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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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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07         证券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21-040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合肥芯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11MA2MRYQY4Y

  注册资本:人民币2,443,125万元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收到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芯屏”)《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4月16日,合肥芯屏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085,4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本次减持后,合肥芯屏持有本公司股份179,419,4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8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情况如下:

  ■

  本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了《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76号),芯屏基金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6月23日)不超过71,767,700股公司股份,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之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上述股份,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截止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芯屏已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股票代码:60070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武汉路229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1 年 4 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彩虹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按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资本市场及自身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芯屏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201,504,92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62%;本次减持22,085,4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2%。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肥芯屏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179,419,44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988%,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5%以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没有影响。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售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 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并已在2021年1月26日通过《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进行了披露。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李宏卓

  签署日期:2021年4月16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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