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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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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文军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3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3日通过专人及电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宝才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3、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4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8号)核准,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0,949,796.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二)现金管理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投资标的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三)购买额度及期限

  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募集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和安排,确保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适保本投资产品发行或发售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短期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短期投资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实施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不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为投资标的的一年以内(含一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7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公司及其子公司中钢制品院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1-015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按上述要求,公司应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完善特殊交易模式租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准则,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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