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滚动投资使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2020-019号公告)。
一、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已满,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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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金收回及理财收益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在董事会授权其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理财收益3,204,205.39元。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