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的结项节余资金847.15万元(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永久补充天济药业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0年5月实际转出金额847.15万元。将节余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16.45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济源医药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账户节余利息9.17万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2、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将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含危化品库)项目的结项节余资金3,063.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济川有限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于2020年4月实际转出金额3,063.14万元。将节余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可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20年3月13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济川药业募集资金账户节余利息3.09万元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用于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5、附表6。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1、 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2月13日,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一(称量洗衣中心、溶液剂二车间、高架库、液体楼项目)和项目二(固体三车间项目)已结项,因项目一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22,394,818.91元的不足,项目二的实际支出在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后尚有18,024,172.95元的结余,故将项目二的结余部分变更用于项目一,项目一剩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参见公司2015年2月16日公告资料《关于对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337.35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参见公司2018年10月20日公告资料《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个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 2013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二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原因列示如下:募集资金的变更仅限于募投项目一和项目三之间的变更,因此变更后募投项目仍然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原因详见本报告“三、(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16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募集)
6、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募集)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开发区分厂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为调减发行费用2932.46万元和结转募集闲置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3,612.77万元所致。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补充流动资金的调整数系发行费用。
注2:天济药业搬迁改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系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337.35万元用于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项目,同时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654.56万元理财收入,并将最终决算后的节余募集资金847.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江苏天济药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所致。
注3:固体四五车间高架库二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539.43万元所致;研发质检大楼后续设备添置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82.69万元所致。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3号液体楼新建(含高架库)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385.89万元、结转闲置募集资金理财取得的利息收入962.51万元、收到2期3期募集资金节余转入的28.71万元所致。
注2:口服液塑瓶车间新建(含危化品库)项目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156.42万元及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63.14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济川有限流动资金。
注3: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附表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的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单项与合计系四舍五入尾差。
附表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3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6: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6年募集)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8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江苏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1年4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曹伟、李瑛。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传 真:0523-89719009
邮 编:225441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9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暨问题征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内容: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投资者也可在会后通过本链接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cyy@jumpcan.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战略和利润分配等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
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召开形式: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曹龙祥先生、总经理曹飞先生、财务总监严宏泉先生以及董事会秘书曹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下午15:00-16:00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中的“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需要了解与关注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cyy@jumpcan.com,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曹伟、李瑛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联系邮箱:jcyy@jumpcan.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在会后通过登录“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2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朱四一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本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已就本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3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7,212,486.54元,202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950,034,493.51元。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995,426,281.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1,425,453.00元,减去母公司已派发现金股利1,002,358,788.12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534,492,946.10元。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88,257,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9,715,766.55元(含税)。鉴于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存在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的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定公司第九届董事及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年的薪酬标准。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作出的《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财务顾问及保荐机构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了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34号”鉴证报告。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根据利益相关方所关注的议题,公司编制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就上述议案发表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5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3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荣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931号”审计报告,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77,212,486.54元,202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3,950,034,493.51元。2020年母公司净利润995,426,281.2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母公司本年度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41,425,453.00元,减去母公司已派发现金股利1,002,358,788.12元,截止2020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534,492,946.10元。
2020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总股本888,257,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9,715,766.55元(含税)。鉴于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公司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存在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按照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2020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及长远持续发展,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发展战略、资金需求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的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依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拟定公司第九届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1年的薪酬标准。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经审查,上述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1年1-3月份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6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获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资格认证。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1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10,632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41.06亿元,其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13.57亿元,非证券期货业务收入27.49亿元。2020年度立信为超过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7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批发和零售业 (21家)、房地产业(14家)、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家),资产均值为151.83亿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0年底,立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9年0次,2020年1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2019年10次,2020年1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9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泰格医药(300347)、恒源煤电(600971)、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普莱柯(603566)、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兵,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雅戈尔(600177)、联明股份(603006)、友邦吊顶(002718)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
立信与公司根据审计服务的工作量拟定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5万元(含税),较2020年度增加人民币5万元;2021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较2020年度增加5万元。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0年度变化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0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和公正。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的履行充分、恰当。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7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中的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通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2021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财政部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并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20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