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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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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拟以2020年末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共计发放红利63,635,230.00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商贸企业,从事商业30余年,全渠道营销,以实体零售经营为主,覆盖现代百货、商业综合体、商超连锁等业态模式,形成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门店梯次。公司通过建立经营品类丰富、业态便捷先进、聚客力强的商业网络,立足稳健的实体资源,加速向数字化发展,形成实体牵引线上、线上促进实体的良性互为。以三星规划为指引,持续推进“商都做精、卖场做大、商业连锁做多”的方向定位,现代百货业品牌形象良好,客群维护能力较强,是区域市场时尚百货的引领者;商业综合体聚焦城市功能的集合,搭建业态+体验+主题的消费场景,顾客黏性和体验性突出,具有良好的聚客力和竞争力;商超连锁会员基数大,网点多,集群联动强,贴合市场,做多生活元素,成为线下场景中讲便利、讲即时、讲贴近民生的网点布局。房地产继续推进以自建商业项目为主,配套开发住宅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采用自营、联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自营模式:公司采用自营模式销售的商品主要是大型电器、化妆品、生鲜果蔬、饮品烟酒、休闲食品、冷冻食品、洗涤洗化、卫生用品等种类。

  联营模式:公司采用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服饰、珠宝首饰、家居用品、小家电、钟表眼镜、文体用品等种类。

  租赁模式:公司采用租赁模式经营的商品主要是家具、装潢材料、教育培训、餐饮等种类。

  (一)核心业态及经营模式下营业数据详见下表:

  ■

  注:以上数据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商品流通行业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不含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房地产收入、物业租赁收入及旅游餐饮业收入。

  (二)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为商贸企业,受市场影响较大,具有一定的可变性特点。

  2020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吉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9.2%。

  本公司属中国商业第一方阵企业,报告期,公司销售指标逐步回暖,主力门店全年社零额下降1.3%,全年增速高于全国社零额2.6个百分点,高于吉林省社零额8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为各级统计局官方网站数据)。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商品类别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中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和成本分析(1)、(2)。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颁布的《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分阶段执行。公司九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对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综合卖场、连锁超市主要经营模式——联营模式的销售收入由原来的总额法确认改为净额法确认,对利润表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金额影响较大,使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下调,但不会对当期和本次变更前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及现金流量产生实质性影响。

  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3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要子公司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相关内容。因注销子公司长春欧佳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通商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欧新餐饮有限公司、长春欧亚星河湾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集团(珲春)商品采购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处置子公司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发生变化,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相关内容。

  董事长:曹和平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5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1年4月6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6日下午13:00时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八次监事会。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董事会秘书苏焱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超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九项议案1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2020年,为了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基础评价与内控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公司召开了内控相关会议,明确了各部门的控制职责,保证了各关键风险节点都有相关部门负责,增强了公司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在内控日常与专项监督过程中,实行监督检查常态化,坚持节点控制,规范内控制度执行;组织开展联审互查,发挥监督合力,稳步推进内控工作有效开展。通过上述工作,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和测试,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内控评价报告有效性结论的事项,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的。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或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郎玉明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决策程序合法依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变更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

  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届监事会拟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3人,职工监事2人。第九届监事会提名张光昕、黄永超、储丽侠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申志红、张小琦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经公司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议案》(1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会议审阅了交易方签署的《协议书》,审核了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监事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申志红,女,49岁,研究生学历,助理政工师职称。曾任欧亚商都家居生活商场见习经理、服装商场经理助理、副经理、四楼商场经理、三楼商场经理,现任欧亚集团职工监事,长春欧亚商都奥特莱斯副总经理。曾获欧亚集团企业标兵等荣誉称号。

  张小琦,女,51岁,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欧亚商都企管部科员,欧亚卖场企管部副部长、部长、服装商场经理、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现任欧亚集团职工监事,欧亚卖场副总经理,欧亚汇集总经理。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长春市政协“优秀政协委员”等荣誉称号。

  张光昕,男,39岁,本科学历。曾任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股权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欧亚集团监事,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兼任长春希迈气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获长春市国资委党委系统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黄永超,男,50岁,大学学历,硕士学位。曾任吉林市人民政府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吉林市人民政府医药食品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市企业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兼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吉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副处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现任欧亚集团监事会主席。

  储丽侠,女,44岁,大专学历。曾任欧亚商都柜长、商场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吉林欧亚商都副总经理,吉林欧亚优客城市奥莱总经理,吉林欧亚商都城市奥莱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监事,长春欧亚商都城市奥莱副总经理。曾获欧亚集团优秀管理者等荣誉称号。

  以上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1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拟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2、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有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3、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一。《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20年末可比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的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依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6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7,507,002.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712,464.5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022,222,881.94元。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0.1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0年度现金分红的合理性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为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持续回报,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综合分析公司资金状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等因素的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的实际情况,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充分保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0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交易风险。

  过去12个月发生了一次与同一关联人的交易,交易金额 10,488,021.60元人民币。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公司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租入王丽滨名下的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王丽滨,公司员工,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的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王丽滨,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代表,其名下的商业服务用房系公司81名员工共有(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产权。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丽滨,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长春市高新区保利罗兰香谷B1—10栋702室。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本公司员工,担任本公司法规内审处处长职务。

  王丽滨除代表公司81名员工持有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的产权外,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租入(王丽滨代表公司81名员工持有的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该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长房权字第1060067471,房号101,所在层数为 -2—1层)明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关联方自2012年经营该项资产,出租给欧亚商都,由欧亚商都将其纳入整体经营体系进行经营。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为:参考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采用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

  1、协议主体

  出租方:王丽滨(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乙方)

  2、交易价格

  乙方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支付租金。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

  3、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

  4、支付期限

  分期支付租金,采取下打租方式。乙方需在下季度首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5、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时间

  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乙方盖章并经乙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6、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2)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协议年租金的10%支付违约金(自违约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7、协议的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四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向关联方支付本协议期租金。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旨在减少欧亚商都整体经营场所按照产权权属分散经营的状况。欧亚商都将租入的资产纳入其经营体系进行经营管理,有利于统一整体规划布局,有利于提升整体经营形象,有利于提高整体经营能力,有利于形成整体规模效益,对欧亚商都目前经营和长远发展会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3名关联董事主动提出了回避表决申请,并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欧亚商都与王丽滨签署的《协议书》进行了审阅,对本次关联交易标的及关联方的有关资料和情况进行了审核。该关联交易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方无不良诚信记录,具有履约能力。该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产权明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租入的其他情况。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充分。关联交易遵循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欧亚商都租入关联方资产。

  本次关联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欧亚商都与该关联人均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欧亚商都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同一类别的关联交易已按协议条款履行完毕。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12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科目,不影响净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财政部颁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分阶段执行,公司于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已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但因前期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争议,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进行了最终确认。据此,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项目影响

  1、合并会计报表项目

  ■

  2、母公司会计报表项目

  ■

  (二)对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的影响

  ■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及意见

  (一)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三)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关于对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修订版)

  (三)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修订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4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1年4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8:30分,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8人,其中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总经理邹德东主持。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47,507,002.5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712,464.53元,可供分配利润为2,022,222,881.94元。若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59,088,075股为基数,董事会同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63,635,230.00元(含税),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80.18%,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6号。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2021—2023)股东回报规划》;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经理层工作报告》;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改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7号。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8号。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经与公司股东协商并推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于惠舫、邹德东、苏焱、徐国斌、曹和平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以下皆同)。于莹、王和春、王树武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薛立军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七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高管薪酬的议案》;

  根据工作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年度薪酬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长拟调整到200万元;总经理拟调整到165万元;监事会主席(公司正职)拟调整到150万元;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公司副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拟调整到100-150万元。

  以上拟调整薪酬金额均为税前。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

  1、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9,800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4,9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4,9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采购商品,期限为三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新增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新增后总授信额度为49,000万元人民币。此次具体授信额度分配:

  (1)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影路超市)1,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路超市)1,000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6,8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1,8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4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的担保金额15,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09号。

  十五、以5票(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欧亚商都租入资产的议案》;

  2021年4月15日,公司分公司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欧亚商都(以下简称欧亚商都)与自然人王丽滨签署了《协议书》。欧亚商都拟租入王丽滨名下欧亚商都三期6,988.66平方米商业服务用房(位于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1128号)。

  董事会(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欧亚商都按租入建筑面积地下-2层每月每平方米30元人民币、 地下-1层和地上1层每月每平方米226元人民币,月租金合计为874,001.8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入关联方资产。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0号。

  十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适用和执行。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1号。

  十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财政部颁布的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企业分阶段执行,公司于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已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但因前期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使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确认收入存在争议,公司在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相关规定,对零售企业联营模式下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进行了最终确认。据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详见2021年4月17日登载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劵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临时公告2021-012号。

  十八、听取了《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十九、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一、听取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二十二、听取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以上第1-6、8-12及14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职工代表董事的简历及基本情况如下:

  于惠舫,女,57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人事处处长、副总经理,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兼任商业连锁党委书记、总经理。吉林省总商会副会长,长春市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曾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135,870股。

  邹德东,男,56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大队技术员、工区主任,长春市公路管理处科长、长春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长春市环城公路管理段段长、长春市公路工程处处长、党委书记,长春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长春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长春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欧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吉林省第八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有突出贡献的市级专家。曾获吉林省劳动模范、汶川地震援建工作个人一等功等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7,200股。

  苏焱,女,54岁,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职称。曾任长春汽车城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干事、副书记,欧亚集团证券部副主任,欧亚商都工会主席,欧亚集团董事、欧亚卖场副总经理,欧亚集团业务处处长、证券办主任。现任欧亚集团董事会秘书。朝阳区第十五、十六、十七届人大代表。吉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专家,曾获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上市公司优秀董秘等荣誉称号,享受长春市政府特殊津贴待遇。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51,500股。

  徐国斌,男,4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中国包装进出口公司吉林公司财务科长,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部门副经理,长春国兴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董事,长春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政协长春市宽城区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曾获“中国担保英才”等荣誉称号。

  曹和平,男,64岁,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职称、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长春市百货公司组织部副部长,长春市汽车城百货大楼党委书记、总经理,欧亚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欧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十七、十八、十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全国第九届人大代表,吉林省第七次至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长春市第九届至十五届人大代表。兼任吉林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参加新中国成立50周年、60周年、70周年大庆阅兵观礼。曾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企业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全国改革开放40年百名杰出民营企业家”、“中国连锁业终身成就奖”、“中国商业服务业改革开放30周年功勋人物”、“与共和国60年共成长中华儿女商界英杰”、“中国创业企业家”、“中国商业科技创新人物”、“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杰出青年企业家”、“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10名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优秀领导干部”等百余项荣誉称号。2021年3月末持有公司流通股7,310,946股。

  于莹(独立董事候选人),女,53岁,博士学位,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370141号证书。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春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商法学研究会会长。长春市、厦门市、大连市、哈尔滨市仲裁委委员。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和春(独立董事候选人),男,55岁,清华大学学士、长春光机所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职称。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取得了编号为01572号证书。曾任长春光机所二室助理研究员,长春会计师事务所涉外部副主任,长春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部主任,吉林春惠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吉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吉林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

  王树武(独立董事候选人),男,45岁,学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吉林省武警第5支队士官,吉林省农业银行职员。现任吉林省泰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市北亚航空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海云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省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春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长春市无人机协会会长。曾获吉林省“创业新锐”长春市第七批有突出贡献专家、吉林省首届十佳诚信经理人、“最美退役军人”等荣誉称号。尚未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薛立军(职工代表董事),男,49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营业员、科员、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业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超市连锁总经理。现任欧亚集团职工董事,商业连锁副总经理、欧亚新生活第一副总经理。长春市人大代表。曾获长春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以上候选人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则及专业知识,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工作经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满足法律法规相关的独立性要求。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7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及市国资委相关规定,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截至2020年12月末,事务所有合伙人143人,注册会计师976人;其中有53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2019年度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事务所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包括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太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公司相关审计业务主要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林分所郎玉明承办。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郎玉明,2003年10月28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6月19日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志刚,2016年12月20日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3月1日开始在本所执业,主审项目:包头市科教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债项目;东北袜业园发债项目;天津物产集团子公司发债项目;近三年没有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革,注册会计师,1995.8—1998.8,财政部;1998.8—2018.8,历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标准部副主任,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监管及审计标准制定工作; 2015-2018,选任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理事,参与制定国际审计鉴证准则;2018.9至今,在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技术标准制定工作。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是两年。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为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审计费用是在综合考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程度及参与审计工作员工级别、经验和投入时间等因素的基础上与公司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信永中和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2000 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截止2020年,本公司连续聘用信永中和提供审计服务期限为10年,2020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及市国资委相关规定,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与信永中和在工作安排、收费、审计意见等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事前沟通,信永中和对此无异议。公司允许信永中和、中兴财光华进行沟通,经信永中和、中兴财光华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中兴财光华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等情况进行了审核。该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诚信状况良好。郎玉明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公司已就改聘审计机构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前、后任会计师对公司审计事项均无异议。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审计工作的安排需要,理由充分恰当。同意变更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应到董事8人,现场到会7人,视频1人。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8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公司章程第五章董事会原第一百零八条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9--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由5--1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697          证券简称:欧亚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1—009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购买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66,8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1,8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1,4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的担保金额15,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6,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总计51,80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为:

  (1)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连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2)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欧亚车百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亚车百)之子公司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市连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商票保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20,000万元人民币的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授信额度为4,9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3)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向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三年期授信额度为4,9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

  (4)子公司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影路超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5)子公司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星路超市)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申请一年期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

  2、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集团四平欧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平欧亚置业)、控股子公司白山欧亚中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山欧亚置业)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铁东支行、白山江源汇恒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个人住房及商铺按揭贷款业务,提供按揭贷款总额度1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三年。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承诺在《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未办妥并交付前,拟对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条件是正常的商务条件。具体承办银行及其额度为:

  (1)四平欧亚置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平铁东支行,申请个人住房及商铺按揭贷款额度10,000万元;

  (2)白山欧亚置业向白山江源汇恒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个人住房及商铺按揭贷款额度5,000万元。

  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

  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九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长春欧亚集团商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10861号

  法定代表人:于惠舫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金银珠宝饰品、医疗器械、计算机、传真机、摩托车及配件、汽车配件、室内装修材料(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花卉、乐器及配件、计生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不含弩)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商业连锁资产总额307,889.20万元,负债总额221,845.3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21,394.71万元,银行贷款10,000万元,所有者权益86,043.87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72,117.56万元,实现净利润-11,537.13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绿园区春城大街万鑫花园3号楼

  法定代表人:刘广伟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连锁超市企业管理服务;场地租赁、柜台租赁、房屋租赁、经济信息咨询、广告业务;连锁分支机构经营 :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饮料、烟草、日用品、服装等;餐饮服务、熟食加工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超市连锁资产总额175,003.75万元,负债总额117,155.5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16,913.76万元,银行贷款3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57,848.1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3,410.84万元,实现净利润4,297.60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欧亚车百之全资子公司。

  3、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地:朝阳区开运街196号(现开运街 5178号)

  法定代表人:于志良

  注册资本:52,852.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预包装兼散装食品、五金、交电、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广告业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企业管理服务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欧亚卖场资产总额555,204.88万元,负债总额342,757.3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340,946.78万元,银行贷款145,000万元,所有者权益212,447.58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5,254.32万元,实现净利润21,206.72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公司关系:公司子公司。

  4、长春欧亚柳影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宽城区柳影路万龙第五城2号楼

  法定代表人:孙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柳影路超市资产总额12,040.80万元,负债总额5,402.47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402.47万元,银行贷款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6,638.33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681.71万元,实现净利润836.67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长春欧亚卫星路超市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地:南关区亚泰大街8599号

  法定代表人:孟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经销百货、五金、交电、针织、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工艺美术品等。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卫星路超市资产总额11,937.85万元,负债总额5,303.05万元,其中:流动负债5,303.05万元,银行贷款 3,000万元,所有者权益 6,634.80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5,980.34万元,实现净利润914.46万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购买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符合正常商务条件的购买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

  三、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及子公司筹资需要,董事会同意: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担保合同之日起,为上述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银行应为初次贷款的银行,且后续不得发生变化;同意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王哲、张义华、张树志事前对提交公司九届八次董事会的《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及子公司为购房抵押贷款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对上述担保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上述担保事项得到公司三名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后提交九届八次董事会审议。独立意见认为:鉴于被担保子公司的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运营和资金运用具有实际控制权,能够保障公司的利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风险可控,公司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平欧亚置业、白山欧亚置业对购买其开发楼盘的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自购房者办理抵押贷款开始,至取得不动产权证止。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及本公司利益,有利于扩大子公司地产销售业务。

  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1,4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5.79%。除为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无其他担保及逾期担保。

  五、上网公告附件

  商业连锁、超市连锁、欧亚卖场、柳影路超市、卫星路超市2020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697                            公司简称:欧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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