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9楼会议室(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董事长李家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孔薇然女士主持会议。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李家龙先生、独立董事张建新先生、独立董事娄爱东女士、独立董事陈旭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杨莉女士、监事刘兴灿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下属公司云南城投天堂岛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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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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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路军、李艳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