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于文彪先生及一致行动人金双寿先生、刘俊忠先生、持股5%以上董监高关付安先生、杨建国先生、以及股东宁波恒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于2021年3月15日与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长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其中约定:(1)于文彪、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一次以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3,991,55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1,995,778股(合计11,974,67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9.36%)(以下简称“第一次股份转让”);(2)恒晖咨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及杨建国第二次以不低于17.18元/股,向上海长耘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分别为2,463,182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5,987,337股(合计26,412,530股,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20.63%)以下简称“第二次股份转让”)。
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与上海长耘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其中约定:自第一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起至第二次股份转让对应的全部公司股份过户至上海长耘名下之日止,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不可撤销地将授权股份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由上海长耘代表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行使作为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据上市公司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所享有的股东权利。
如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顺利实施完毕,上海长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胡坤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董监高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及《〈一致行动协议〉之终止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于2021年3月18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4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方转让给上海长耘的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1,974,670股已于2021年4月16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证券过户登记完成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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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金双寿、刘俊忠、关付安、杨建国将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3,949,3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72%)的表决权委托给上海长耘行使,以确保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长耘成为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胡坤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