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4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相应担保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获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7、8、9、1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8、1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瑞林、房芳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