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后资金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9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合计人民币1,5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8天(挂钩汇率看涨)”。上述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到账,公司本次共收回本金人民币1,500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11.08万元,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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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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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