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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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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77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5时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及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及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9名董事均以书面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陶一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吸引人才集聚,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的基础上,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视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所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6,000万元人民币,且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按回购价格上限10元/股计算预计回购数量不超过1,6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3%,且不低于8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数量上限并及时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1,600万股的上限数量,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在回购股份数量达到800万股下限数量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及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了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授权公司管理层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2)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执行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相关合同、协议等相关文件;

  (4)本次回购股份所需的其他未尽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78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所议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能够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回购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事项,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此次回购事宜。

  二、《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79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拟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和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宜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而发生,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帆、余兴龙、张少球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80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唐人神”)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湖南龙华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农牧”)租赁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华控股”)综合楼以用作日常办公。龙华控股为公司监事龙伟华及其兄弟龙秋华合计 100%持股,其中龙秋华持有龙华控股 99.90%股权,龙伟华持有龙华控股 0.10%股权。鉴于龙伟华目前担任公司监事,龙伟华、龙秋华为一致行动人关系,故龙华农牧与龙华控股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租金)为 433.7280 万元,租赁期限:2020 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因龙华农牧业务发展需要,需调整办公租赁场所(由原租赁面积3,012平米调整至4,746平米),关联交易金额(租金)即增加至752.0640万元,同时租赁截止期限由2023年4月30日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2、公司、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龙象”)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因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广东弘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唐投资”)控制的公司,故公司、子公司与湖南龙象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50,000万元。

  3、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弘唐投资的出资方为公司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其中陶一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陶业先生为陶一山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孙双胜先生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弘唐投资控制的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陶一山先生、陶业先生、孙双胜先生回避表决。

  (二)202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355520996L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法定代表人:龙秋华

  (4)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5年9月2日

  (6)住所:茶陵县城关镇炎帝中路人民银行一楼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服务;金融信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龙华控股总资产43,436,365.15元,净资产29,581,810.99元,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954,297.05元,净利润为-418,189.01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龙秋华持有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99.90%的股权,龙秋华为茶陵龙华控股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龙伟华目前担任公司监事,龙伟华、龙秋华为一致行动人关系,龙秋华控制的龙华控股为公司关联方。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湖南龙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81MA4LJ4NX49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赵鹏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7年4月10日

  (6)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名邸三期2501房

  (7)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标志、环保工程设施、室外体育设施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的施工;透水混凝土的研发、销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钢结构、预制构件工程安装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湖南龙象总资产16,297,110.41元,净资产3,782,046.44元,2020年1-12月主营业务收入0元,净利润为-1,217,953.56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弘唐投资与湖南龙象股东珠海横琴龙象投资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弘唐投资持有湖南龙象60%股权,因此湖南龙象为公司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入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龙华农牧租赁龙华控股综合楼以用作日常办公。本次是由于业务发展需要,龙华农牧扩大租赁面积,同时将租赁期限延长,具体内容如下:

  交易内容:龙华农牧拟租赁龙华控股综合楼以用作日常办公。

  租赁面积:不超过4,747平方米,实际租赁面积以签署的租赁协议为准。

  租赁期限: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租金计算:40元/平米/月。

  预计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31日,龙华控股与龙华农牧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为200.0640万元。

  2、根据公司、子公司项目建设实际需要,拟向湖南龙象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

  交易内容:公司、子公司拟向湖南龙象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预计2021年4月至2021年12月,与湖南龙象发生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3、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严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提高工程项目建设速度与工程质量,优化工程成本。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而发生,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与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子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是根据其业务发展以及实际需要,按照市场定价原则、公允原则向关联方租赁房屋、采购产品、商品、接受劳务等,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与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子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内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具有合理性、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21-08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决定于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1年4月1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提交的《关于增加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止公告之日,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135,339,91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206,017,542股)的11.22%,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主体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审议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新增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1年4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4月21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预案》(逐项审议)

  6.01、董事:陶一山

  6.02、董事:陶业

  6.03、董事:黄国盛

  6.04、董事:郭拥华

  6.05、董事:孙双胜

  6.06、董事:李龙兵

  6.07、董事:江帆

  6.08、董事:余兴龙

  6.09、董事:张少球

  6.10、监事:刘宏

  6.11、监事:黄锡源

  6.12、监事:龙伟华

  6.13、监事:杨卫红

  6.14、监事:邓祥建

  6.15、高管:陶业

  6.16、高管:孙双胜

  6.17、高管:杨志

  7、《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审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10、《关于使用不超过1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除审议上述事项外,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主要内容详见2021年4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4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3月30日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年3月11日刊登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1~议案12、议案14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上述议案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参会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

  上述议案4、6~8、10~13、14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代理人需持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三)。

  2、登记时间、地点

  (1)登记时间:

  2021年4月23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2)登记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黄河北路1291号)公司总部三楼投资证券部。

  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4月23日下午16:30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邮编:412007

  (2)联 系 人:沈娜

  (3)联系电话:0731-28591247

  (4)联系传真:0731-28591125

  (5)邮箱:sn-fz@trsgroup.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文件。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67”,投票简称:“唐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4月27日在湖南省株洲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栗雨工业园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的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

  附件三: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姓 名: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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