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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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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30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31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0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20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本次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的发行工作。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决议有效期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有关事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1年7月2日。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32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27),定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集团”)以书面形式送达的《关于增加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披露日,中成集团持有公司股票134,252,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36%。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成集团符合提出临时提案主体资格,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发布的《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1-33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4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中成集团大厦公司8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9、关于与中国成套设备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

  10、关于续聘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3、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8、9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2、13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参加会议,持股东账户卡或托管股票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公司证券部

  (2)传真方式登记:传真:010-64218032

  (3)信函方式登记: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1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朋、何亚蕾

  联系电话:010-86623518,传真:010-64218032

  电子邮箱:complant@complant-ltd.com

  邮政编码:100011

  6、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明确投票意见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应有明确投票意见指示,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2、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 受托人:

  日 期:日 期: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151。

  2、投票简称:中成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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