快发展煤电联营项目,在盘江矿区覆盖范围内,建设高参数、高效率、高环保发电项目,加快推进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建设,力争在2023年建成投产,实现煤电一体化发展。

  五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更是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战略,坚守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狠抓煤炭主业、狠抓产业链条、狠抓经营管控,做大煤炭产能,做优煤炭产业链条,做强经济效益,全面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股东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和社会。

  2021年的主要经营预算目标是:生产原煤1,290万吨,自产精煤442万吨、混煤577万吨、低质煤120万吨,发电量21,000万度,营业总收入784,000万元,利润总额111,000万元。

  为确保2021年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贯彻新发展理念,适应新发展要求

  立足新发展阶段,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必须做到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全面落实,要坚持系统观念,按照“12345”总体发展思路,把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公司发展全过程和工作各方面,全力推动公司各项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二要聚焦煤、电两大核心主业,按照“煤龙头、电骨干、新能源补充”的产业布局要求,做强做优做大煤炭产业链条。三要守好安全、生态、发展三条底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好安全、生态和发展之间的关系,把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安全为代价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始终。四要抓牢接续、配采、瓦斯治理和队伍建设四大要素,做到接续正常、配采合理、抽采达标、队伍稳定,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安全生产。五要抓好党的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发展、经营管理、风险防控“五项”重点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加强经营管控,提高新发展效益

  (1)加强生产管理,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产量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前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各个步骤、每个环节、必备要素,充分运用系统思维和钉钉子精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要有系统思维,超前谋划采掘接续与煤层配采配洗和瓦斯治理,保持从容均衡生产。二要树立时间任务观念,科学合理制定生产作业计划,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努力完成生产任务。三要强化效率效益意识,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运用先进装备和先进技术,抓好单产单进,提高生产效率。

  (2)加强经营管理,严控生产成本。成本是企业管理永恒的主题,是现代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要全方位建立成本管理体系,认真分析成本结构,找准成本动因,对标对表做好成本管控。一要逐级落实成本管理责任。把全面预算向下逐级延伸到区科、到班组、到岗位,凡是没有预算的项目支出,一律不纳入经营核算。二是要严控资金成本。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加快货款回收,做好“两金压控”,合理安排资金支出。三要降低物资储存成本,坚持集中招标采购,做好代储代销,减少库存积压,提高物资性价比,降低综合成本。四要抓好开源节流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加大修旧利废和回收复用力度,多渠道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加强销售管理,维护品牌形象。一要严格商品煤质量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建立完善商品煤质量管理体系,从源头降低原煤灰分,降低产品成本,坚决维护好“盘江煤”的品牌形象。二要优化产品结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最大限度、最大可能把原煤洗选成不同品质的商品煤,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提高整体综合经济效益。三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抓住北方钢铁企业往南迁移的机遇,提前做好市场规划和开发,重点关注柳钢防城港项目和宝钢湛江项目,为公司下一步产能提升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3.坚持党的领导,凝聚新发展合力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的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政治保证、组织保证、思想保证。

  (1)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把党组织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2)坚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一要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认真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事项前置程序,把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层级、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二要大力推进党建工作与公司法人治理有机融合,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党建工作融入主责主业,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切实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3)持续深化内部改革。一要深入开展对标提升行动。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严格督促检查,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双百行动”改革。全力推动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落实落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做好整组提效工作,强化收入分配管理,完善劳动用工制度,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薪酬能高能低、职工能进能出、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新机制。

  (4)全面加强作风能力建设。一要加强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补齐能力短板、填补知识弱项、消除经验盲区,不断提升干事创业本领,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基层一线,坚持“一线作战”,切实做到“领导在一线指挥、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能力在一线提升”,全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六 其他事项

  1.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3.2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本期减少子公司的情况:

  ■

  董事长:朱家道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4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2条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按类别对本公司当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现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一、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71,000万元(详见公告临2020-013),2020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98,024.39万元,控制在预计总额范围内。由于2020年8月,公司完成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购,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包含贵州盘南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及交易额

  单位:万元

  ■

  2021年4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4名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概述

  2021年公司拟与上述各方发生各种类型的交易,其中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余均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该等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目前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1.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109,0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及其它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资;非银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游业与地产投资;资产管理等。

  2.盘江六盘水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平寨镇交通南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周强

  注册资本:4,2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运输机械、煤矿支护设备、工矿配件、防爆电气产品、工业石英砂的生产销售等。

  3.贵州盘江煤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6,596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与民用建筑、高速公路路基、一级标准以下公路施工、建筑幕墙;装饰装璜、预制构件;加工制作钢铝门窗;粉煤灰及矸石的深加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

  4.贵州盘江煤电多种经营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亦资孔

  法定代表人:周会明

  注册资本:5,209万元

  主营业务:阻燃输送带、橡塑制品、净水剂、矿山机械配件、输送机、塑钢管材、劳保用品等生产加工、销售。

  5.贵州盘江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简永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日用百货、煤炭、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等。

  6.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注册资本:41,412.87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利用、销售、技术研发及计量检测;页岩气项目开发利用等。

  7.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法定代表人:王政科

  注册资本:46,9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工程行业的成套设备、机电产品、防爆电气产品、安全技术装备、瓦斯发电机的设计、生产、供应、技术服务等。

  8.盘江运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31号

  法定代表人:杨凤翔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主营业务:运输代理;货物装卸;货场、设备租赁;进出口业务;货运场站、物流园区、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的建设、管理和经营等。

  9.贵州省动能煤炭技术发展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95号

  法定代表人:张宗华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主营业务:煤矿及非煤矿山技术咨询及相关技术服务;矿山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矿产品的研究、开发;矿山职业技能技术培训等。

  10.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河彝族乡

  法定代表人:鲁书林

  注册资本:64,25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销售;洗选加工;煤焦化工;发电(自用)。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定价方式上,根据不同关联交易品种、类别和不同情况,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使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原料供货、销售产品等关联交易均系供销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随行就市,交易量按实际发生量,关联交易合同与跟同类客户签订的合同相同,每笔业务遵循洽谈、合同签订、按合同履行的流程发生。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六、协议的签署和期限

  根据2021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在 2021年拟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建筑安装合同》、《货物运输代理合同》和《商品采购合同》等合同,有效期为一年(2021年1月1日至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签订的上述关联交易合同和协议,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和结算方式与 2020年度签订的合同相比均不发生变化。

  七、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出席会议的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之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在会议审议中,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对上述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7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拟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以下简称“盘江新光发电项目”)。

  ●投资金额:盘江新光发电项目总投资为48.3亿元人民币。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经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发展煤电一体化项目,并与贵州盘江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电投”)签订了《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之合作意向协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0-054、临2020-056)。现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批复同意,该项目实施主体已变更为新光公司;新光公司与盘江电投签署了《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非公开转让协议》(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16)。为了推进项目建设,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总投资48.3亿元。

  (二)新光公司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

  4.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2日

  5.营业期限:长期

  6.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7.法定代表人:郑世勇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222MAAK7ABE3A

  9.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电力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及机械设备的安装与维修;电力技术咨询和服务;粉煤灰、脱硫石膏、蒸汽等电力生产的副产品生产及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及出资比例:公司以自有资金货币方式认缴20,000万元人民币,持有新光公司100%的股权。

  11.财务和经营情况:截止2021年2月,新光公司资产总额20,011.55万元,负债总额11.55万元,净资产20,00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发电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战略,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盘江新光发电项目基本情况

  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于2020年3月6日取得贵州省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于2020年7月8日通过评审;于2020年11月12日取得贵州省发改委《关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20〕1021号);于2021年1月15日取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环审〔2021〕12号);于2021年1月19日取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变更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单位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21〕35号),同意由新光公司作为项目单位,具体实施盘江新光 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

  2.项目单位: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六盘水市盘州市。

  4.项目建设内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5.项目总投资:48.3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其余以融资方式解决。

  6.本工程采取煤电一体化方式实施煤电联营,安装高效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等,各项排放指标要满足环保有关要求。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新光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其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投资48.3亿元,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其余以融资方式解决。

  2.新光公司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符合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发展方向,符合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综合经济效益和持续健康发展。

  四、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1.能源结构调整风险

  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能源结构正在发生一系列变化,清洁能源的比例逐渐提升,可能会挤占火电发电小时,导致经营效益达不到预期。但是从另一方面看,火电在我国电力市场中依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发挥着调峰的重要作用,且该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的煤电联营项目,公司将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增强抗风险能力。

  2.财务风险

  该发电项目总投资48.3亿元,按照电力行业项目资本金不低于20%的要求,新光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9.66亿元。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压力和资产负债率上升。为了应对财务风险,下一步公司将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积极开展多种融资方式,尽量减少债务融资,且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相比处于较低水平,因此总体风险相对可控。

  3. 同业竞争风险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盘江电投主要从事电力等相关产业投资,因此盘江新光发电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与其构成潜在同业竞争。为了避免潜在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承诺:待盘江新光发电项目正式投产后,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以停止经营与本公司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纳入到本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18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电力设计院”)签署《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总承包合同金额为人民币36.28亿元(含税)。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合同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审批决策程序后生效。

  ●该项目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该合同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筹资、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经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48.3亿元。为了加快推进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建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与西南电力设计院签订《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盘江新光发电有限公司签订EPC总承包合同的议案》(详见公告:临2021-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以煤为主、延伸产业链、科学发展”的战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有利于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有利于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未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炭资源优势,延伸煤炭产业链,促进煤电联营、协同发展。公司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该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核准批复,项目总投资48.3亿元。该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大山镇新光村北侧。

  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盘江新光2×660MW燃煤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该项目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基本情况

  ■

  2、合同对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单位:万元

  ■

  双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承包范围:合同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盘江新光2×66万千瓦燃煤发电项目工程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设备监造、调试、验收、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过程的总承包。

  2.总承包合同金额: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含税)叁拾陆亿贰仟捌佰贰拾柒万柒仟捌佰捌拾柒元整(¥3,628,277,887.00);人民币(不含税)叁拾贰亿柒仟壹佰陆拾叁万贰仟肆佰伍拾壹元整(¥3,271,632,451.00);因本合同技术协议与投标方案差异引起的合同价格变化,暂未计入本次合同总价,后续根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原则另行协商确定。

  3.工期目标:总包方计划于2023年5月26日前完成本工程全部机组168小时试运行并移交试生产。具体开工日期以总包方收到监理书面签发的开工通知书所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总工期23.5个月+71天固定不变。

  4.合同生效: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合同双方各自履行完毕审批决策程序后生效;总包方将工程交付发包方后,在发包方支付完毕全部竣工结算款,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权利义务,除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

  5.合同签订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

  6.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双方的违约责任。

  7.争议的解决方式。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方式解决争议:

  (1)向发包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承担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2)提交仲裁机构按其当时有效的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实施完成并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产生一定积极影响。

  本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光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约合同而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西南电力设计院经验丰富,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业主筹资、市场、经济、政治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风险,有可能会影响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及新光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及时与西南电力设计院沟通协商,共同加强管理,促使项目正常建设、合同如期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有关重大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2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作出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且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编号:临2021-022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公司基于以下假设条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以下假设条件不构成任何预测及承诺事项,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11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完成时间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为量化分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假设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496,515,558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暂不考虑本次发行费用的影响)。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1,655,051,861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5、公司2020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86,222.79万元和71,959.90万元。假设公司2021年度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1)较2020年度持平;(2)较2020年度增长10%;(3)较2020年度下降10%。以上仅为基于测算目的的假设,不构成承诺及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根据此假设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

  1、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说明: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如上表所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将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产生效益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将不能同步增长,短期内每股收益将出现一定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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