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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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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提前还款承诺函》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出具的《提前还款承诺函》。根据委托贷款协议,新疆宜化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归还5.68亿元的委托贷款,随着新疆宜化的全面复产和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善,新疆宜化承诺于2021年9月30日前向本公司归还总额不低于14.5亿元的委托贷款。

  一、委托贷款概述

  新疆宜化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自2016年起,为满足新疆宜化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新疆宜化滚动提供股东借款,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应收新疆宜化股东借款59笔,合计金额45.79亿元(以下简称“股东借款”)。根据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签署了《关于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之重组协议》(以下简称“重组协议”),向宜昌新发出售新疆宜化80.10%的股权,并将上述股东借款转换为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指本公司提供资金,委托受托银行根据本公司确定的借款人、金额、期限等代本公司发的贷款),借款期限二至六年,借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详见巨潮资讯网2018年5月29日公司公告2018-070号)。宜昌新发对委托贷款中的35.82亿元提供保证担保;新疆宜化以1680台(套)机器设备对45.79亿委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截至本公告之日,新疆宜化已向本公司归还委托贷款3.5亿元,委托贷款账面余额42.29亿元。按委托贷款协议,新疆宜化应于2021年9月30日前归还5.68亿元。

  二、承诺事项概述

  新疆宜化《提前还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2020年,新疆宜化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稳健经营,全面复工复产。截至2021年4月16日,新疆宜化已根据委托贷款协议按时归还3.5亿元的委托贷款本金,按还款计划新疆宜化于2021年9月30日前还应归还委托贷款本金5.68亿元。鉴于经营状况向好,新疆宜化计划提前归还部分委托贷款,向本公司承诺于2021年9月30日前归还委托贷款总额不低于14.5亿元。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新疆宜化承诺提前归还部分委托贷款,有利于本公司资金状况的改善,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风险提示

  1、新疆宜化对本公司出具的《提前还款承诺函》尚待实际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查阅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宜化《提前还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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