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1,7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60天)固定收益类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90天)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60天、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锁定91天后无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3个月、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60天)固定收益类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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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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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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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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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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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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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90天)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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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委托理财品种为低风险、流通性高的理财产品,并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2021年3月3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60天)固定收益类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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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4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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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1年4月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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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1年4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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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1年4月13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翰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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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1年4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净值型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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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0年4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90天)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的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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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1、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60天)固定收益类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本产品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具体如下: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3.货币市场基金;4.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5.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2、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1)本产品100%投资于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银行间、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短期投资工具。3)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2)银行存款、货币基金、同业存单、利率债等具有高流动性资产投资占比不低于30%,AAA 级以下债券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占比不高于70%。
(3)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本产品总资产不超过净资产的140%。
(4)本产品存续期间,兴业银行将每个季度通过兴业银行网站公告理财投资对象与投资比例。
3、中信理财之共赢成长强债三个月锁定期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1)债权类资产 a.货币市场类:现金、存款、大额存单、同业存单、货币基金、质押式回购和其他货币市场类资产;b.固定收益类: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政府机构债券、金融债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 (2)权益类资产: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具备权益特征的资产和资产组合。(3)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商品,互换、远期、掉期、期货、期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等衍生工具及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4、中国工商银行“e灵通”净值型法人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
本产品主要投资于以下符合监管要求的各类资产:一是债券、存款等高流动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质押式及买断式回购、银行承兑汇票投资等货币市场交易工具;二是债权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融资类投资、收/受益权投资等。同时,产品因为流动性需要可开展存单质押、债券正回购等融资业务。
5、兴银理财金雪球稳利1号A款净值型理财产品
本产品主要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可投资范围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进行调整):
(1)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基金等货币市场工具及其它银行间和交易所资金融通工具。(2)同业存单、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包含永续中票)、企业债、公司债(包含可续期公司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项目收益债、项目收益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包括二级资本债)、证金债、可转换债券、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其它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等。(3)投资于上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符合监管要求的公募基金、基金公司或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计划及信托计划等。(4)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金融衍生工具:国债期货、利率互换、债券借贷。(5)其他风险不高于前述资产的资产。
6、中国建设银行“乾元-恒赢”(90天)周期型开放式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
本产品所募集的资金投资于现金类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货币市场基金、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具体如下:
1.现金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2.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交易所协议式回购等;3.货币市场基金;4.标准化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资产支持证券(ABS)、资产支持票据(ABN)等;5.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6.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39),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998),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398),属于已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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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2.48%,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是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39,099.41万元,本次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支付的金额共计31,7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22.79%,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选择的是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宏观政策的影响,购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会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可能具有不确定性。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5月1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购买低风险、流通性高的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3日、2020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七、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情况
自2021年3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至今,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收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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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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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