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739 证券简称:蔚蓝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8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25,393,600股

  ●发行价格:19.69元/股

  ●预计上市时间: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18个月,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对象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1年3月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87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5,393,600股

  3.发行价格:19.69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84.00元

  5.发行费用:4,045,283.04元(不含税)

  6.募集资金净额:495,954,700.96元

  7.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21年4月7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163号)。根据该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99,984.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045,283.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95,954,700.9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5,393,6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70,561,100.96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25,393,600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1年4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金额符合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二)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国资批复程序,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的选择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对象的规定。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为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善诚”)、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思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西藏善诚、西藏思壮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西藏善诚、西藏思壮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西藏善诚、西藏思壮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认购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等情形。关于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方面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尚须获得上交所的同意;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方式参与认购的情况;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股份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已生效,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五)本次发行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的《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结果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19.69元/股,发行股票数量25,393,600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84.00元,股份发行数量未超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限25,393,600股。本次发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发行对象

  1、西藏善诚

  企业名称:西藏善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世通阳光新城 3 号楼 242 室

  法定代表人:张效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76825157H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西藏思壮

  企业名称:西藏思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A 区 1 栋 3 单元 2-2 号

  法定代表人:黄炳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00077683589X9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22 日

  注册资本:1,8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西藏善诚和西藏思壮,西藏善诚和西藏思壮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效成、黄炳亮先生分别控制的企业,向上述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之外,公司与西藏善诚和西藏思壮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目前也没有未来交易的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5,393,600股限售流通股,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对公司业务、资产和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主要从事酶制剂、微生态制剂以及动物保健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以“生物科技还原生态世界”为宗旨,致力于为生物制造提供核心技术支持,为传统产业提供清洁节能技术,为食品安全提供绿色解决方案,全程服务农业、食品、洗涤、健康、环保、生物催化等多个产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不会出现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对对公司治理和高管人员变动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此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后,若公司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对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下降,资金实力将大幅提升,公司财务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财务风险降低,抗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到增强。

  (四)本次发行对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有所增加,资产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摊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得到显著增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为公司进一步扩大规模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改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五)本次发行对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特定对象以现金认购,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明显增加,满足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缓解现金流压力,有力地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预计公司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随着公司利润的增长而不断增加。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上升,资产负债率得以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对最近一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注: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的股本、资本溢价增加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张效成、黄炳亮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仍然为青岛康地恩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其他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等方面不会发生变化。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同业竞争。

  (九)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峰

  保荐代表人:陈凤华、孙喜运

  项目协办人:王晶

  项目组成员:王宁华、苑亚朝、徐柏青、倪杨卫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电话:0531-68889038

  传真:0531-68889001

  (二)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罗会远

  经办律师:李伟、穆曼怡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14号广播大厦17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三)审计及验资机构

  公司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燕、李满、聂梓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塞特广场五层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七、备查文件

  (一)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三)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见证法律意见;

  (五)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经证监会审核的全部发行材料;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