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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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周艳梅女士主持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2人,董事周艳梅女士、独立董事陈燕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监事李文聪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邹卫东先生与全体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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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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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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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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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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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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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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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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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7需要特别表决通过,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3388%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朱方涛、赵红军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